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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恰苹果滴猫

面包树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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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月一日下午,我接迪之离开医院。她撞穿头,我却跟林方文复合,她恨死我。

  八九年的暑假,我毕业了,在一间规模宏大的实业集团的市场推广部找到一份工作。同年,光蕙也毕业,在一间代理买卖商铺及办公室的地产公司任营业主任。

  乐姬在一间大银行任职私人银行顾问,她身边不是公子,便是律师、总裁之类。

  市场推广部就只有我一个职员,事无大小,都要我负责。一天,林方文来接我下班。他带着我走过好几条街道。

  「我们要去哪里?」我有点奇怪。

  他走进一条横街,街上泊了几辆私家车,他走近一辆簇新的蓝色私家车,开启车门。

  「这辆车是你的?」我很意外。

  他坐在司机位上,开动引擎。

  「为什么不告诉我?」

  「给你一个意外惊喜。」

  那天,我们快快乐乐驾车在香港、九龙和新界转了一个大圈,我没想到五个月后,车上会有另一个女人。

  那天晚上,我和迪之、光蕙在铜锣湾吃晚饭,饭后,本来打算坐计程车。

  迪之刚好看到林方文的车子在我们身边驶过。

  「你看,那是不是林放的车子?」

  我刚好看到车子的尾部,那是他的车,竟然会遇到他,真是巧合。

  「好了,我们不用坐计程车了。」迪之说。

  我和迪之、光蕙跑上去追他的车,我发疯似的在后面跟他挥手,他并没有看见我。几乎追不上了,幸好前面刚转红灯,他的车停在交通灯前。

  我喘着气跑上前,敲他的车窗,他见到我,神色诧异,原来他的旁边还有一个女人,是乐姬。我呆住了,觉得自己象一个傻瓜,乐姬看看我,然后别转头,她并不打算向我解释。

  迪之和光蕙赶上来。

  「还不上车?」我来不及阻止,迪之已经拉开车门上车。

  上了车,她和光蕙才发现车上有一个女人,是乐姬。林方文和乐姬的反应,已经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走。」我说。

  「程韵,上车。」迪之把我拉上车,「为什么不上车,这是你男朋友的车子。」迪之故意让乐姬听到这句话,「奇怪,乐姬,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乐姬没有理睬她。林方文一句话也没有说。

  我茫然地站在街上,迪之叫我不要回去,我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呢?我要回去。

  他坐在沙发上。

  「开始了多久?」我问他。

  他不说话。

  「为什么偏偏要是乐姬?」

  他不说话。

  我拿起东西扔他。

  「我看不起你!」我向他呐喊。

  我拿起东西不断扔他。

  「为什么你要一次又一次伤害我?如果不爱我,可以告诉我,用不着骗我!」

  他过来抱着我。

  「你已经不爱我了。」

  他凝望着我,不说一句话。

  「你说呀!」

  他还是不说话。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肝肠寸断。那一个晚上,是最难熬的晚上,我想过要在阳台上跃下去,却怕从此看不见他的脸,在那一刻,我依旧眷恋那张脸,因此更恨他。我倒在床上哭了很久,他在客厅里一言不发。我哭着哭着,在床上睡了。午夜醒来,他躺在我旁边,睁着眼,我睁着眼,无话可说,床上的欢愉,还是输给背叛,也许男人都爱慕新鲜,何况一个以创作为生的男人?他一生需要很多女人,我只是其中一个,终究要消失。他象一个神,我只是其中一件祭神的贡品,他吃过了,丰富了生命,忘了我。我压在他身上,他仍然睁着眼。我把上衣脱去,解下乳罩,把他两只手按在我的乳房上。

  「不要这样。」他说。

  我疯狂地吻他,用我所有的本能来刺激他的性欲。他很久没有跟我做爱,我以为是他太忙了,原来他爱上别人。我要他回到我的身体里,记起我的身体。我脱去他的上衣和裤子,他也脱掉我的裤子,他压在我身上,我不断流泪,紧紧抓住他的腰,把他拉向我的身体,期望他为这温存,留在我身边。即使留不住,也有最美好的最后一次。

  我很后悔,这绝对不是最美好的一次,那些身体的抽动,活象一场施舍。他流着汗,我流着泪,躺在床上,象一对陌生人。

  「我们的爱情是在什么时候消逝的?」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已经跟乐姬上过床,是不是?」

  「没有。」他说。

  「我不相信你。」

  我抱起一直放在床边的那个给我砍烂了的小提琴,拉了一下,发出刺耳和空洞的琴声。

  「明天我会离开这里。」我说。

  「你用不着这样。」

  「我决定了,我不习惯被施舍。」

  第二天早上,他离开了,我找迪之替我收拾行李。

  「这个瓷象老人,你要不要带走?」她问我。

  「要的。」

  「鱼缸里的纸飞机呢?」

  我把鱼缸搬到阳台上,用双手捞起缸里的纸飞机,抛向空中,那里有九百八十六只,是他对我九百八十六次的思念,都散落在空中,能飞的都远逝。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 空中的思念

  学校开始放暑假,我在杂志社已不需做校对,他们让我做人物专访,李盈建议我访问林放。

  「他是很多女性心目中的才子。」她说。

  杂志社的人并不知道林方文是我的男朋友。

  访问在林方文的家里进行,只有我和他。

  「你要把我当做访问你的人,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的问题。」我跟他说。

  他把腿搁在我的腿上,我推开他:「请你不要性骚扰女记者。」

  「你最喜欢的歌词是那一首?」我问他。

  「《明天》。」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我念给他听。

  他点头。

  「这首歌是写给谁的?」我认为是写给大嘴巴费安娜的。

  他望着我良久,答:「一个女人。」

  「谁?」

  「已经不重要。」

  「你有为其他女人写歌吗?」

  「我答应一个女人,每年除夕送一首歌给她。」

  「会做得到吗?」

  「尽力而为。」

  「到目前为止,你有没有最爱的女人?」

  「这个问题一定要答吗?」

  「是的,很多人都关心你的爱情,因为你的情歌很动听。」

  「最爱的女人?」他感到惆怅。

  我咬着牙,望着他,期待答案。

  「我会在某一分钟内很爱一个女人,但这种感觉未必会持续。」

  我的心突然下沉,我不知道应该为他向我说真话而高兴,还是为那句真话而伤心。

  我完成了访问,杂志社的人说,我的访问写得很好,很有感情,当然了,我用两年的感情来写一篇文章,并且因此知道,他未必会持续地爱一个女人。往后,我又访问了一些人,包括一支颓废的地下乐队,一个颓废的画家,于是,人也变得颓废了。林方文不在家的日子,我象一个小妇人那样,替他收拾东西,洗烫衣服,在阳台上直至灯火阑珊,也等不到他回来,有点万念俱灰的感觉。

