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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09十大网络事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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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11: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NO1.天价烟局长落马,网络反腐很遥远
  
  
  周久耕事件回放
  
  2008年1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抛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的言论。
  
  2008年12月11日,网友发帖呼吁对周久耕展开“人肉搜索”。
  
  2008年12月14日,网友发帖称:“周局长一条烟抵下岗工人3个月低保。”配发照片注:“‘九五至尊’,一条1500元!”12月15日,网友发帖称其所戴手表是“江诗丹顿”,价值约10万元。
  
  2008年12月17日,网友发帖称周久耕弟弟是房地产开发商,周久耕儿子是建材商。周家都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2008年12月29日,周久耕被免职。
  
  2009年2月13日,南京市江宁区纪委对周久耕立案调查。
  
  2009年8月5日,南京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周久耕提起公诉。
  
  2009年10月10,喧嚣一时的“天价烟局长”一事终于尘埃落定,被告人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名人周久耕身上有很多标签,他是被网络人肉搜索的典范;他使一个南京本地人都不熟悉的香烟品牌一夜间红遍全国;因他而掀起的长达半年的网络风暴时至今日仍余波未了。
  
  
  获刑之后的周久耕很平静地接受了法院的判决,与其同时表示自己要写一部反映官场现实的小说。网友们得知此消息后,争相为周德大作拟定书名:《一包烟引发的惨案》、《祸从口出》、《冰山一角》、《抽的就是心跳》、《我上面没人》、《我真倒霉》、《南京,南京》,仅从这些书名中就让我们看到了人们对周久耕现象的深刻思考。周久耕现象的本身,就是一部扣人心弦、引人入胜、寓意深远、具有警示意义的纪实小说。
  
  对于周局长而言,他的遭遇确实充满了离奇色彩,也确实让人觉得他很“冤”如果不是那句话,如果不是那次人肉搜索,他这会可能正翘着二郎腿抽着“九五至尊”悠哉悠哉地看着腕上的“江诗丹顿”,谋划着晚上饭局的安排……祸从口出,祸起房价,如果追根溯源的话,都是房子惹的祸。房价高的无法承受,又无可奈何,他却在错误的时间说出那样大言不惭的雷人语,他只能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人们对高房价不满的发泄对象。事出有因,他的罪责不止于那句话,他本身不检点的作为才是检察机关不得不起诉他的铁证,所以他有的只是冤屈,他不冤枉。
  
  之所以在此提起这个跨年度的往事,源于很多人赋予了这个事件太多的标志性意义,诸如网络反腐的典型,人肉搜索的典型等等的典型意义都强加于此。此事件之后,网络上似乎呈现了一片举报之风,诸如“极品黄鹤楼官员”、实名举报梁平县官员等等举报也仅仅是处于举报阶段,至于到底是诬告还是其他,未曾可知。前几日,欧美各国元首齐聚德国,在勃兰登堡门前亲手推到了象征柏林墙倒塌的多米诺骨牌,以此纪念两德统一20周年。与此相反,许多年后,没有人会记得周久耕事件,因为它没有产生骨牌效应,这次网络反腐只是一个意外收获,所谓的网络监督,也只是看似美妙,实如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一样,留给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后人的只是无尽的幻想。

NO2.“躲猫猫”的不是李荞明
  
  躲猫猫事件始末
  
  2009年1月30日,24岁的云南玉溪北城镇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李乔明是玉溪市北城镇大石板三社人,由于2月16日就要举行婚礼,24岁的村民李乔明感觉到生计窘迫,一直在想方设法多赚些钱,对于当地村民来说,上山砍树卖钱,一直是他们补贴家用的最好途径。)被刑拘,关入晋宁县看守所。
  
