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海外订单压力的以保护劳工权益为核心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认证,能否推动中国企业遵守国内劳动法律? 对于“欧美将自5月1日始在中国出口企业强推SA8000认证”的传闻,SAI(社会责任国际)创办人兼主席艾丽丝·泰普·玛琳明确地说:“这个说法我来中国之前还未听说过。” ஸஸ“SA8000是一个倡导企业提高劳动条件的自愿标准,并没有任何国家政府要求实施,因而根本谈不上强制推行。”4月7日,在北京大学英杰国际交流中心召开的一个以企业社会责任为题的研讨会上, 来华访问的艾丽丝作上述表示。 SA8000标准,即社会道德责任标准(Social Accoutability ),是全球第一个针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认证标准,其宗旨是“赋予市场经济以人道主义”,核心是保护劳工权益,如不允许使用童工、保证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等。 SAI 是SA8000标准的制定者。SAI主席说这番话时神态轻松。殊不知被她断然否认的这个经诸多媒体爆炒的消息,曾几乎令东南沿海的大批企业陷入一片恐慌。 达摩克利斯之剑 2月中下旬,一些专业媒体上出现了一则据称是来自国家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的消息:预计今年5月1日前后,美国、欧洲一些国家将开始强制推广SA8000标准认证。消息还称,有超过50%的跨国公司和外资企业表示,如果SA8000标准实施,将重新与中国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到了3月份,不少企业家与学者也对此纷纷发表观点。欢迎者认为SA8000是社会良知对企业不良操作的合理制约,有助于中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稳定;反对者称其为贸易壁垒,是西方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棒”。 3月19日,国家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不得不公开澄清说,尚未收到此方面的正式信息。然而这并不能打消相关地区政府的高度关注,乃至于深圳市政府于4月2日还举办了SA8000专题报告会。 终于, SAI主席来了。她的发言对很多企业是一颗“定心丸”:“SA8000是一个自愿标准,没有任何国家政府要求实施。一些跨国公司确实在积极鼓励其供应商遵循并申请认证,但如果工厂已经付出真诚努力而未能成功获得认证,并不会面临取消订单的威胁。”但她也承认,那些获得认证的企业可能会获得更多的订单。 出自SA8000制定机构主席的上述解释,应该会缓和一些跨国公司供应商的紧张心情。然而松一口气之后,他们或许最终还是会发现,类似SA8000这样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始终仍是悬于他们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因为在国内消费市场潜力尚未开掘出来的今天,这些企业的生存与否主要取决于是否能从跨国公司手中获得产品订单,而大多数跨国公司都是形形色色企业社会责任组织的成员,在自己的利润不减少的情况下,这些跨国公司都乐于敦促供货商遵守有关劳工法律,以将双方在法律方面遇到的风险降一个等级。 并非无迹可寻 实际上,近一个时期以来流行的强制推行SA8000一说,并非无迹可寻。 广东省东莞市疾病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发现,今年以来,主动组织员工体检的工厂数量有所上升。事实上,这些工厂在跨国公司的来函、来电或合同书中,已经明显感到跨国公司对于他们是否以SA8000标准来实施员工管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关注。 原因在于,这些跨国公司在其国内正处于消费者关注与舆论抨击的焦点。 从2003年3月开始,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对产品销往美国的16家中国工厂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这些生产自行车、运动鞋、服装、电视机和其他日用品的工厂完全无视工人的权利,对工人进行剥削。其后,美国一些媒体也陆续发表了一些反映跨国公司在华工厂中工人权益受损害状况的文章。 今年2月8日,《华盛顿邮报》发表了其记者采访深圳、东莞几家工厂的报道。这些不能合理支付工人报酬、工人劳动与生活条件极差的工厂产品的买方,均为去年支付150亿美元用于购买中国产品的、美国乃至全球最大的零售贸易商沃尔玛。 与此同时,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The National Labor Committee)等机构的矛头也指向了沃尔玛,指责沃尔玛在广东的供货企业违反国际劳工标准,存在工作环境恶劣、克扣工人最低工资、非法强迫工人加班等情形。 稳坐2003全球财富榜第一把交椅的沃尔玛,早先并不为大多数中国人所知,直至2003年其深圳总部拒绝组建工会之事被中国媒体曝光。现在,以这家公司为首的跨国公司,正日益成为美国劳工组织以及消费者运动的靶心。不少消费者公开宣称,拒绝购买留有发展中国家工人血汗的商品,并要求跨国公司对其供应链上的企业的侵害劳工权益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清洁“供应链”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的兴起,是以劳工运动、人权运动、消费者运动、环保运动的高涨为背景的。 “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获取了惊人的超额利润,而世界各国工人在‘工资和劳动条件向下竞争’的驱使下,就业日益困难,生活越来越贫困。经济全球化的同时又伴随着贫穷全球化,劳工权益保障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常凯认为,这一问题的产生,与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等大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只顾赚钱”行为有直接的关系。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这种观点。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除了为股东追求利润,也应该对环保、对员工、对社区承担责任。 20世纪90年代初期,美国劳工及人权组织针对成衣业和制鞋业发动了“反血汗工厂运动”,最终使许多知名品牌公司接受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因利用“血汗工厂”制度生产产品的美国服装制造商Levi-Strauss被新闻媒体曝光后,为挽救其公众形象,制定了第一份公司内部自我约束性质的生产守则。 其后,通过作为第三者的社会监察和认证组织,按照以国际劳工标准为依据而制定的“工厂守则”或“生产守则”开始敲开跨国公司的大门。到2000年,全球共有246个生产守则,主要分布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等国。其中比较有影响的生产守则制定和监察认证组织,有美国“公平劳工协会”(Fair labor Association,简称FLA)、“社会责任国际”(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简称SAI),荷兰的“清洁成衣运动”(Clean Clothes Campaign ,简称CCC),英国的“道德贸易行动”(Ethical Trading Initiative 简称ETI),以及“地毯标志基金会”(Rugmark Foundation)等。 最有影响的当属SAI。其SA8000自1997年发布以来,受到欧美国家工商界和消费者的欢迎和支持,一些跨国公司如耐克、沃尔玛、麦当劳、雅芳、玩具反斗城、家乐福等为了避免品牌形象受影响,纷纷响应。他们不仅自己制定社会责任守则,而且要求产品配套企业和合作企业都要遵守这些守则,从而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扩展到了担当生产制造基地的发展中国家。 尽管艾丽丝一再强调SA8000不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制定的标准,然而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目前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主要集中于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的采购单雪片般飞向中国。而SA8000恰是一个针对劳动密集制造业,监督玩具、衣服、化妆品、电子产品等生产过程中对员工基本人权保护的标准。 事实上,包括麦当劳、锐步、耐克、迪斯尼、沃尔玛等公司,普遍在中国公司内设立了相关的社会责任部门,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的审核机构,对于中国的供应商和分包商的企业劳工标准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审核。 很显然,中国诸多的外贸企业正处于被要求清洁的“供应链”之上。 订单高于法律? 最近几年,在珠江三角洲一带,因为企业劳动条件太差被跨国公司停单的企业已不是个别。仅2002年公开见报的就有两起:广东中山市一家鞋厂因没有达到当地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被客户停单两个月;广东东莞市一家台资鞋厂因发生女工中毒事件,一度被客户全部撤单。 2003年7月,同样是因为被发现劳动条件不符合SA8000标准,澳大利亚一家公司取消了与东莞长安镇某工厂百万美元的出口订单。 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员透露,的确存在出口的玩具产品因不合SA8000认证的标准而被退回来的事例。 据了解,目前玩具业劳工保护状况最为跨国公司所关注。显然国外消费者迄今对1993年11月深圳致丽玩具厂火灾事故留有深刻印象,美国“玩具安全生产联络会”便是这次事故之后的产物。 “公司应遵守国家及其它适用法律”,是SA8000认证规范开篇便强调的。SA8000所规定的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不应使用童工;不得使用强迫劳动,不得要求员工在受雇起始时交纳“押金”或寄存身份证件;应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尽量防止意外或健康伤害的发生;不得歧视;无论如何都不能经常要求员工一周工作超过48小时;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应低于法律或行业的最低标准;等等。 应该说,上述这些条款并未超出中国劳动法律的规定,甚至在劳动时间、社会保险等方面,中国法律规定还要高于这一标准。 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的法律存在不被遵守以及执行乏力的问题。这就意味着一种怪现象的存在:对企业而言,失去订单的威胁远远大于国家法律的威慑。 