  光蕙跟孙维栋仍然纠缠不清,我最近见过孙维栋一次,他瘦了很多,整个人很憔悴,他在自虐。

  迪之把一头长发剪短,她说要忘记过去。卫安常常打电话给她,终于有一次,她依约赴会,然后在他脸上打了一拳,事后她很后悔,她说如果那天戴上戒指的话,会把他打得更痛。

  迪之提议我们三姊妹一起去东京旅行,忘记那些男人,光蕙很赞成,她想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我本来想跟林方文说,我要去东京,希望他说:「留下陪我,迟些我和你一起去。」可是,那天晚上,我如常一个人在他家里呆等,他凌晨才回来,我忍不住向他发脾气。

  「你近来很少陪我。」

  「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他说。

  「我越来越不了解你,不知道你这一分钟最挂念谁?」

  「你这么介意,就不该要我说真话。」他爱理不理。

  「你已经不爱我,对不对?」

  「你总是喜欢令人窒息。」

  「好!那我离开这里。」我开门要走,他并没有留住我。

  我告诉迪之,我要去东京,并且要尽快去。两日后,我们随旅行团出发,我希望林方文不要找到我,找不到我,他才会牵挂我。

  到了东京,我们住在新宿一间酒店,那是一个繁荣地,我却疯狂思念一个在尖沙咀的男人。

  我们在歌舞伎町一间鸟烧店留连,其中一个厨师是从上海来的中国人,跟我们说普通话,他长得高大英俊,迪之对他虎视眈眈,赖着不肯走。有时候我觉得迪之是一个很快乐的人,她那么容易喜欢一个人。

  「我好不好打长途电话给林方文,告诉他,我在东京?」我问迪之和光蕙,「我怕他找不到我。」

  「不要。」迪之说,「让他焦急一下,他才会挂念你。」

  「你跟林方文到底有什么问题?」光蕙问我。

  「我也不知道,如果知道有什么问题还好。」

  回到酒店,她们两个很快便睡着了,我们住的房间外有一个小阳台,我站在阳台上,从酒店三十二楼俯瞰东京市,璀璨却陌生,我疯狂地思念林方文,这个时候,他会不会站在阳台上等我?

  我打电话回香港给他,电话响了两下,他立即来接。

  「是我。」

  「你在哪里?」他焦急地问我。

  「我在东京。」

  「东京?」他吃了一惊。

  「跟迪之和光蕙一起。」

  「我很挂念你。」

  我心头一酸,忍不住呜咽。

  我和林方文,一个在东京,一个在香港,距离四千公里,他在四千公里以外,才肯对我说:「我很挂念你。」

  我在电话里哭泣,他着紧地问我。

  「你在哭吗?不要哭,有什么事跟我说。」

  「你这一分钟最爱的女人是谁?」

  「程韵、程韵、程韵、程韵。」

  「但下一分钟可能不是。」我说。

  「你这么介意那句说话?」

  「是的。我不希望我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你曾经离开我一次,也会有第二次。」

  「我来东京找你,你住在哪间酒店?」

  「你不要来,六天后我会回来。」那一刻,我多么希望他立即从四千公里以外,来到我身边,给我最温熙的爱。但,我非常奸狡地相信,分开才会令他更爱我,我要用六天来激励这段爱情。

  到东京的第二天,我们去迪士尼乐园玩,那是最快乐的一天,因为有一个男人在四千公里以外疯狂地思念我,原来被人思念比思念别人快乐。

  晚上回到酒店,我打电话给林方文,没人接听,他会不会正在往东京的飞机上,赶来跟我见面,给我一个意外惊喜?可是,他不知道我住在哪里。如果他问孙维栋,孙会告诉他,因为孙知道我们住在哪间酒店,我整晚睡不着。第三天,我故意留在酒店等待,但他没有出现。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我打了无数次电话回香港,都没有人接听。

  林方文到底去了哪里?香港至东京的飞机这几天并没有发生意外,他会不会来了东京,却遇到意外?我的心忐忑不安。

  「下次我不跟你一起旅行了,你整天惦念林方文,什么都提不起劲。」迪之骂我。

  「思念是很好的感觉呀!可惜我并不思念孙维栋。」光蕙说。

  「我觉得无牵无挂的日子才是最快乐的。」迪之有感而发。

  「是的,思念别人并不好受。」我说。

  第七天的黄昏,我们乘飞机回香港,我买了一件米白色套头的毛衣给林方文。也许他根本没有来东京,他仍然在香港的录音室里晨昏颠倒地工作,照例忘了我,忘了我在东京等他,他说挂念我,就只是那一分钟。

  下机后,我走上林方文的家。开门进去,竟发现他正跟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谈笑风生。

  「你回来了?」他问我。

  我很愤怒:「原来你在这里聊天,我还以为你去了东京找我。」

  他没有回答我,一贯地沉默。

  「为什么每天晚上都没有人接听电话?」我问他。

  「我这几天在录音室忙到天亮才回来,家里哪有人听电话?今天刚好完成了。」

  果然给我猜中了,他忙着工作,忘了我,说要来东京找我,不过是美丽的谎言。

  我站在那里,气得说不出话,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找个藉口离开,只剩下我们两个。我在行李中拿出那件米白色的毛衣。

  「这本来是买给你的。」我说。

  我把毛衣扔在地上,双脚发狂地在上面践踏。他制止我。

  「放手!」他用力把我拉进睡房里,睡床上竟然有很多很多只纸摺的飞机,最少也有几百只。

  「因为工作,不能去东京找你,每天思念你的时候,便摺飞机,希望可以飞去你身边。」他说。

  我突然觉得很惭愧,我刚才用脚践踏我买给他的毛衣,他却在几天内为我摺了几百只飞机,思念在屋里蔓延。

  「有多少只飞机?」我问他。

  「不知道,我没有数过。」

  「一起数数看。」我说。

  我一共数到有九百八十六只飞机。六天里,他平均每天摺一百六十四只飞机,思念我一百六十四次。

  「你回来了,这些飞机可以放进垃圾桶里。」他说。

  「不!我要把它们留下来,这里有九百八十六次思念,如果将来你忘了,我会用这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提醒你,你曾经如此思念我。」

  我发现上手租客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长方形金鱼缸,里面还有七彩的光管,我把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放进金鱼缸里,刚好能够装满,然后把金鱼缸放在矮柜上,接驳电源,霓虹光管亮起,鱼缸里的飞机好象在东京的夜空上飞行,鸟瞰五光十色的大都会。

  「很漂亮!」我看着飞机。

  林方文紧紧地抱着我说:「以后不要不辞而别。」

  我并不想如此。

  大学最后一个学年在一个滂沱大雨的上午开始,课室里,再没有林方文,他经常坐的位置一直空着,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个课室里,他在看《龙虎门》,想不到已是两年前的事,无法和他一起毕业,我是有一点遗憾的。我曾经害怕失去他,但,每当看到鱼缸里那九百八十六只在东京上空翱翔的飞机,我总相信,他不会离开我。

  那天很早便下课,雨依然下个不停,走出学校大门,一个女人从一辆私家车走出来,那是林方文的母亲,驾车的人是那个个子矮小的中年男人。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小姐。」她叫我。

