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为艰难时刻保饭碗
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劳方不上调工资,也就是不增加企业成本,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资方为了自己的企业,劳方为了自己的饭碗;在严峻局面下,劳资双方必须和衷共济,共渡难关。
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为了渡难关
摘要 从长远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必然的,而目前的暂缓只是为了渡过难关,因此须强调“暂缓”两字——只是“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正式发出通知,公开宣布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同时降低医疗保险基金起付线或提高封顶线和可适当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这表明了目前经济形势十分严峻,政府已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低收入工人及家庭来说,当然不能算是好消息,而且若作简单的和表面的分析,对扩大内需也是不利的,因为享受最低工资标准的低收入者消费能力虽低,但因其人数庞大,消费总量还是很大的。可是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局面下,在沿海地区已有不少企业倒闭的大背景下,在国际金融海啸前景不明,并且有可能局面进一步恶化的情况下,大量企业,尤其是沿海地区民营和外资的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破产倒闭的危险,资方责无旁贷要克服困难,劳方也有义务克服困难;资方为了自己的企业,劳方为了自己的饭碗;在严峻局面下,劳资双方必须和衷共济,共渡难关。
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劳方不上调工资,也就是不增加企业成本,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但这更是帮助了资方。因此,我们认为,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资方仍然要关闭企业,则应该照章补偿工人,不能降低标准。这是因为,第一,企业倒闭,工人无义务再为企业尽力;第二,企业赢利时资方之所以能够占有利润,前提就是承担所有市场风险,包括破产倒闭时对职工工资的积欠;第三,从社会的角度来看,企业倒闭后,普通工人的日子更艰难。
中国经济今天的困难与当前世界经济危机不完全相同,我们既有受到国际金融海啸的冲击,也有自身的原因。事实上,企业倒闭不是现在才开始。早在一年多前,中国沿海地区大量的劳动密集型外贸企业不是倒闭,就是成批迁往中国周边国家。当时国际金融危机还未影响到实体经济,因此人们十分准确地将这种现象的出现归结于两大原因:一是人民币升值,二是新劳动法实施,实行了最低工资标准。两大原因使企业成本大幅上升。
这也是实情,不过当时就有人呼吁人民币停止升值,他们中的一些人对新劳动法中的最低工资标准尤其感冒。这在正常情况下是没有道理的。中国十几年来持续出现大幅贸易顺差,只要继续坚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人民币升值是必然的;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制造”在世界各地市场无处不见,这其中也包含着成亿上千万中国低收入的工人辛勤劳动。而当中国经济获得如此大成果时,工人们理所当然分享这一成果。设置最低工资标准或许的确会影响“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然而永远指望通过压低劳动力成本来保持这一竞争力,那就意味着我们的内需永远都不会真正提高。
正确的出路或者说发展途径一方面是企业升级换代,另一方面是实行梯度转移。在今后几十年里中国劳动力还是无穷尽的,中国地域广阔,劳动力市场也是不平衡的,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仍然是便宜的。然而当时沿海地区的企业没有向中西部转移,却转向了周边国家。这就是我们市场制度建设的问题。
正当我们沿海地区外贸企业发生问题之时,国际金融危机越演越烈,今年下半年美国市场萎缩,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外贸出口。国际市场的不景气使中国外贸雪上加霜。由于中国经济有效拉动力很大程度依靠外贸出口,当前的局面显得更加严峻。为此,必须拿出一切办法来争取目前已经萎缩的国际市场,这一切办法中当然包括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经济发展的主要拉动力必须来自内需,而内需的根本则是国民收入的稳步提高。因此,长期来看,如果我们要保持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完全应该提高。
另一篇:暂缓提高最低工资体现勇气与理性
东方早报 马红漫 经济学博士
在经济形势下滑严峻压力下,各类维护经济稳定政策陆续出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日前发出通知,决定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在有条件地区降低基本医保和工伤保险费率。
由于之前对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导向是倾向于不断提高,因此单纯从直观的政策意图看来,此次暂缓调整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至少在短期内将不再增加。由于最低工资标准水平事关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存状况,因此也一直被视为是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与否的标志,其政策定位与实施的社会影响相当敏感。据此判断,调控部门在此刻选择暂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理应是在权衡各方面利弊因素之后做出的艰难抉择。
称其为“艰难”并不为过。经济衰退时,失业会影响到具体的部分社会群体,很易引发诸多社会矛盾的集中暴露,因此调控当局自然要把应对失业问题放在首要位置了。
稳定最低工资标准,其目的是缓解企业经营的压力。当下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制造业企业由于市场需求萎缩,资金链条紧张,经营状况困窘至极。在大的经济形势制约之下,无论是企业股东、高管,还是基层普通员工,理应有着共度时艰、分担困难的勇气。此时如果继续强求企业提高工资待遇,结果只会迫使企业削减员工规模,最终让失业替代收入支出。这不仅对于基层员工来说现实伤害要更大,而且对于调控部门而言也意味着维护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难度随之加大。
正因如此,相关着眼于企业解困的政策调整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无论是为了应对当下的阶段性时艰,还是实现长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施长期员工收入增加机制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政策导向。因此,尽管在短期看来,为保持基本的就业率,应当适当放宽对企业员工福利的要求,但这只能是权宜之计。
必须指出,包括企业员工在内的全体国民收入开支水平高低,是决定中国经济能否成功应对经济衰退风险的最重要因素。就当下而言,克服经济衰退最有力工具就是启动内需。因为在投资、出口、内需这三驾马车中,出口受制于海外经济形势变化,调控部门并不拥有主动的影响能力,而投资需求并非终端需求。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若干时间后,相关的最终产出就会成为社会总供给,如果其时的社会总需求无法提振,依然会出现总供给大于总需求问题,同样会出现经济萧条压力。
据此而言,只有通过终端消费带动派生需求,并带来投资欲望和资金注入,继而带动经济增长,才是最实在的需求,也才能拉动经济良性增长。因此,稳定企业最低工资固然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就业压力,但同时也有可能减少部分公众的收入水平,进而也就减少了社会消费的愿望。就此而言,相关政策其实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需求的提升。
在保持现有就业水平、维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拉动消费需求的对冲政策也应该积极地推进。从目前各项保增长的经济政策看,立足于投资拉动内需的措施更加集中,而鼓励消费提升的政策则尚欠进一步推进。其中的政策要害在于,引入政府财政与企业、国民分担机制,通过提高国民收入来拉动消费欲望,诸如提高个税起征点等政策措施当尽快推出实施。同时在当下时艰有所缓解之后,还是应该加大国民收入保障机制建设,通过税收、保障等制度约束,合理分配财政、企业和国民的利益分配机制。基本原则应向“藏富于民”,也就是向提高国民待遇的方向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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