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慕容玉山 于 2017-12-31 01:52 编辑
东湖公益助学志愿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2016.11)
“东湖边上公益助学志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东湖公益小组)为“东湖边上 (XYPUB.com) ”自2006年7月成立之公益组织,由“东湖边上”管理和指导。公益小组秉着合法、公开、义务的原则,遵从国家法律,以“助学、敬老、帮困、公益”为宗旨,开展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帮助他人,社会援助,社会治安,紧急援助,青年服务,慈善等活动,服务于社会。
从2015年8月筹备,至2016年11月正式将原东湖公益合并至东湖公益助学志愿服务中心,除保留专项资金外,其他资金均100%用于公益助学使用,不再除助学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公益活动使用,但不限助学对象的生活费、学习用品及工具、学费及公益小组认可的助学对象的帮助项目等。
财务组是东湖边上公益小组的其中一个工作小组,负责公益金与相关经费的收入与支出管理,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做好工作;务必做到合法、公开、准确,接受各方监督。在执行2006年旧版公益小组财务管理制度时,我们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所以在2008年11月重新公布东湖边上公益小组财务管理制度,并在2016年11月重新修订,现将细则公布如下:
一、根据实际情况出发,东湖公益财务管理办法参考此规定,从2016年11月1日执行。
二、东湖公益小组负责人-慕容玉山是唯一拥有批准公益金发放权力的人,但不得参与公益金的使用。
三、东湖公益资金使用流程:
1. 由会员发起公益活动请求,由公益成员进行验证和评估,做公益活动计划。
2. 由公益小组成员(认证会员)进行活动细节讨论,并对活动资金进行预算。
3. 讨论结果后,提交一名活动负责人,由活动负责人安排、开展活动,原则上由活动负责人垫付本次活动费用。
4. 由活动负责人提供相关票据,公布活动费用明细,由参与人员确认无误后,财务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联系活动负责人并报销活动费用。
5. 如果负责人暂不能提供垫付,则由管理小组审核后,预支相关费用,则活动后执行第4条后,由活动负责人将余额存回公益帐户。
6. 财务小组负责在活动后,将各帐目详情登记在公益基金收支明细帐帖子内。
7. 财务小组负责在将公益帐户明细截屏以及相关收据上传到公益收支明细帐帖子内。
四、东湖公益资金募捐规定:
1. 东湖公益由会员在任何时间采取自愿的原则,通过转帐等方式至东湖公益帐户。
2. 东湖边上今后一律不再举办募捐活动。根据国家现行法律规定,无论线上线下都不允许募捐。
3. 一般论坛活动或者聚会时,由AA制所得余款,根据参加会员意见在活动节束3个工作日由活动负责人转入公益基金帐户。
4. 除以上规定以外,其他任何会员、任何管理小组成员都不得接触现金,不得承办募捐活动,所有捐款尽量通过银行转帐。
5. 东湖公益帐户由慕容玉山(罗雄)于2008年10月9日在中国建设银行湘阴营业部设立,帐号在本帖二楼重要补充说明公布。
6. 若捐款人不方便使用银行转账,可通过慕容玉山或谷阳微信及支付宝代为转账,请务必备注是公益助学。
五、其他补充说明:
1. 公益基金帐户管理人,慕容玉山,负责保管、统筹、审核、会计、出纳等,但不参与公益基金直接使用。
2. 捐赠人如果对以上规定有异议者,可在参与公益活动时,通过其他方式转给受助人,可以不通过东湖公益基金。
3. 捐赠人可以监督公益金的使用是否公开、准确,但不得对承办的公益活动有任何的异议。
4. 捐赠人对论坛公益金使用存在异议时,可在[站务办公室]发帖提出,但已到帐金额不予退回。
5. 对于公益活动的捐赠物品(非现金时)只会在当次公益活动时体现,在公益资金账目明细中将得不到体现。
六、东湖边上论坛保留一切解释权利,如有未尽事宜,将补充说明。
湖南湘阴-东湖边上论坛-东湖公益小组
东湖公益助学志愿服务中心
慕容玉山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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