  「伯母。」我有些意外,她应该不是在等我吧。

  「林方文是不是退学了?我刚刚去宿舍找他,他们说他暑假前已搬走。」

  「是的。他的工作很忙,而且发展得很好。」

  「这也不是不读书的理由。」她很失望。「他住在哪里?」

  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

  「他叫你不要告诉我,是不是?」

  「不,不是。」

  「这件毛衣我本来打算给他,请你替我交给他。」她把一份东西交到我手上。

  风雨打在她沧桑的脸上,她的一双大眼睛十分沮丧。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安慰她,她跑上矮小男人的汽车上,一直低着头,汽车缓缓驶去,林方文也许不应该恨她,她有权选择男人。

  我抱着毛衣上林方文的家,竟发现一个女子,只穿一件恤衫和一条黑色通花比坚尼内裤坐在沙发上,拉着林方文送给我的那一把给我打烂了的小提琴,声音非常刺耳。

  「你是谁?」她问我。

  她竟然问我是谁。

  「我是林方文的朋友。」我说。

  「这一把小提琴不能再拉了。」她说。

  女子长得矮小瘦削,有点干的感觉,皮肤黝黑,眼睛小而精灵,鼻梁很低,两个鼻孔朝天,与一双小眼睛互相辉映,横成脸上四个大小差不多的孔。她全身最美丽的地方是两条腿,与身高不成比例地修长,显得腰肢特别短,胸部小得象两只杯盖。她是谁?为什么在林方文的家里?

  「这是一把很好的小提琴。」她把琴搭在肩膊上,做出拉小提琴的动作,好象心里有一首歌,独个儿在厅中拉得十分陶醉。

  「可惜不知道哪一个人把它砍烂了。」她望着琴叹息。

  「是我。」我说。

  女子点了一根烟,说:「我曾经跟一个小提琴家在奥地利同居了三年,当然,三年中,我还有其他男伴,但,我的小提琴是跟他学的。他拉小提琴的动作很性感,每次我都想立即跟他做爱。一次,我们吵架,我把他那一把价值一百万的小提琴扔到河里,他立即跳进河里抢救他最心爱的琴,已经太迟了。」她倒在沙发上大笑。

  对着陌生人大谈做爱,这种女子一定很有表演欲。

  「林方文到哪里去了?」我问她。

  「我醒来已经不见了他。」

  醒来?他们刚才一起睡?

  「我还不知道你是谁?」

  「林日。你呢?」

  「程韵。」

  「情韵?这个名字真好听。」她又点了一根烟,「我是林方文的姐姐。」

  林方文说过他有一个姐姐,遗传了父亲的性格,到处漂泊,我没想到正是眼前这个豪放的女子,她的样貌跟林方文和林妈妈都不相象。

  「我是林方文的女朋友。」我说。

  「我早猜到了!」她热情地拥抱着我。

  「你的身体很好抱,我弟弟一定也喜欢抱你。」她把我弄得有点尴尬。

  「你抽的烟,烟味很怪。」我说。

  「我刚从俄罗斯回来,这是矿工抽的香烟。我跟林方文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你跟他一起多久了?」

  「两年。」

  「我弟弟是不是一个好情人?」

  「怎样才算是好情人?」

  「会令女人伤心的,便是好情人。」

  她从鱼缸里拿起一只纸飞机,扬手将飞机定出去,那只飞机飞越我的头顶,从大厅一直飞翔到睡房的天花板上,缓缓下坠。

  「这是我弟弟摺的飞机。」她说。

  「你怎么知道?」

  「只有他摺的飞机,才可以飞得那么高,那么远。」

  林方文拿着一包东西回来。

  「毛巾、牙刷和睡衣,给你的。」他跟林日说。

  「我裸睡的。」她认真地说。

  「那是你阁下的事,请你别在大厅裸体。」林方文一本正经跟她说。

  我把毛衣交给林方文。「这是你妈妈叫我交给你的。」

  「是妈妈打的毛衣?」林日打开胶袋,是一件灰色V 领的手打毛衣。林日抱在怀里,脸贴着毛衣说:「好暖!」

  「那让给你。」林方文一贯不在意地说。

  「好呀!」林日将毛衣据为己有。

  晚上,我留在林方文的家里,林日就睡在隔壁。月影照在林方文身上,我躺在他身上,分享月影。

  「为什么你姐姐长得不象你?」

  「她象爸爸。」

  「她做什么工作的?」

  「大概是记者吧。」

  「你和她感情很好吧?」

  等了很久,他并没有回答我,他的呼吸变得沉重,睡得象个小孩子。

  有人敲门。

  「谁?」

  林日身上披着一张毛毡推门进来,我连忙从林方文身上滚下来。

  「我可不可以跟你们一起睡?」她脸上一副无助的表情。

  「你是不是裸睡的?」我问她。

  她打开身上的毛毡,里头穿着林方文刚才买给她的睡衣,我松了一口气。

  「月色很美,我那边房间看不到月亮。」

  「月亮在这边。」我说。

  「你睡在他胸前,我睡在他脚上,一人占一半,好不好?」她把头挨在林方文的脚上。

  我躺在林方文胸前,我们两个女人分享他身上的月光和体温。

  「那个小提琴家,你爱不爱他?」我问她。

  「爱。短暂地爱过。」

  「但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还继续和其他男人来往。」

  「因为有死亡,我不愿忠贞。」林日望着我说。

  「不。正是因为有死亡,我才愿意忠贞。」我说。

  「我很寂寞。」她蜷缩着身体。

  「你在思念小提琴家,还是其他男人?」

  「我和他在火车上相遇,只相处了一天,我疯狂地思念他。」

  「他在哪里?你可以找他。」

  「我不想再碰到他,不想破坏这种感觉。」

  「逃避?」

  「不。是保护,保护一段爱情。」

  「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没有思念他,却思念一个相处仅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点唏嘘。

  「因为只有一天寿命的爱情从来没有机会变坏。」

  当时我想,她说的也许是对的,时间营养一段爱情,也损毁一段爱情。

  林日在林方文脚上安然入睡,我辗转反侧,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同样伤感和难以捉摸,林方文会不会象他姐姐那样,忘了我,却只记得一个一夕欢愉的女人?