在东南沿海,出口企业接受跨国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检查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一些企业敢将劳动监察人员拒之门外,可是对于前来检查的跨国公司代表却是唯唯诺诺。2003年3月至5月,深圳宝安区以外销为主的某陶瓷玩具厂,就先后接受了德国一玩具公司的两次社会责任检查。 中国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部项目主任王亦捷到浙江杭州某厂调研时发现,这个企业门口挂着好几个不同种类的生产守则。“这个企业要为好几个大型跨国公司供货,而去年一年接受这些跨国公司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检查就不下10次。” 前文提到的被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报告点名的东莞工厂,在沃尔玛施加的种种压力下,粉刷了厂房,打扫了车间,甚至在厕所里配备了高档卫生纸。但因存在许多侵犯劳工权益的问题,还是被沃尔玛解了约。 目前在中国获得SA8000认证的企业共有49家,其中深圳9家。据了解,其中大部分是在跨国公司的要求或建议下申请的。据估计,自1995年以来,中国沿海地区至少已有8000至10000家企业接受过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审核,有些企业因为表现良好而获得了更多的订单,部分企业则因为没有改善的诚意而被取消了供应商资格。 深圳当代观察研究所负责人刘开明是SA8000顾问委员会惟一一名亚洲籍的顾问,在他看来,中国目前很多企业之所以未能通过SA8000的认证,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工厂的现状与中国法律要求差距太大。“如果这些法律能够得到实施,SA8000对于中国企业是不难达到的标准。我们希望通过SA8000来推动企业遵守国内劳动法律。” ஸஸ SA8000在中国实施前景 其实,对于企业而言,不论是遵守中国的《劳动法》还是通过美国的SA8000认证,其所要做的归根结蒂是一件事,那就是增加成本。 而现实是,大批以外贸加工为主的中小企业,原本注册资本就不大,又缺乏融资渠道,随着跨国公司采购的日益全球化,企业所能赢得的利润空间更是非常之小。这种状况如果不能得到改善,这些企业要达到认证的劳动条件,的确存在困难。更何况要获得SA8000认证,还需要给认证公司支付一笔不小的认证费加证书费。据了解,一个1500人的工厂总费用不会低于9万元。 相当一些通过SA8000认证的企业存在舞弊行为。“他们准备好几套工厂纪录,这一套给这个机构,那一套给那个机构,还有另外一套给SA8000。”据艾丽丝介绍,原本中国通过SA8000认证的企业有70多个,有近30家被SAI吊销了证书。 更大的问题恐怕在于,这种由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如何与国内法律衔接。目前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并没有一个全球公认的具体标准,这些标准都是依据国际劳工标准制定,但由于国际劳工标准与中国的《劳动法》之间还有着一定的差别,所以还存在着一个法律适用或标准适用的问题。 一些专家认为,有关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必须有中国的相关部门参与制定才有法律效力。而由于SA8000并没有获得中国官方的认可,并不是一个国家标准,因此除非有《劳动法》授权的执法部门的参加,这一认证结果便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提醒说:“对于‘社会责任’在中国实施的性质和实施办法,必须加以认真检讨,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否则,这一运动在中国或者只是走走过场,成为跨国公司和相关企业的‘形象工程’,或者由于这种欺骗和压制工人的做法,更加激化劳资矛盾,反而影响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就目前人们看到的情况而言,在“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中,基本上都是企业管理方的单方面行为,工人仅仅是工作对象。常凯等劳动法学者呼吁,应该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纳入我国的劳动法制轨道。“强调‘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性质,正在于强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并不只是追求改善一下劳动者待遇的利益,而是要追求劳动者作为独立主体的权利。” 据悉,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银行近期分别完成了两个针对“企业社会责任”在全球执行状况的研究项目——《商业和生产守则执行》和《在全球发展国家加强执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选择途径》。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将于今年6月召开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国际研讨会,届时将会讨论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其它认证结合在一起的可能性。 据艾丽丝透露,由全球60余位专家共同讨论制定的SA8000修改版将于近期内公布,SAI也将与中国的学者、工会以及政府部门合作组建SA8000专家委员会。“或许在不远的将来,SA8000在中国的影响要超过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