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R] 现在国家大力提倡全民健身运动,应该大力发展体育设施和场地,以便居民进行体育锻炼。因为我是在外地读大学,平时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但是从外地和家乡的体育设施和场地建设来看,差距还是很大的。现在很难在县城找个打篮球的地方。而且有的单位因为自身的一些原因,禁止开放本单位的体育设施,或者干脆进行破坏和拆除。对于这种行为,我感到非常的愤慨。希望县长同志能进行一点关注,然后对这方面做出一点批示,给湘阴的体育发展带来一点春风和希望。
[BR]
[BR]
[BR]
[BR]县长信箱转来的殷星同学关于“湘阴县城篮球场建设”的信件已收悉,感谢殷星同学对家乡体育事业的关心,并提出宝贵意见。湘阴县城作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应该有一处较大规模的公共体育场所,供人民群众开展文体活动,这是《体育法》和《城市规划法》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但诚如殷星同学所言,我县的体育设施和体育场地建设却相对滞后,不利于市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近年来,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在县一中建设了一个高标准的室内灯光篮球场,县体育中心建设也初具规模,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较好的球类、游泳、溜冰等休闲娱乐场所。同时,我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一一60个村级标准篮球场建设项目已正式立项,并将于年内付诸实施。
[BR] 特别是2008年8月,县政府就县体育场开发建设有关问题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鉴于原县体育场规模较小,不再适宜作体育场地,决定依法对原体育场用地进行调规,并由县政府牵头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在县四大家前重新规划80亩土地作为湘阴新的体育中心,原县体育场土地和体育设施拍卖收入专款用于新体育中心建设。这表明我县体育中心和体育设施建设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目前,我县部分有独立院落的企事业单位建有室外篮球场等体育健身设施,但这些设施基本只供本单位干职工及家属使用,其功能没有充分利用。为缓解当前我县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稀少的现状,建议县委、县政府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人士自主建设篮球场等体育健身设施,并积极向社会开放,为广大市民提供体育活动的方便。 我们相信,有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理解和支持,新的县体育中心建设和体育设施建设将指日可待,到那时,全县的体育爱好者将会有一方任意驰骋的天地。 湘阴县文体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