  林方文从睡梦中醒过来。

  「别动,你姐姐在你的脚上。」我说。

  他看着蜷缩着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

  「如果这样下去,你会不会娶我?」我问他。

  「会。」他温柔地说。

  我流下泪来。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两星期便要离开,她说要到以色列找一个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机场送别,她拥着我说:「如果我弟弟对你不好,便跟他分手。」

  「我会的。」我说。

  她跟林方文又相拥了许久,才进入禁区。



  林日走了,她带来的伤感却仍然留在屋里。林方文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制作室里,与他的歌恋爱。我开始后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对,多么绚烂的爱情也会变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关系,我不想做一个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的女人。

  我尽一切方法讨好他,我烧饭,煲糖水等他回来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时的我,一定是一个会吓走所有不想安定下来的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正在机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讨厌自己,林方文开门进来,我狠狠地把毛衣掷在地上。他没有理会我,迳自走入睡房,我负气拿起皮包离开,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个晚上。是不是时间久了,我们都变得懒惰?懒得去爱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没有找我。

  他是一个不会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终还是我回去。

  我开门进去时,他坐在沙发上吹奏我送给他的口琴。看见我来了,他并没有停下来。

  「我只是来看看我的飞机。」我走到鱼缸前面,捞起一只飞机。

  他一手拉着我,紧紧地抱着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榄油和松节水的味道,那是费安娜的味道,我不会忘记。

  「你跟费安娜见过面,是不是?」我瞪着他。

  「没有。」他说。

  「你为什么要说谎?我敢肯定,你刚刚跟她见面。」

  他很惊异,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个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答应过我,不再见她的。」

  他依旧不说话。

  「为什么?」我流着泪问他。

  他还是不说话。

  「为什么!」我向着他呐喊,「为什么要找她?」

  我彻底地失望,两年来,我所付出的爱,仍然无法满足他,他并不需要象我这样一个女人。我冲进房间里,收拾属于我的东西。

  他坐在那里,并没有制止我。

  我把东西胡乱地收拾好,走到厅中。

  「我们分手吧!」我哭着对他说。

  「你真的走?」

  「你是骗子。」我骂他。

  他的本领是不说话。

  「为什么还跟她上床?」

  我本来只是想试探他,没想到他竟然不说话,他果然跟费安娜上床。

  「除了沉默和谎言,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我含泪跟他说。

  我打开大门离去,他没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留住我。

  我抱着行李,在尖沙咀闹市的人群里无助地流泪,璀璨而短暂,是我的初恋。

  回到家里,拉小提琴的瓷象老人苍凉地垂下头,奏着艾尔加的《爱情万岁》,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誓,不会再有除夕之歌了。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说:「不是没有男人就不能过日子的。」

  她好象庆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恋。光蕙仍然跟孙维栋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决不会放开他。偏偏那个时候,一个噩耗同时打击我们三个人。

  宋小绵要结婚了。在我们三个也失意的时候,她竟然找到幸福!

  她首先把喜讯告诉光蕙,她在电话里甜丝丝地问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更改。」

  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突然打电话给你,问你地址,毫无疑问,她想把结婚请柬寄给你,并且以为你会替她高兴。

  「她丈夫是医生!」光蕙语气充满妒意。

  「她也可以嫁医生?」迪之一脸不屑,「她不过很普通啊。」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光蕙说,「你们还记得她妈妈吗?她很会把儿女推向上层的。」

  「我不妒忌她嫁给医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说。

  「条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们三个质素这么高,三十岁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之认真地说。

  光蕙最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个牙医,却无法勉强自己爱他,而小绵竟然找到一个西医。迪之妒忌,因为她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她想嫁的人,无法娶她。我妒忌,因为我得不到同样的幸福。小绵若知道我们妒恨她结婚,一定后悔把婚讯告诉我们。

  婚礼在跑马地一所天主教堂举行,我们三个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种场合可能会结识一位医生,迪之除了抱着猎「艳」心态之外,还要显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恋女子,当然也要打扮得漂亮。乐姬与男朋友一同来,听说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绵的丈夫把我们吓了一跳。

  站在祭坛前,穿着黑色礼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绵的丈夫,他的体形象一只放大了三十万倍的蚂蚁,虽然已经放大了三十万倍,因为体积本来就细小,所以现在也不过身高五尺二寸,脖子短得几乎看不见,背有点佝偻,四肢长而幼,越看越象《超人》片集里那只机械蚂蚁大怪兽。小绵就嫁给那样一个人?我们立即不再妒忌她。

  小绵的家翁和家姑都拥有一张异常严肃的脸孔,他们大抵以为大蚂蚁是他们的得意杰作,是许多女人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

  神父带领来宾一起唱《祝婚曲》--「完美的爱,超越世间的一切……恒久的爱,愿永为他俩拥有……天真信赖。生、死、痛、疼无惧……」

  我投入地唱出每一个字,那是爱情最高的理想,也许太投入了,我从第二句开始走音,迪之和光蕙见惯不怪,我身后却传来一声笑声,站在我后面的,是一个架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他友善地向我微笑,那时,我没有想到,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小绵和大蚂蚁去欧洲度蜜月两星期后回来,我接到小绵的电话。

  「有一个人很想认识你。」

  「谁?」

  「我先生的同学,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飞。在我结婚那天,他见过你,对你印象很好。」

  「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当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没有告诉他,你已经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况且也只是交个朋友,不一定要谈婚论嫁的,多一个选择也好。徐起飞是个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会介绍给你,他跟女朋友分手了两年,一直没有恋爱,今年三十岁,是做外科的。这个星期六晚,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

  「很尴尬的,好象相睇。」我说。

  「人家是钻石王老五呀,很多人争着介绍女朋友给他,他就是看不上眼。」

  「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饭的吗?」我负气地说。

  「当是跟我吃饭好了,这点面子你不会不给我吧?」

  想不到小绵才嫁了两星期,连说话的口吻也象个少奶奶。

  「好吧。」

  我其实提不起兴趣去结识另一个男人,林方文在我心里,仍然是刺骨的痛。但,女人总有一点点虚荣,有一个男人对自己表示仰慕,还是禁不住有点兴奋。林方文背着我去找费安娜,我光明正大跟徐起飞吃饭,也没有什么不对,我是故意向他报复。

  晚饭的地点是丽晶酒店的西餐厅。

  徐起飞穿着深蓝色的毕挺西装,结了一条墨绿色的斜纹领带,浓密的头发梳得十分整齐,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身上散发着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

  「我刚下班赶来。」他说。

  他站起来跟我握手,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十只手指却很纤幼,是一双很适合做手术的手。

  「程韵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都是排球队的。」充满少奶奶味道的小绵说。

  大蚂蚁的名字叫关彦明,跟徐起飞是小学到大学的同学。

  「徐起飞以前是香港学界排球队的队长,你们有共同嗜好呢!」小绵积极推销。

  「入了大学之后就没有打球,怕弄伤手指。」徐起飞说。

  「丽丽的手术就是他做的。」小绵说。

  「可惜她送来医院时已经太迟。」徐起飞说。

  「我真怀念丽丽,她没有谈过恋爱便死去,真可惜。」小绵说。

  「那是最幸福的死法。」我说。

  说出这句话,他们三个人同时望着我,好象我说错了话。

  「难道不是吗?无牵无挂的日子其实是最快乐的。」

  整顿饭小绵说话最多,她已是少奶奶,不用保持矜持,大蚂蚁很少说话,笑容也很少,他好象背负着全世界的忧患,徐起飞只在适当的时候说话。吃过甜品,小绵拉着我陪她去洗手间,她的目的当然不是如厕。

  「你觉得徐起飞这个人怎样?」

  「不错,但,我对他没有感觉。」

  「他是医生,当然没有才子那么浪漫,但他很会照顾人,而且很有诚意。医生最有安全感。我听迪之说,你跟林方文分手了。」

  迪之这个长舌妇!

