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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5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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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企业的“应交税金”科目所属“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可按上述规定设置有关的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也可以将有关专栏的内容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分别单独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沿用三栏式账户,在月份终了时,再将有关明细账的余额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企业,仍可沿用三栏式账户,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
[BR] 二、会计报表
[BR] 企业应增设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1“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本表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录填列。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1
编制单位: __年__月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1.年初未交数 (多交或未抵扣数用负号填列) 2.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数
3.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4.期末未交数 (多交或未抵扣数用负号填列)
1
23456789
×
×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略
借 方
合 计
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 方
借或贷
余 额
合 计
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
[BR]本表各项目间的相互关系如下: 本年累计数栏第9行=1行+2行+3行+4行-6行-7行。 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示范格式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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