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嘛,我们所说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我在分析问题时有个习惯,一定先把概念界定清楚,不产生误会! 呵呵,“论坛的基本规定”不是法律,更不应是带引号的“法律”,因为法律是特定的制度体系,是神圣和权威的,所以您就不要把我的发帖上升到法律解决的层面嘛!毕竟我发的帖子不带有任何违法的内容!列宁告诉我们:“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法律不是用来限制人们自由的,相反,法律是保障人们自由的! 不过,我的帖子可能确实不符合“论坛的基本规定”,但帖子本身不具有反动性质,不带有任何不良性质的字眼,正如您说讲的“ 论坛是个寻找快乐的地方,何必如此的"认真"?” ,我在这里发发帖、灌灌水,本身不是想搞坏论坛,有时候灌灌水可能使论坛活跃一点、趣味一点,当然,确实使论坛管理员辛苦了!呵呵! 我经常在各类论坛上浏览并发帖,但我始终认为:我们“东湖边上”的氛围是最和谐的,是办得最好的!有的论坛到处是谩骂,到充满了肮脏的语句,要么是肆无忌惮的人身攻击!但我们“东湖边上”很文明,字里行间充满了浓浓的乡情,体现了我们湘阴人民淳朴友善的优秀道德品质,给广大寓外乡友开辟了很好的交流平台,同时还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互动活动,因此,我想真心的说一句:“东湖边上”是最榜的!我为有“东湖边上”这么好的论坛感到骄傲,更为我们湘阴网友具有如此优秀的道德品质感到自豪!感谢你们,你们是最优秀的! 其实,我们在这里交流思想、探讨问题,本身也给我们带来了乐趣!感谢!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