  2月8日下午受伤住院,4天后在医院死亡,公布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
  
  据《云南信息报》报道,12日晚,警方通报了最新的调查情况:“由于死者(玩躲猫猫时)抓到同监狱友普某某,而引起普某某不满,最终两人发生争执。争执中普某某先踢了死者一脚,随后又朝其头部击打一拳,死者由于重心不稳摔倒后,头部与墙壁与门框夹角碰撞,最终受伤。” 当地另一家媒体报道称,警方调查结果显示李乔明“躲猫猫”时眼部被蒙,所以“不慎撞到墙壁受伤”。
  
  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而“躲猫猫”继续在网上传播。很多网友认为,如果李乔明之死没有新解,那么“躲猫猫”就与此前流行的“打酱油”、“俯卧撑”、“这事儿不能说太细”一样,成为2009年又一个网络流行语。因为,在“躲猫猫”的背后,同样深含着吊诡的语义。
  
  
  李乔明在看守所因"躲猫猫"受伤、不治而亡一事发生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和网络舆论聚焦。对此,自从云南相关部分发贴《关于征集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与调查“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的公告》,社会各界踊跃报名,共有510余人通过电话和网络进行了报名。省委宣传部从报名人员中随机进行了选择,组成了“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调查委员会。
  
  2月19日,事件发生转变——网民调查团成为超越案件本身的热点。然而在经历尴尬的调查后,网民铩羽而归,真相并未大白。这些质疑案件的网民代表,反成遭质疑的对象。
  
  2月20日上午8点多,调查团的成员齐聚云南省委大门前。调查团共15人,其中相关部门工作人员4人,媒体代表3人,网民和社会各界代表8人。
  
  20日下午4点,调查团返回昆明开始写调查报告。21日凌晨1点,报告正式整理完毕,3名成员分段向大家朗读了最终报告。21日凌晨2点左右,报告正式于网上发布。
  
  网民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公之于众后,内容和结果遭到了很大的质疑,同时网友认为“网民调查委员会”本身是一个开先河之举,当然也有人开始从法理角度质疑此委员会的合法性及其调查权限问题,争执越演愈烈,结果却也越来越扑朔迷离。
  
  2月27日下午5时,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云南籍男子李荞明在昆明市晋宁县看守所死亡一事进行通报。云南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称:李荞明系看守所内牢头狱霸以玩游戏为名,殴打致死。对此,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杨建萍对李荞明家属致歉,称此案暴露了晋宁县看守所存在的管理问题,同时宣布了对晋宁县公安局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据通报,晋宁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看守所相关负责人以及当班民警分别受到撤职、记过等处理。目前,此案已经移交检察机关。杨建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公安机关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李荞明一案善后。
  
  我初闻“躲猫猫”事件时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调查报告公布以后的尾声阶段了,记得当时把“风之末端”的那个帖子看了很久,外加搜索了一些东西才知道:原来“躲猫猫”就是我小时玩的“藏猫唬”游戏啊!即使游戏名称南北有别,游戏内容也不应该迥然相异吧,我想不通监狱里犯人能藏到哪里去,游戏怎么玩?后来再一追索,原来玩的是“瞎子摸鱼”,玩躲猫猫的某些公权力机构。
  
  周久耕之后再无周久耕,而躲猫猫之后还有躲猫猫。已知的有陕西丹凤的“背砖砖”,江西九江的“做梦梦”,好像还有什么“撞墙墙”等。这些典型悲剧之后隐藏着怎样的体制陷阱,我等小屁孩不敢妄言,但每每看到以此致死的人大都是那些所涉嫌罪行轻微,根本没有定罪,即使定罪也罪不致死的弱势者——想到这里,我不禁冷汗如滴,危言耸听一点说或许某一天我也许会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收监,被刑讯逼供,以至于最终被“心脏病”……
  
  据传此事件的最终结果是云南省委宣传部处理了本地的几个媒体,尤其是最早披露事件的媒体,理由是舆论导向不正确。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正确”与“正义”总难契合,正义的东西往往是不正确的,正确的东西常常却是有失公正的。说到这里,不仅想说说前几日脑的纷纷扬扬的胡舒立辞职一事——她走了,《财经》的读者怎么办,毕竟我们读者是无辜的!
  
