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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湘阴商务之窗网站
关于盘活我县城区大操坪、建新路市场资产的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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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0 16:22 文章来源:湘阴县商务局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为充分、合理利用我中心自办市场的土地、房产资源,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促进我县城区市场的良性发展,满足城区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我们就如何盘活我县城区大操坪、建新路市场资产并在原电池厂和新一中附近新建两个市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拍卖大操坪市场的土地、房产并在高岭新城区兴建综合市场的问题。 大操坪综合集贸市场建于1985年,占地面积43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28平方米,市场构造为四合院式的封闭结构,共有营业门面140个、大棚8个。市场位于我县老城区,交通不便,且由于建造时间早、使用时间长,目前已呈现布局不合理、设施不全、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特别是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已不能适宜应急事件的及时处理,一旦发生火灾,不但危及市场经营户的生命财产,而且殃及四周居民,后果将不堪设想。受上述因素影响,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起,市场经营每况愈下,目前市场二楼已全部闲置,一楼的门面、摊位的利用率不足1/3。为了盘活该市场资产,我中心曾多次与本县和汨罗、长沙等地的开发商协商联合开发,但由于我中心强调市场的经营性质不变,开发商认为无力可图,联合开发的意向一直未能实施。因此,该市场作为经营场地已无利用价值。 根据我中心目前的经济状况,结合我县新城区开发建设及居民生活的需要,我中心拟将大操坪市场的土地、房产整体拍卖,将市场出售后的资金在新城区建设一个综合市场。为此,请求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整体拍卖大操坪市场的土地、房产,同时,请求县人民政府在高岭新城区划拨一块土地给我中心新建综合市场。 二、关于联合开发建新路集贸市场的问题。 建新路集贸市场建于1987年,原占地面积790平方米,棚亭建筑面积688平方米,为钢筋混凝土的月台式晴雨棚结构。2004年,由于市政建设的需要,棚亭被拆除100多平方米,现只有1个500多平方米的棚亭、5间办公室和1个公共厕所。该棚亭已投入使用二十几年,现已呈现出设施老化、布局不合理、经营面积太小等诸多问题,远远不能满足经营户和市民的要求。特别是2008年初在遭遇罕见的冰冻灾害中,市场棚亭严重受损,随时都有垮塌的危险,目前这种状况不但影响了个体户的经营,而且给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威胁。为此,我中心从2008年起就设想对该市场进行重新建设,但由于我中心一年的物业收入不足30万元,仅能维持单位基本运转,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中心对市场进行维修、樟树市场建设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前期投入等,已负债近100万元,根本没有资金再用于市场维修、建设,建新路市场的棚亭重新建设的项目一直无法落实。 为了更好地改变市场环境,给经营者和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购物场所,我中心通过和房地产开发商联系、接洽,双方已达成了意向联合开发的协议。具体方案是:由我中心提供土地,拆除市场全部棚亭和5间办公室及厕所,由开发商提供资金在现有的棚亭市场和办公室及厕所的地面上进行建设,其中:第一层为市场,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归我中心所有,二层及二层以上由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向外出售,同时由开发商在第二层无偿提供4间办公室作为建新路市场管理所的办公场地(其所有权属我中心)。此举不但能有效解决我中心无经济能力对棚亭市场重新建设的问题,而且通过重新建设,将办公室和厕所的占地面积都变成了经营场地,增大了市场利用率,同时给经营户和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为此,请求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与房地产开发商对该市场进行联合开发。 三、关于新建农贸市场以根治我县城区流动摊贩及马路市场的问题。 我县城区共有各类市场7个,其中农贸市场仅有3个(建新路市场、桥东市场、通达市场),且各农贸市场经营户现已处于饱和状态,由于城区农贸市场少,群众购物难,导致场外交易十分严重,马路市场盛行。目前,县城中心马路市场可以说随处可见,其中颇具影响的马路市场近10处,包括三井头、甘妃巷、旺商街、老茶亭、江东路明珠大酒店对面及附近、电力局大门右侧、接官亭街、东湖八队巷口、兴湘市场临江东路处等,共有经营户600多户,同时,还有近500个流动摊贩在城区沿街叫卖。这些马路市场给市容市貌和城市交通带来了严重影响,居民反响强烈,虽然曾多次采取强硬措施进行整顿,但现有农贸市场处于饱和状态,无法容纳马路市场的流动摊贩,所以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供求矛盾。 为了彻底根治城区流动摊贩及马路市场,方便我县居民生活,促进全县创卫工作的扎实开展,我中心拟在已形成自由市场的地址就近新建二个农贸市场。通过实地调研,我们认为,原县电池厂厂房(顺达驾校)拆除后有一块占地面积14000余平方米的闲置土地,该处靠近新城区,居民集中,是建设农贸市场的最佳场所,也便于取缔甘妃巷、老茶亭、接官亭街、东湖八队巷口的流动摊贩。同时,还有必要在新一中附近新建一个农贸市场,以便于取缔电力局大门右侧、兴湘市场临江东路处等的流动摊贩。在上述两处新建两个农贸市场后,不但能进一步满足县城居民的生活消费和购物需求,而且为流动摊贩提供了一个固定的集中经营场所,是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的一项重要举措。由于我中心工作人员多、负担重,根本没有经济能力征用土地建设市场,加之该项工作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恳请县人民政府给予特殊支持,无偿划拨原电池厂的土地和新一中附近的土地给我中心新建农贸市场。 四、关于请求将城区市场的维修、卫生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问题。 目前,我县城区7大市场共有经营户450户,全年共计可收取卫生费近9万元,共配备卫生清扫员17个,全年共计需开支卫生清扫员工资及卫生工具费用近14万元,同时,全年需向县环卫中心支付垃圾清运费6万元,全年共计需开支卫生费近20万元。仅此一项,我中心全年需自行垫付卫生费11万元。 同时,市场由于人流、物流集中,设施老化、损坏现象严重。如桥东市场,由于当初没有规划建设下水道设施,导致市场内的污水排流不畅,污水横流现象一直无法得以解决,加之一直没有建设垃圾站,我中心原定制的一个垃圾桶现已无法使用,市场内垃圾乱堆、乱扔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市场维修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但是,城区7大市场中,大操坪市场和建新路市场是我中心的自办市场,福鑫市场是东湖水管会投资建设的,综合市场是商业总公司投资建设的,桥东市场、通达市场、兴湘市场、中设市场是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开发商将市场门面和住房出售后,就一走了之,市场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无从落实。我中心在市场管理工作中,只负责代征代收税费,并没有收取任何市场建设、维修费用,并且我中心目前仅仅只有自办市场每年不足30万元的微薄收入,还不能满足干职工的办公经费和津补贴开支,更无力承担市场设施建设和维修费用。为此,恳请县人民政府将市场配套设施建设及维修改造纳入社会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将城区市场的维修、卫生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并将市场卫生清扫员纳入“零就业”人员安置范围,由县劳动局安排“零就业”人员指标,我中心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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