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湘阴县人民政府批准,湘阴县土地储备中心就县人民医院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公开招商,以开发带安置确定垫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业主单位 项目名称:湘阴县人民医院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湘阴县土地储备中心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板桥路以北、新规划路以西,规划净用地面积约77亩(以土地出让红线图为准),采用开发带安置模式实施,县政府需要回购安置房总面积约为30000㎡,其中位于板桥路与新规划路的商业铺面7000㎡、安置房23000㎡,安置房回购价格为900元/㎡,商业铺面回购价格为2800元/㎡(标准5.6米高,12.5米长,中间夹板)。 根据湘阴府阅〔2012〕33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商居,开发带安置,容积率:≤2.72。在土地供地前需做好详细规划,具体数据以进入出让程序后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所确定的内容为准。安置范围:县人民医院、长岭路、板桥路、旭东路、新规划路及以后附近村组的拆迁户。 三、招商方式与要求 1、安置小区建设项目由投资商全额垫资,垫资款不计利息。土地取得通过挂牌方式进行供地,挂牌起始价不低于30万元/亩。 2、限价安置房报建规费全免,税收县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除建安营业税外)。 3、该项目范围内东侧市政道路及北侧市政道路连接太傅路配套建设采取BT模式,业主单位为县城建投资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下浮10%,按政府4:3:3付款模式付款。与安置区一并招商,分别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4、投资开发商中标签订合同后,必须在2个月内全部启动项目建设,确保拆迁户在12个月内入住安置房。 四、投标人资质和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垫资商报名参加投标,必须先向湘阴县土地储备中心指定账户打入3000万元,土地挂牌后抵扣土地价款,其余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土地进入挂牌供地后垫资商必须参与报名,垫资款可抵作报名保证金和成交价款。垫资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政府与垫资商按超过挂牌起始价后土地溢价部分2:8比例分成。如垫资商拒绝参与该项目土地挂牌出让,其垫资款在一年后退还。 五、中标方式 报名结束后,湘阴县土地储备中心将提请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两家以上企业符合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垫资人,参与竞价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一周内退还。如只有一家符合要求的企业报名的,报请县政府批准,该企业即确定为本项目的垫资人。垫资人确定后应分别与县土地储备中心和城建投资公司签订协议。 六、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2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5:30 七、报名地点及指定账号 报名地点: 湘阴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刘丰恺13874028566 马明权15273059518 陈 强13974020115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湘阴支行 账 号:90289012010010000365 八、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 2、报名时应持法人单位介绍信、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符合投标复印件及业绩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以上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