  「如果我有不治之症,他也无法救活我。」我说。

  「你有不治之症吗?」她凝重地问我。

  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

  小绵见一顿饭吃过,我和徐起飞之间好象没有通电,显然有点失望。大蚂蚁的车泊在丽晶,跟他们分手后,我和徐起飞步行到新世界停车场取车。一组工人在新世界门前那株银色的圣诞树挂上七彩的灯泡,准备迎接圣诞,原来已经进入十二月了。

  「快到圣诞节了。」徐起飞说。

  「是的。」路上风很冷,徐起飞把他的外套盖在我身上。

  「谢谢你。」

  「除夕你会做什么?」他问我。

  「你呢?」

  「过去几年的除夕我都在医院度过。每年的那一天,医院都很忙碌。很多人乐极生悲。」

  「我在婚礼上好象没有见过你。」我说。

  「我看见你。你跟两个女孩子一同来。唱圣诗的时候,我站在你背后,你唱歌走音。」

  「我想起来了,是你笑我。」

  「对不起,我没有恶意的。」

  「不要紧,我是五音不全的。」

  「很少人五音不全,却唱得这么投入。」

  「你是讽刺我,还是?」

  「不,我觉得你很可爱。」

  就在那一刻,我碰到林方文,他戴着鸭舌帽,是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一直戴着的那顶鸭舌帽,他又戴上那顶帽子。他正向着我迎面走来,而且已经发现我,我跟徐起飞正并肩而行,身上并且披着他的外套,我不知所措,他看了我一眼,在我身边走过,经过那株银色的圣诞树,冲过马路,失去踪影。分手后第一次见面,却有一个很大的误会。

  徐起飞的车子从新世界驶出,踏如十二月的周末晚上,车子在路上寸步难移。大厦外墙的灯饰一片霸道的红,交通灯天长地久地红,汽车不准前进,千百辆车子尾后亮着制动器的红色车灯,所有红色,形成一条绵长没有尽头的红色灯路,欺人太甚。电台提早播《Jingle Bells》,我想起林方文的脸和他的背叛,掩面痛哭。

  「你没事吧?」徐起飞给我吓了一跳。

  我胡乱找了一个藉口说:「我讨厌被困在这里。」

  「我想想办法。」

  不知什么时候,他把车子停在一个避车处,把车子的天窗打开。

  「现在好一点没有?」

  因为哭得太厉害,所以也抽搐得很厉害,根本不能回答他。

  「你怎样来到这里的?」我问他。

  「犯了很多交通规则,幸而没有给警察抓住。你是不是有幽闭恐惧症?」

  「不,不是的,能载我到一个地方吗?」

  「你要去哪里?」

  「只是停留一会。」我说。

  我请他把车子驶到林方文住所对面。二十楼的阳台亮着灯,林方文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喝啤酒,头上戴着失恋的帽子,我头一次,觉得他看来有点可怜。我不能回去,我想起他压在费安娜身上,我便不能原谅他。忽然刮起一阵寒风,林方文的帽子被风从头上吹走,在风中下坠,他在阳台上消失,该是下来找帽子。

  「我们走吧。」我跟徐起飞说。

  那夜之后,徐起飞没有找我,他大概知道我心里有一个人。越接近除夕,我越荒凉,难道我要为一首歌跟林方文再走在一起?他从来不求我,不求我复合。我也许会回到他身边,只要他开口,我会的。原来人的记忆有一个自动净化系统,把不快的记忆洗掉,我好象渐渐觉得他和费安娜上床的事不是真实的。

  光蕙跟孙维栋去欧洲度新年,因为光蕙舍不得自己付团费。迪之早就预订我和她一起度除夕。

  她最近抽烟抽得很凶,跟唱片公司的人,还一起抽过大麻。

  除夕夜,我没有收到林方文任何消息,失望演变成悲愤,我和迪之锐意打扮一番去参加她一位同事在的士高的派对。

  迪之把我的脸涂得很白,和光管的颜色差不多,然后替我描上夸张的黑色眼线,我的两只眼睛好象给两个黑色的括号括着,她又替我涂上茄汁红的口红。我从来没有化过这么浓艳的妆。

  「你现在才象一个女人,我是男人,看见你也会心动。」她说。

  迪之穿了一套皮衣和皮裙子,上衣和裙子都绕着金链,三寸半高跟鞋的鞋头也有一只金色蝴蝶。一头鬈曲的长发伏在肩上。

  「你去参加除夕派对,还是万圣节派对?」我问她。

  「也许今天晚上会找到男朋友嘛!」她充满希望。

  我穿了一对两寸半的高跟鞋,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穿高跟鞋。迪之步履如飞,我跟在后面,好辛苦才追上,没有男人的除夕,真是折腾。

  派对在兰桂坊一间的士高举行,除夕晚的兰桂坊,挤满了狂欢的男女,车子不能驶进去。穿上两寸半高跟鞋徒步走上那段斜路于我是一件吃力的事,何况斜路的一边是费安娜的画廊?

  「我忘了千年女妖的画廊在哪一栋大厦。」迪之说。

  「这一栋。」我指着酒吧对面的一栋旧楼,可是,一楼已经不是一间画廊,而是一间卖上班女服的店子。

  「为什么会变成服装店?」我有点意外。

  「谁会买千年女妖的画?也许结束营业了。」

  的士高里很挤人,派对的主人是迪之那间唱片公司的公关经理,是个很吃得开的中年女子。她热情地招呼我和迪之,把我们安排坐在一群男女中间。他们都是单人匹马来的,喝大量的酒。迪之跟其中一个剪平头装的男人猜枚,她每次都输,喝了很多拔兰地,那个男人常常借故亲近她,忽然又把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突然觉得很可耻,他把我当成什么女人?我不是到来找一个男人过夜的。我起来,把迪之拉走。

  「我们要去哪里?」她醉昏昏地问我。

  「离开这里。」我说。

  平头装男人扶着迪之说:「我送你回家。」

  迪之倚着他说:「好。」又跟我说:「有人送我们回去。」

  「不。我们自己回去。」我从平头装手上抢回迪之。

  我把迪之从的士高拉出来,已经十一时多,街上挤满等待倒数的人群。

  「我要回去喝酒。」迪之挣扎着,把我推开。

  「不。不准回去。」我拉着她,她拼命反抗,混乱中,我推了她一把,谁知她站不稳,给我推倒在地上,头撞在石级上,流了一滩血。

  刚好有两个巡逻警员经过,立即召救护车把迪之送去医院。

  迪之躺在担架上,我很害怕她会死,我没想过除夕会在一辆救护车上度过,而我即将成为杀死好朋友的凶手。

  急症室的医生替迪之敷好伤口,医生说,她只是皮外伤,我如释重负。她喝酒太多,医生要她留院一天观察。我陪迪之上病房,心里很内疚。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推你的。」

  「哼!如果破了相我才不原谅你。」

  「我让你推一下报仇。」我说。

  「我们两人除夕要在医院度过,还不够可怜吗?」她苦笑,「你不要走,留下陪我。」

  我们一同睡在狭窄的床上,互相取暖。迪之很快睡着了,护士说,医院不准留宿,我替迪之盖好被,离开病房。经过护士的工作间,两个年轻女护正在收听电台广播,时钟指着午夜十二时,唱片骑师说:「这首新歌的填词人,特别要求我们在一九八八年的除夕播这首国语歌,他想送给一个人,祝她新年快乐。」

  「要多少场烟雨,

  才有这一场烟雨,

  要多少次偶遇,

  才有这一次偶遇?

