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共湖南省委向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下发通知,决定任免一批干部。 经省委研究同意:
邓仁杰同志任省委副秘书长,免去其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徐泽高同志任省委巡视组第五组组长、免去其省纪委正厅级纪检员职务;
欧代明同志任省委巡视组第六组组长;
免去冯湘保同志的省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万伏秀同志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职务;
罗宏书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免去其省韶山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覃德泽同志的张家界市委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汪华同志的益阳市人民政府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刘支富同志的省国家安全厅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汪晋东同志的省国家安全厅政治部主任职务;
贺晓阳同志任省国家安全厅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吴喜东同志任省国家安全厅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晏晓明同志任省韶山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省韶山管理局纪委书记职务;
肖冬生同志任省档案局党组书记;
黄美春同志任省档案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省档案局党组书记职务;
喻民民同志任省妇女联合会巡视员,免去其省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职务;
刘尧臣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谢光祥同志的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胡伟林同志任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
杨晓喻同志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免去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分会党组成员职务;
匡竹述同志任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党组书记,原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党内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虢正贵同志任长沙市委常委;
免去李军同志的省建设厅党组成员职务;
丁维群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德秋同志任省委办公厅副巡视员;
李国军同志任省直机关工委副巡视员;
张媛媛同志任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习年同志任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巡视员;
杨能同志任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金安荣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张思京同志任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胡德昌同志任省韶山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副书记;
李龙同志任省韶山管理局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值恒同志任共青团湖南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赖馨正、冯海燕同志任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肖百灵同志任省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
王小华同志任怀化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第一校长(院)长;
刘克立同志任怀化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校(院)长;
庄超同志任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
陈燕莉同志任省委巡视第六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董岳林同志任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总编辑(试用期一年)、副社长;
邹继红同志任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社务委员(试用期一年);
王志红同志任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社务委员(试用期一年);
匡竹述、陶世桥、毛七星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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