东湖边上

标题: 有点蒙拉!湖南农民售假羊毛衫获利一万被罚千万 [打印本页]

作者: 孤独飞鸟    时间: 2011-12-19 03:26
标题: 有点蒙拉!湖南农民售假羊毛衫获利一万被罚千万
湖南农民售假羊毛衫获利一万被罚千万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8日13:35  中国广播网 微博
  中广网鄂尔多斯12月18日消息 (记者 金建军)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湖南省桂阳县农民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贴有“鄂尔多斯”、“恒源祥”等商标的假冒羊毛衫,获利1万元左右,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51万元。
  2010年8月,湖南省桂阳县农民李清在亲友帮助下开始做服装生意,他在郴州市一市场经营羊毛衫。李清通过进货渠道,在浙江省桐乡市的小作坊订了一批贴有“鄂尔多斯”、“恒源祥”等商标的假冒羊毛衫。
  目前在当地市场上销售的这批很多,在浙江桐乡进货有一套完整流程。这些羊毛衫在桐乡市的小作坊生产,然后由缝制商标的人从别处买到商标缝制,李清负责给这些人打款。当年12月15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公安局经侦支队派人来店铺将李清等人抓走,并扣押店内全部服装和销售用电脑,理由是“涉嫌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
  法院认定的事实是,警方在李清店内扣押吊牌价每件为2180元的假冒“鄂尔多斯”羊毛衫,共计4351件,吊牌价每件为1680元的假冒“鄂尔多斯”羊毛衫17403件,吊牌价每件为968元的假冒“恒源祥”羊毛衫4433件,共计26187价,标价法院认定为“非法经营数额”共计4300多万元。最终,李清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51万元。
  此事后来被传上网后,天价罚金引发争议。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李清的辩护律师王福奎说,这个吊牌价比市场平均售价多出十倍之多。法院认为,侵权商品的实际销售金额无法查清,因此适用“吊牌标价”。目前,此案已上诉至内蒙古高院。
作者: 波仔别    时间: 2011-12-19 09:21
因为是这是在天朝,没有你想不到,只有你看不到的、{:soso_e164:}
作者: 巴蒂斯姚明    时间: 2011-12-19 10:09
我党想钱想疯了
作者: 没有终点    时间: 2011-12-19 16:27
前向不是有个路费要收几百W的?这个是农民,不懂法,当然有的人就故意这样多罚他一点,现在买假货的何其多哦,农民就是好欺侮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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