  前几日见网上有消息称国务院法制办就拘留所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拘留所及其警察不得向被拘留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强迫被拘留人劳动、错拘要恢复名誉等。不知这一立法进程是否和李荞明及徐梗荣等人的死有关,如果是,这可谓血的代价。当孙志刚与收容制度的改变已成为神话,一切试图寄望于流血抗争换取社会进步的行动终被这个社会的逻辑排斥在外。
  
  后“躲猫猫”时代,让词语创新继续,让对生命的践踏终止!
  
 
  NO3.“跨省抓捕”与“因言获罪”
  
  跨省抓捕事件始末
  
  
  2009-02-12,王帅以王二宝为名在天涯『贴图专区』[社会万象]发表“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一帖,策划并实施了“让我们一起来,打造09反贪保地第一行动!!!”后经河南警方一月的周密侦察,确定他为“灵宝帖案”主犯。
  
  2009-3-6,河南警方远赴千里,到达上海,将王犯抓获;
  
  3-6至3-9,将王犯羁押于上海市第二看守所;
  
  3-10至3-13日,将王犯拘留于河南灵宝市看守所;
  
  3月13日,王犯因“犯罪证据不足”,被释放并取保候审;
  
  3-19日,王犯经灵宝市公安局批准,回上海工作。
  
  4月16日,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做客人民网,在谈及灵宝事件时,秦玉海称,河南省公安厅已经派出了督察和法制调查组在灵宝进行调查。秦玉海说,三门峡公安局已经对这起案件作出了撤案处理,对发帖人王帅进行了国家赔偿(共783.93元)。
  
  
  事情发展到了这里,轰动一时的灵宝帖案大体上可以说算是谢幕了,符合一贯的网络热点事件发展规律:网民发帖——网友顶贴——促成热点话题——媒体关注报道——事件迅速放大——相关责任人回应(积极温和的OR消极暴虐的)——热点降温——事情平息。
  
  关于此一事件的相关评论多的已经无法用二进制算清楚,既有普通网友的拳拳之曰,也有大报评论员的深度解析,甚至连人民日报和新华社这样的官方媒体也刊发了相关评论文章,直指某些地方政府公权力机关的蛮横。很多事情,与其说是网友与媒体的压力,还不如说是上级领导的压力,说媒体舆论影响了姓公的XX,其实质却是媒体舆论影响了主管领导。幸运的是,网友可以借助媒体表达诉求,媒体也可以借助舆论制造声势,扩大影响,促成某一事件的解决。而正是基于对网络及媒体这一互动作用的恐慌,很多时候,公权力往往视这些东西为事端制造者,甚至是把其归为截然对立的一方。对于媒体监督,能劝退就劝退,能收买就收买,能和谐就和谐,能打压就打压——记者变成妓者与此其采取的各种措施也有很大关系。
  
  跨省追捕获得国家赔偿了,“国家不赔偿法”难得破例,可是王帅本人发帖所反映的问题解决了吗?大事化小,转移矛盾是很多人惯用的平息事件的手腕,以言治罪的“诽谤政府”罪没有成立,灵宝政府“非法征地”一罪又当何处?
  
  某种程度上说,王帅是幸运的,因为与他情形基本相同的内蒙古的吴保全“诽谤”一案已经宣判,吴保全因言获罪已成定局。建议王帅同志有时间了拿着他的783.93元国家赔偿买上半条九五之尊香烟探望一下牢狱中的吴保全同志,顺便提醒一下他不要在那种地方玩“躲猫猫”。
  
  正如我已开始所说的,当一切已然发生,多说已无益,在此仅仅是记录,纯粹的留下一些可见的记忆痕迹。记得上个月某日在QQ群里看了王帅和一些人的聊天记录,他言语之间依然流露着悲哀与无奈——他的哀伤我不懂,我也不会迷恋他,因为他只是一个传说,但愿“跨省抓捕”也成为一个不再复制的传说!
  