  我俩是故事里的人物,

  抑或有了我俩,才有故事?

  这一切的故事,是因为

  我的怯懦,你的愚痴?

  千年的等待,难道只为了等待一次缘尽,一次仳离?难道这年代,

  真是一个属于翅膀和水生根的年代?能漂的都漂走,能飞的都远逝,

  只有思念和忘怀,只有无奈和无奈--」

  歌由一位台湾男歌手唱出,迂回低沉,象我们的爱情,我身体发软,蹲在地上,用双手抱着自己的身体,才能冷静下来。他已还我一首除夕之歌,我又还他什么呢?

  「这首歌很动听啊,歌曲的名字是《烟雨》,今夜没有烟雨。」女唱片骑师说。

  「程韵。」

  一个男人叫我,我抬头看,是穿着白色医生袍的徐起飞。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有朋友受了伤,我陪她入院,现在没事了。」

  「你打扮成这个样子?我差点认不出你呢?」他望着我,有点陌生。

  是的,我浓妆艳抹,穿黑色紧身裙,踏着高跟鞋,象个廉价的妓女,的士高里剪平头装的男人轻薄我们,也许不全是他的错。

  「我刚下班,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谢谢你。」

  「嗯。那么再见了。」他说。

  「再见。」

  我站起来,离开走廊。

  「程韵。」他叫我。

  「什么事?」

  「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

  我在医院门外,截停一辆计程车,跟司机说:「去尖沙咀。」

  林方文用歌把我召回去,他的呼唤,总是无法抵挡。我身上还有他的钥匙,开门进去,鱼缸里的纸飞机依然在东京上空翱翔,一切没有改变。

  林方文站在阳台上,回头望我。

  「新年快乐。」他说。

  「新年快乐。」我说。

  「我回来,是要把你从阳台上推下去。」

  他张开双手说:「好的。」

  我们在阳台上等待天亮,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我们依旧在一起,好象劫后重逢。

  「你的鸭舌帽呢?」

  「有一天晚上在这里丢了。」他说。

  「费安娜呢?」

  「我就只见过她那一次。」他说。

  「你是一个骗子,是一个很坏很坏的骗子。」

  他抱着我:「不会再有下次。」

  一月一日下午,我接迪之离开医院。她撞穿头,我却跟林方文复合,她恨死我。

  八九年的暑假,我毕业了,在一间规模宏大的实业集团的市场推广部找到一份工作。同年,光蕙也毕业,在一间代理买卖商铺及办公室的地产公司任营业主任。

  乐姬在一间大银行任职私人银行顾问,她身边不是公子,便是律师、总裁之类。

  市场推广部就只有我一个职员,事无大小,都要我负责。一天,林方文来接我下班。他带着我走过好几条街道。

  「我们要去哪里?」我有点奇怪。

  他走进一条横街,街上泊了几辆私家车,他走近一辆簇新的蓝色私家车,开启车门。

  「这辆车是你的?」我很意外。

  他坐在司机位上,开动引擎。

  「为什么不告诉我?」

  「给你一个意外惊喜。」

  那天,我们快快乐乐驾车在香港、九龙和新界转了一个大圈,我没想到五个月后,车上会有另一个女人。

  那天晚上,我和迪之、光蕙在铜锣湾吃晚饭,饭后,本来打算坐计程车。

  迪之刚好看到林方文的车子在我们身边驶过。

  「你看,那是不是林放的车子?」

  我刚好看到车子的尾部,那是他的车,竟然会遇到他,真是巧合。

  「好了,我们不用坐计程车了。」迪之说。

  我和迪之、光蕙跑上去追他的车,我发疯似的在后面跟他挥手,他并没有看见我。几乎追不上了,幸好前面刚转红灯,他的车停在交通灯前。

  我喘着气跑上前,敲他的车窗,他见到我,神色诧异,原来他的旁边还有一个女人,是乐姬。我呆住了,觉得自己象一个傻瓜,乐姬看看我,然后别转头,她并不打算向我解释。

  迪之和光蕙赶上来。

  「还不上车?」我来不及阻止,迪之已经拉开车门上车。

  上了车,她和光蕙才发现车上有一个女人,是乐姬。林方文和乐姬的反应,已经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走。」我说。

  「程韵,上车。」迪之把我拉上车,「为什么不上车,这是你男朋友的车子。」迪之故意让乐姬听到这句话,「奇怪,乐姬,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乐姬没有理睬她。林方文一句话也没有说。

  我茫然地站在街上,迪之叫我不要回去,我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呢?我要回去。

  他坐在沙发上。

  「开始了多久?」我问他。

  他不说话。

  「为什么偏偏要是乐姬?」

  他不说话。

  我拿起东西扔他。

  「我看不起你!」我向他呐喊。

  我拿起东西不断扔他。

  「为什么你要一次又一次伤害我?如果不爱我,可以告诉我,用不着骗我!」

  他过来抱着我。

  「你已经不爱我了。」

  他凝望着我,不说一句话。

  「你说呀!」

  他还是不说话。

  我肝肠寸断。那一个晚上,是最难熬的晚上,我想过要在阳台上跃下去,却怕从此看不见他的脸,在那一刻,我依旧眷恋那张脸,因此更恨他。我倒在床上哭了很久,他在客厅里一言不发。我哭着哭着,在床上睡了。午夜醒来,他躺在我旁边,睁着眼,我睁着眼,无话可说,床上的欢愉,还是输给背叛,也许男人都爱慕新鲜,何况一个以创作为生的男人?他一生需要很多女人,我只是其中一个,终究要消失。他象一个神,我只是其中一件祭神的贡品,他吃过了,丰富了生命,忘了我。我压在他身上,他仍然睁着眼。我把上衣脱去,解下乳罩,把他两只手按在我的乳房上。

  「不要这样。」他说。

  我疯狂地吻他,用我所有的本能来刺激他的性欲。他很久没有跟我做爱,我以为是他太忙了,原来他爱上别人。我要他回到我的身体里,记起我的身体。我脱去他的上衣和裤子,他也脱掉我的裤子,他压在我身上,我不断流泪,紧紧抓住他的腰,把他拉向我的身体,期望他为这温存,留在我身边。即使留不住,也有最美好的最后一次。

