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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8 1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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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第 08662号信件我局已收悉,就小雪反映的精密花园物业管理的两大问题,我局组织开发办,监察大队、物业办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乱搭乱建问题。业主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刘姓住房在前通道阳台侧端(自己房门出口)搭建了一个花棚,面积约12平方米,高出防护墙约80公分,虽然四楼住户安装了防盗窗,但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另经调查了解,三楼刘姓住户在装修时,精密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人员曾多次进行劝阻,但没有效果。按照有关规定,私人搭建构筑物,应报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城市规划部门可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我局已建议住户和物业公司与上述有关部门反映、协商或采取措施解决。 二、关于油烟及卫生问题。精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建造一至二层门面时,没有全面考虑租售人的生活问题。因此,在一号楼有4个油烟窗向后直排,我局当即责令精密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部门迅速整改到位。他们已经采取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效果,同时,加强卫生清扫工作,确保小区文明、卫生、和谐。 三、加强小区物业管理。针对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派出专业管理人员,深入各住宅小区进行调查了解,并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规范物业管理,确保服务到位。 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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