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省应急办编印的《公众应急手册》已出版发行。根
据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明电〔2006〕16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岳政办明电
〔2007〕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做好《公众应急手册》发放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公众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体,普及应急知识,帮助公众
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公众应急手册》针
对常见和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编写而成。做好《公众应急手册》的发行工
作,使应急知识家喻户晓,是科学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一项基础性
工作,对于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程度
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
视,抓好落实。
二、要认真组织。《公众应急手册》发放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直各单
位由县应急办公室负责发放,各乡镇由乡镇办公室负责发放,确保在2007年12月31
日前将《公众应急手册》发放到辖区的每一个家庭。(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
班室电话:2223205)
三、要狠抓落实。为确保《公众应急手册》及时发放到户,县政府督查室和应
急办将组织专门人员,下村入户调查《公众应急手册》入户情况,并以此作为政府
千分制考核的依据,对发放进度快、入户率达100%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落
实,发放进度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放过程中严禁任
何单位和个人借机收取费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