  我很后悔,这绝对不是最美好的一次,那些身体的抽动,活象一场施舍。他流着汗,我流着泪,躺在床上,象一对陌生人。

  「我们的爱情是在什么时候消逝的?」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已经跟乐姬上过床,是不是?」

  「没有。」他说。

  「我不相信你。」

  我抱起一直放在床边的那个给我砍烂了的小提琴,拉了一下,发出刺耳和空洞的琴声。

  「明天我会离开这里。」我说。

  「你用不着这样。」

  「我决定了,我不习惯被施舍。」

  第二天早上,他离开了,我找迪之替我收拾行李。

  「这个瓷象老人,你要不要带走?」她问我。

  「要的。」

  「鱼缸里的纸飞机呢?」

  我把鱼缸搬到阳台上,用双手捞起缸里的纸飞机,抛向空中,那里有九百八十六只,是他对我九百八十六次的思念,都散落在空中,能飞的都远逝。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五 再抱你一次

  我又回到我的家里,偶然从收音机听到林方文的歌,总是禁不住流泪,他象歌那样,好象已经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开始很害怕孤单,天天下班后便跟迪之和光蕙一起,浪掷时光,困了才回家,倒在床上,片刻便睡着,无暇再想些什么,明天醒来,又浑浑噩噩过一天。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迪之首先不能再陪我,她认识了新男朋友。

  「他有六尺一寸高,肩宽二十寸,扩胸有五十寸!」她兴高采烈地告诉我们。

  「他是香港先生?满身涂满油那种怪物?」我问她。

  「当然不是,他做生意的。我跟朋友去参加留美同学会聚会认识他的,他是同学会主席。」

  老实说,我对那些留美、留英、留加同学会没有什么好感,大家不过找个藉口认识异性而已。

  「他是做什么生意的?」光蕙问她。

  「他卖石油的。」迪之说。

  「石油?」我吃了一惊,「他是沙地阿拉伯人?」

  「胡说,他是石油代理商,是家族生意。他替他妈妈工作。他运动很出色,网球、滑水、潜水、射击、烧枪都会。」

  「他条件这么好,为什么没有女朋友?」我问迪之。

  「他要求高嘛,听说他以前有很多女朋友,都绑不住他。」

  「你小心他是花花公子。」光蕙说。

  「他比我大十年,他跟我说,很累了,很想结婚。」

  「那你岂不是会嫁入豪门?」我取笑她。

  迪之笑得花枝乱坠,然后认真地说:「我也想结婚,我跟你们不同,我爱过好几个男人,已经很累,实在厌倦了在除夕晚上还要到处去找男人,我又没有事业心,最幸福是有一个男人照顾我。」

  「我们来一个协定。」我说,「三个人之中,最先出嫁的一个,要赔偿给另外两个。」

  「为什么要赔偿?」迪之问我,仿佛她会最早嫁出去似的。

  「剩下的两个,那么孤单可怜,当然要得到补偿,至少每人要得到五千元。」我说。

  「我赞成。」光蕙说。

  「好吧!」迪之说。

  迪之也许做梦都没有想过,她会找到一个条件那么好的男人。

  一个黄昏,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甜腻腻地告诉我一个新的电话号码:「以后你拨这个电话可以找到我,这里是田宏的家。」

  「你那么快跟他一起住?」

  「是他把钥匙给我的。我在等他下班,原来等一个男人下班的感觉是那么幸福的。你也赶快找个男人。」

  我在流泪,没有男人的女人,原来那么悲凉。迪之并不是有意伤害我,她从来不会理会别人的感受。

  迪之挂了线,我拨电话给光蕙,她在电话那边说:「今天不行呀!孙维栋生日,我好歹要陪他,你来不来?」

  如果我去,孙维栋一定痛恨我,有时候,我真是佩服他,明知道一个女人已经不爱自己,仍然愿意纠缠下去。

  离开办公室,天已经黑,我突然有一种在街上胡乱找一个男人上床的冲动,反正林方文已经不爱这个身体。

  「程韵。」一个男人叫我。

  「很久没有见面了。」是徐起飞。

  「为什么会在这里碰到你?」

  「我约了朋友在附近。」

  我不自觉地流露失望的神情,我一定是太寂寞了。

  「你等一下。」他说,「我很快回来。」

  我看见他跑进附近一间酒店,片刻,又跑出来。

  「一起吃饭好吗?」他问我。

  「跟你的朋友?」

  「不。我把他打发了。」

  「那怎么好意思?」

  「不要紧,是老同学,又不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我突然觉得有一种安全感,是前所未有的,有一个男人,在我最孤单的时候出现。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一起吃法国菜,我叫了一瓶红酒,我从来没有喝过红酒,只是想醉。那一夜,距离跟徐起飞第一次吃饭,已经一年多,我从来没有认真看清楚他的脸,他的脸原来也很好看,眼睛里好象有很多故事。

  「小绵快要生孩子了。」他告诉我。

  「是吗?」

  「你们没有联络?」

  「我们的生活圈子不同。」

  我喝了半瓶红酒,故意放任,在餐厅外拉着徐起飞说:「我不要回家,你陪我好不好?」

  「你要去哪里?」

  「去爱情失落的地方。」

  他把车子驶到海滩。

  「为什么要来这里?」我问他。

  「等待日出。」他说。

  「我不要看日出!」我撒野。

  他拉着我,「别这样。」

  我很想得到一个男人的安慰,用眼神迷惑他,我们在车上接吻。他握着我的手,我在他的怀里睡了,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他仍然坐在司机位上。

  「你不唤醒我?」

  「你喝醉了。」

  「你要不要吃点东西?」他问我。

  我点头。

  我们在海滩的小食亭吃早点,我心乱如麻,一段爱情刚失落,另一段爱情又升起。

  他送我回家。

  「你睡一会吧。」他说。

  「那你呢?」

  「我要上班,今天我当值。」

  「你不早说?精神不够,医坏了人怎么办?」

  「我坐牢,你来探我。」他笑说。

  我迫不及待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好呀,女人要恋爱才有光采。我一直不敢告诉你,林放好象已经跟乐姬住在一块了。」

