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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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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7: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若干规定》3月1日起施行 
 

    3月1日起,我县将全面施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文星地区各社区居民和在文星地区的常住农业人口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文星地区各类丧事活动必须到县民政部门核准的殡仪服务场所办理,严禁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区街道居民住宅区等公共场所搭棚治丧。违反规定者,对死者所在单位、子女所属单位和提供治丧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5000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以及死者直系亲属给予行政处分。
    会上副县长周利人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殡改工作的责任感;要从抓基层入手,加大殡改工作落实力度和非法墓地的整治力度;要大力倡导绿色、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氛围。 
 


来源    :湘阴政府公众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2-26 15:56:10
关键词  :湖南湘阴,湖南省湘阴县,湘阴招商,湘阴投资,湘阴东湖边上,湘阴新闻,湘阴人,湘阴论坛,湘阴社区,湘阴房产,湘阴房地产,湘阴房价,湘阴楼盘

发表于 2009-2-27 18: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是好的,但要一视同仁,相信农村执行难度会很大的.

发表于 2009-2-28 09: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火葬以后..好保存些

 

土葬费时费地费精神

 

如果象有山的地方可能就比较难一点

 

他们肯定认为比火葬还方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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