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昨日,本报“代孕产业链调查”报道出街后,各界人士纷纷发表看法,更有代孕机构内部人士向本报传来代孕费用表格,清晰展示出产业链条上各相关方的“收益”。
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
代孕属违法 公安应介入
昨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以前也有代孕妈妈出现,属于个别现象,也引起过讨论,“但是大家不要忘记了,有法规在先,在法规没有改变前,不能做违规的行为。”他认为代孕妈妈不应该产业化,而且其中还有商业机构介入运作,这样的违法违规行为是不能允许的。他认为公安部门应当介入。
同时他认为,社会学家也应该关注这样的问题。因为代孕问题涉及到很多个方面,非常复杂。“代孕与试管婴儿的问题不应该是单纯的医学的问题。医学科学解决的是‘能不能’的问题;法律研究的是‘准不准’问题;伦理学则研究‘该不该’的问题。在新技术面前,科学家、伦理学家和决策者总是有着不同的使命。”
“但是我认为法规之所以不允许更多的是因为伦理问题,而不是技术问题。从医学的角度可以,但是从伦理的角度却未必可以。”廖新波认为,正是因为有伦理问题的存在,代孕妈妈也不会形成潮流。
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
不符合国策 中介应取缔
昨日,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获悉此事后表示,首先代孕妈妈违反计划生育这个基本国策。其次,代孕妈妈的出现的根源是中国人根深蒂固陈旧的婚姻生育观。第三,他认为这样的违法行为应该制止,同时这样的中介机构应该取缔。他认为代孕妈妈与目前中国的国情、国策都不符合。“其实,很多人找代孕妈妈的原因都是想生儿子。”末了他感叹道。
同时他认为这些代孕妈妈能在医院生产的话,那么医院也存在管理的漏洞。因为按照计生法,必须要有生育证明才能做生产的手术,没有生育证的生育本身就违法。他认为医院要对此加强管理。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产科主任、广东妇产科分会产科学组副主任委员张建平表示,晚期妊娠、就也就是28周后,孕妇到医院,医生是不能给她打胎的。根据本报记者调查,代孕妈妈多在怀孕8个半月去医院,“这个时候婴儿已经成形了,孩子是可以养活的了,他足月了。”张建平称所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医生有义务给她们做保健。
另一方面,张建平认为一些人还会造假的准生证蒙骗医生,也让医生很无奈。
代孕总费用结构表
(34.9万-52.3万元)
●代妈费用(20万元)
1.代孕佣金10万元
2.代孕工资1万元左右(从体检合格到怀孕三个月内)
3.代妈生活伙食费8-9万元(含住宿费、伙食费、保姆费、管理费、打针补偿、服装费、红包等)
●医疗费用(6.1万-14万元)
1.药费0.6万-2.5万元(因人而异,因进口、国产药而异)
2.检查调经费1万元(含调经费,代妈、供卵方、供精方等检查费用)
3.手术费
a.6万元包成功(供卵方35岁以下6万元,每长1岁加1万元,40岁及以上不包成功)b.3万元不包成功
4.其他费用
a.超过一名以上代妈的移植材料费需增加0.5万元/名b冷冻费0.5万元 c.二代手术费0.5万元
●综合费用(9.5万元)
1.分娩费用1万元
2.出生证费1万元
3.D N A鉴定费0.5万元
4.户口费2万元
5.捐卵3万元
6.其他2万元
●中介费用(8.8万元)
(该费用指:标准客户用两个代妈、成功生下一个孩子计算)
1.收入(8.8万元/客户)
a.医院介绍费7万元,实际成交6万元 b.代妈介绍费2名共2.8万元
2.成本(6.4万元/客户)
a.代妈成本费0.7万元/名,两名1.4万元(含代妈中介人中介费、相关体验损失、中途走失等风险成本) b .代孕医院进院费1.5万元(含两名代妈) c.业务员提成费1.5万元(视业务情况不同,会上下浮动) d.代孕行业风险费0.7万元(行业特殊,代妈事故赔偿等风险成本) e.市场推广费0.5万元(含网站推广、活动推广) f.办公管理费0.5万元(含房租、工资、汽车、招待、差旅、补贴、培训、财务等费用开支) g.平台公关费0.5万元(含各类合作维系公关,尤其医院公关及保证金等平台费用)
3.利润(2.4万元/客户)
采写:本报记者 薛冰妮 周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