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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恋爱是否可以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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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8 10: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pan id="content">还有过送她回家或者宿舍时的恋恋不舍吗? <br/><br/>  你还有周末终于到了,你们又可以快乐地共渡一个周末的激动与欣喜吗? <br/><br/>  你还有在灯下静静思念她(他),并手写一封短信给(她)他的甜蜜吗? <br/><br/>  你还有看着她(他)突然换了个新发型、买了件新衣服或者体型有了新变化,给你带来的惊喜吗? <br/><br/>  你还有和朋友逛街,突然想到要给她(他)也买一件东西的冲动吗? <br/><br/>  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因为你们同居了。 <br/><br/>  你们同居了,抬头不见低头见,想念的甜蜜没有了,而吵架、厌烦的情绪却日渐增多了; <br/><br/>  你们同居了,你不用晚上送她回去,但你却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她离开一晚,这样你可以一个人看看DVD,或者上网打游戏,或者和朋友出去疯狂一晚; <br/><br/>  你们同居了,周末的快乐也没有了,还有那么多的衣服要洗、房子要打扫,而她也嚷着要去购物,而你除了睡觉,根本就不想动弹; <br/><br/>  你们同居了,别说写信,就是发个短信你也觉得手指疼,因为要说的话都说得差不多了; <br/><br/>  你们同居了,她(他)任何变化已经不能引起你的注意了,因为你们对彼此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都了解得清清楚楚,甚至包括体毛的数量和颜色;<br/>你们同居了,你们都缩小了彼此的生活圈子,陪她购物是你天经地义的事情,而每一次经历,你都可能痛苦厌倦得想死去。 <br/><br/>  更为可怕的是,你的财务计划突然变得一塌糊涂,你的工作、学习、事业还没有成型,你却发现你已经开始承担一个家了,于是你变得患得患失了; <br/><br/>  这就是,你们想要的同居生活? <br/><br/>  古人说的人生四大喜中有两件就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可见事业和家庭一直就是联系在一起的。古人还说:成家立业。说明没有一定的基础,婚不是那么好结的。 <br/><br/>  而你们为了不可抑制的快乐,在没有能力开展婚姻生活的时候,突然把自己陷入了婚后的生活中。短暂的快乐没有了,换来的是生活的琐碎。 <br/><br/>  即使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至少进入坟墓之前,还有个隆重的、像摸像样的葬礼,还有一些陪葬品和仪式帮助你去天堂过日子。但同居,却是你们一不留神掉进了一个坟坑,周围的人甚至还不知道,你们就开始了地狱的生活。 <br/>  而你,还在自欺欺人地自我感觉良好:我还是未婚人士;你已经在承受婚后带来的种种压力和痛苦,你却还是浑然不知,说自己还没有结婚的心态,还没有想好要承受婚姻。 <br/><br/>  同居,一种糟糕的生活方式:你用未婚的心态去承受婚后的生活。这如同,你本来只是在学开车,却一不留神把车开上了路,并开始了全球历险;你本来只想玩玩过家家,却付出了真实的衣食住行的成本。 <br/><br/>  你号称未婚,却没有未婚的自由;号称结婚,却没有婚姻的保证,等有一天分手了,你们甚至都没法为分割财产去打官司。因为你们的关系,是如同赵忠祥老师所说那样——非法述求。 <br/><br/>  未婚的不快和结婚的不快,这两个本应该矛盾的东西,你却都感受了。 <br/><br/>  知道了这些年,你一直不快乐了吗?因为你同居了。 <br/><br/>  如果你没有想好结婚,就不要同居,因为你还是个孩子,你还无力承受生活的压力。 <br/><br/>  如果你想要感受婚姻的生活,那就付出你的努力,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们都玩不起。恋爱,但不要同居。</span>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8 11: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确实同居了`</p><p>&nbsp; 但是两个人相处久了`</p><p>爱情都变成亲情了`</p><p>感情中的两个人或多或少有点麻木`</p>
发表于 2006-11-28 1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双方愿意就同居了呗
发表于 2006-11-28 1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同居后没有爱情可言</p><p>浪漫也是种奢望</p><p>如果感情可以的话那也就变成了亲情.</p>
发表于 2006-11-28 10: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nbsp; 现在的人都这样,楼主不正是如此吗?</p><p>&nbsp; 所以同居不同居在乎两个人之间的感情~</p>
发表于 2006-11-28 23: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就没同居!</p><p>你看几得好!</p><p></p>
发表于 2006-11-29 10: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那是因为冒人同恩同居</p><p>&nbsp;</p>[em01][em01]
发表于 2006-11-28 19: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最后倒数第183贴,</p><p>哈,对于这个话题,我不知怎么说,不提倡也不反对。</p><p>对于同居了的人,我只能说:</p><p>虽然我不赞同你们的看法,</p><p>但我尊重你们的想法。</p><p></p>
发表于 2006-11-28 2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黛朵朵</i>在2006-11-28 12:54:00的发言:</b><br/>呵呵``要坚决忍住!留到结婚!</div><p></p><p>&nbsp; 嘿嘿~</p><p>&nbsp; 让我想起了一个朋友~ </p><p>&nbsp; 和她什么玩笑都可以开~</p><p>&nbsp; 就是不能当真~ </p><p>&nbsp; 当真她就来火~</p><p>&nbsp; 我玩笑试的对她说~</p><p>&nbsp; 你要什么时候才会给你喜欢的男人呢~</p><p>&nbsp; 可以给我吗?!</p><p>&nbsp; 我倒!这话我都问得出来,还好不过是玩笑而已~</p><p>&nbsp; 她十分认真的说,那不行,我谁也不给,就给我结婚后的老公的~</p><p>&nbsp; 你别妄想了~</p><p>&nbsp; 嘿嘿,世界上还有这种女孩,真是极品啊~</p>
发表于 2006-11-28 21: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冒味是吧.</p><p>不同居,都是好人,禾只还不晓得恩里。</p><p>做人要厚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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