  我虽然早就料到,但心里还是很难受,他说他没有跟乐姬上过床,后来却跟她住在一起。

  晚上,我接到徐起飞的电话。

  「我想见你。」我跟他说。

  「不行,我现在当值。你可以来医院吗?」

  我到了医院,他刚刚替一个病人做完手术。

  「我们出去散步。」他说。

  「你走得开吗?」

  「你也是病人。」他牵着我的手。

  徐起飞给我前所未有的安全感,让我好想去依赖,而不会害怕到头来他会象林方文那样,逃避我的依赖。

  我问他:「你不想知道我从前的事?」

  「不想知道。」他说,「每个人都有过去。」

  他的传呼机响起,他要赶去手术室。

  「你可以在医生当值室等我。」他说。

  我在医生当值室等他,突然有一种幸福,那是一个女人等待自己的男人下班的幸福。他回来了,样子疲倦,脸上有鲜血。

  「你脸上有血。」

  「是病人的血,经常是这样的。」他说,「我可以下班了,我送你回家。」

  「不。你已经两天没有睡。」

  「我不累呀。」

  他坚持要送我回家,他很困,不住打瞌睡,车子在路上S 形行走。他调低车窗,让风吹醒自己,又不断掴自己的脸。

  我难过得流泪,跟他说:「都是我不好。」

  他没说话,只是温柔地握着我的手。

  我突然觉得不应该辜负他,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爱他,也许只是想找他做替身。

  我狠心地跟他说:「你还是不要再找我了。」

  「为什么?」他很不明白。

  「很多事情都没有原因的,你是医生,也该知道,很多病都是没有原因的。」

  「但我会尽力医好它。」

  「我无药可究。」我冲入大厦,头也不回,他一定很失望。

  我没有打电话给他,他也没有找我。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天之后,我到新加坡公干,在酒店房间里,思念的人,竟然不是林方文,而是他。

  一九八九年十月,我只身离开香港往新加坡公干六天回来了,走出接机大堂,一个人在远处向我挥手,是徐起飞。那一刻,我不想再失去他。我并不意外,在飞机上的三个小时里,我一直想,他可能会接我。如果注定他是我的,他会接我。

  他吻我的脸,说:「我很挂念你。」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我装着很意外的样子。

  答案一如我所料,他打电话到我公司,公司里的同事说我去了新加坡,他于是打听我回来的日子和飞机班次。离开前,我没有要求同事替我守秘密,并且把航机编号贴在壁布板上。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车上,我们热吻,他身上散发着浓烈的消毒药水味道,是一种最有安全感的味道。

  「许多病,是没有原因的。」他对我说。

  「我不明白。」

  「所以,不用告诉我,你为什么改变主意。我也不打算告诉你,我为什么喜欢你。」他说。

  车子穿过海底隧道,又穿过香港仔隧道,向深湾驶去。

  「你要去什么地方?」我问他。

  「卡萨布兰卡。」他说。

  那是我和林方文共度两个除夕的地方。

  他见我犹豫,问我:「你不想去?」

  「不,不是的。」我也想看看那个地方。

  到了深湾俱乐部,原来卡萨布兰卡已经结束营业了。

  「真可惜,这是一个好地方。」他说。

  「是的。」我说,「这里曾经是一个好地方。」

  我以为是我和林方文完了,原来卡萨布兰卡也完了。一间餐厅也为我们的爱情憔悴落幕。

  「我们驾车到别的地方去。」他说。他扭开车上的收音机,电台刚好播放《明天》,跟我有明天的,已不是林方文。

  「这首歌很动听。」他说。

  「歌词是我从前的男朋友写的。」我不想再隐瞒他。

  他不作声。

  「你知道?」我问他。

  他微笑。

  「为什么不告诉我?」我问他,「为什么还要说这首歌动听?你用不着这么大方。」

  「我真心觉得这首歌动听。一个男人,能够为一个女人写一首这样的歌,一定很爱她。」

  「已经完了。他说每年除夕会写一首歌给我,这是其中一首,不会再有了。」

  「我不是才子,不能为你做这样的事。」他带着遗憾。

  「那你能为我做些什么?」

  「每年除夕为你做一个手术,免费的,好不好?」他一本正经地说。

  我给他逗得捧腹大笑。他一直知道我的过去,却不告诉我。

  「你一点也不妒忌?」我问他。

  「如果妒忌另外一个人,不是太没有自信心吗?」

  我看着他的侧脸,那一刻,我爱上他。

  他握着我的手问我:「今年除夕,你会不会和我一起度过。」

  「刚刚过去的除夕,我们不是在医院走廊一起度过了一分钟吗?」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集团旗下一个商场打算在圣诞节跟电台合作举办一个大型音乐会,十一月初的一个周末,我跑上电台跟外事部的负责人洽谈,在大堂碰到林方文,那是分手后,我第一次跟他碰面。

  「你好吗?」他跟我说。

  「很久没有听到你的歌了。」我说。

  「近来没有什么好作品,不听也罢。你来电台干什么?」

  「我们赞助一个音乐会。」

  「哦。」

  接着,是一阵沉默。

  「我走了。」我要比他先开口说分手。

  「你离家的那一天,我在路上拾到一只纸飞机。」他说。

  我心头很酸,回敬他一句:「乐姬近来好吗?」

  他沉默。我潇洒地离开,心里却伤痛,为什么我没有告诉他,我已经有男朋友,是不是我还舍不得他?

  我约了徐起飞吃午饭,他完全看不出我有异样。他提议看电影,我却不想去。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说。

  「我什么地方都不想去,我很累。」

  「你会喜欢的。」他拉着我走。

  他驾车到沙滩。

  沙滩上,有两群男子正在打沙滩排球。徐起飞跟他们挥手。

  「你认识他们?」

  「我们以前一起打排球的。他们每个星期都在这里。」他说。

  「我和我女朋友一起加入。」他跟他们说。

  我已经很久没有试过在阳光普照的下午打排球,许多快乐仿佛又回来了。我在沙滩上兴高采烈地打滚,满身都是沙,心不再酸,是徐起飞把阳光带给我。

  跟迪之和光蕙一起吃晚饭,迪之说:「我发现了一种新的乳罩很好的,穿上以后,胸部很挺很大。你们一定要买。」

  「你已经跟石油王子上床了!你说过女人突然想到买新乳罩,便是已经跟男朋友上床。」我取笑她。

  她淫笑:「这还用说?我们早就上床了。你跟徐起飞上床没有?」

  「我不回答你这个问题。」

  「等于默认。医生上床会不会象做手术那样严肃?」

  「你问小绵。」我说。

  「小绵生了孩子,是个男的。那天,我在街上碰到他们一家三口。小绵整个人都走样了,至少胖了三十磅,脸上长满红疹,腰肢很粗,肚子很大,好象还有一个孩子未出世。」迪之说。

  「你说得很恐怖。」我说。

  「这不算最糟糕,最糟糕是孩子长得一点不象她,象极了大蚂蚁。」

  「小绵是我们之中最早结婚生子的。」我说,「时间过得真快。」

  「下一个可能是我,嘻嘻。」迪之甜丝丝地说。

  光蕙突然伏在桌上痛哭起来,把我们吓了一跳。

  「光蕙,你哭什么?」我问她。

  「我到现在还是处女?」她呜咽。

  我和迪之对望,不知道应该同情她,还是取笑她。

  「我也希望自己是处女。」迪之说,「跟田宏上床的时候,我一直很懊悔,为什么我不是处女?当你爱一个男人,你会想把最好的东西留给他。可是,我现在无法做得到,但你还可以。」

  跟徐起飞一起,我从来没有后悔我已经不是处女,也不后悔把最好的东西给了林方文,是不是我还是爱林方文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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