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暂住证被罚(特区特色17)
这是2007年1月20日我放双休日去荷坳辖区简龙村玩晚上被一帮民警在横平路上强行说要搜暂住证而被罚钱的收据. 事情的经过:2007年1月20日下午双休日,我从罗湖到关外我哥那里去玩,因为晚上我哥要上班,所以晚上我一个人去简龙买东西,我哥住在简壹,所以去简龙有500米左右的距离.晚上10点我一边思考问题一边回我哥那,过治安亭的时候,冲出来7个穿制的民警,把我们拉到治安亭,说要检查暂住证,我也被抓了.一共抓了8个人,我对保安亭的保安说,深圳政府早就不允许检查暂住证了.他说:深圳是经济特区,怎么可能不检查呢?我说:深圳前几个月就把关都撤了,现在不是特区了.他无语.然后,我叫他问警号是多少?哪老一点的卖傻.说:警号是什么?我说每个民警或警察都有一个警号的呀.他不说话.我旁边的被抓之人说你们想怎么样,他说话了.一个罚五十块钱,我一下明白过来了.我,打了110,接电话的说,叫我找当地的派出所,于是我打了当地荷坳派出所的电话.当地荷坳派出所的说,没有暂住证就要罚款.这下我真晕了,挂了电话,打电话给我住的地方清水河派出所的电话,那里接电话的男的说,在清水河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不一会儿,约五分钟,他们怕大家的朋友过来,到手的钱罚不到,他们便把我们强行送上车带到简龙派出所,有一个可能是他们队长的人坐在那并要求给钱,不给钱就把我们关上一个警货车里,当时看到他们那些被抓的人都给了钱,我怕我一个人被送上车成为下一个孙志刚也是给了钱.经过这件事之后,我想了几天,悟到. .如果民警在路上随便抓一个人,我敢保证,99%都没有暂住证,难道都要罚吗? 现在我们来说说上面的收据吧:这里我给大家说一下,那上面的鉴名和手印都是我自己的,也就是说:他们收了我的钱,这张收据是我自己开给我自己的.当时我叫他们鉴名按手印,他们说这是你自己开给自己的,还在笑我.这我就怪了,难道是我自己要把这钱送给你不成,搞得这么麻烦.说自己开给自己的,我也就认了,可这章却是真的,是荷坳派出所的章,难道说是我偷了荷坳派出所的收据自己给自己开罚单不成.这不是明白着说明:荷坳派出所的管理不行,身为人民的公仆,给人民服务的机构,出了这种事情,真让人寒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