  其实在此,我很想附带地对征地问题多说几句:他发帖为的是举报政府“非法征地”,为的是给家乡人在征地补偿上讨一个说法。可结局却是,家乡一些人对他不理解,甚至公开的攻击谩骂他,因为他的帖子导致了征地问题的搁置,一些人无法摆脱土地的束缚了,这背后的辛酸让人很是同情,也颇感无奈。这里的问题是,当地农民为何迫不及待地把土地“卖”出去?我本人目前在一个偏远的农村工作,在此只想替农民说一句话:很多地方纯粹的种地真的已经无利可图。我所在的村子也有很多人急于把土地流转出去,甚至叫我帮忙联系承包人,他们可以接受的承包费仅仅是二百多元每年每亩,可是,令这里的人们遗憾的是,由于地处偏远山区,根本没有人愿意来这里承包土地,他们也只能年复一年的做着几乎赔本的种地买卖。
  
  杯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1: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NO4.If金钱与权力开道,冒名顶替上大学很easy
  
  罗彩霞事件简单回顾
  
  罗彩霞,女,汉族,1986年12月出生,湖南省邵东县灵官殿乡人。2001年进入湖南省邵东县第一中学学习,2004年参加高考成绩为514分,上了湖南省统招专本沟通线,但未接收到任何高校录取通知书。2004年邵东县考生罗彩霞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但她本人并不知情,一个假的罗彩霞冒名顶替成为贵州师范大学的一名新生。王佳俊要顶替罗彩霞上大学,首先要获得罗彩霞的录取通知书,然后凭录取通知书和罗彩霞的户口等材料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到教育部门申领档案。邵东县招考办主任申晓云说,2005年罗彩霞换了一所学校复读,按照湖南省教育部门的规定,必须由所在学校再为罗彩霞制作一份新档案,后来被罗彩霞提走带到师大。2005年经复读一年后再次参加高考被天津师范大学录取,现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大四学生。就在即将毕业时候,却被告之,由于自己的身份信息不符,教师资格证书因故被取消,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可能也会被取消。
  
  今年3月1日,原告罗彩霞向建设银行天津分行鑫茂支行申请办理开通网上银行业务,被该行拒绝,理由为在银行系统中“罗彩霞”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原告相符,但身份证的签发机关为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而原告所持身份证的签发机关为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此外,银行系统中“罗彩霞”的照片亦明显与原告本人不符。经查看银行系统中“罗彩霞”的照片,为本案被告王佳俊。今年3月6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也就罗彩霞“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事宜”作出说明:“罗彩霞于2008年7月在天津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审核合格,但其数据合并到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时,因当时系统数据库中已存在与其同姓名、同身份证号的申请人信息,故合并数据未成功,无法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另据罗彩霞向天津师范大学咨询,因贵州师范大学已经以“罗彩霞”的名义(同原告身份证号)为王佳俊颁发了(本科)《毕业证书》,故罗彩霞不能在该校“再次”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009年4月27日,罗彩霞在天涯杂谈发表题为“高中同班同学冒名顶替上大学,我的伤害谁给埋单? ”的帖子,详细纰漏了有关情况,并附上了大量证据,同时呼吁网友顶帖,要求媒体关注,希望能给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2009年5月7日,《中国青年报》发布了“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内幕调查”的报道,渐渐缕清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6月2日,湖南邵阳市县教育联合调查组通报了有关王家俊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调查情况,处理涉及此案的相关责任人:邵东县一中教师张文迪、原邵东县公安局界岭派出所所长姚亮生因构成违纪违规,被邵东县纪委立案查处,张文迪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降级处分;姚亮生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
  
  10月26日,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对邵东县学生王佳俊冒名顶替同班同学罗彩霞上大学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与原犯的受贿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3年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
  
  11月4日,媒体披露王峥嵘被判刑的消息。罗彩霞表示,感谢国家公诉,无论王峥嵘被判多少年,都是对自己行为的肯定,但其在银行的身份信息还没恢复,银行卡办不了。
  
  11月13日,北塔区人民法院向中国青年报证实,王峥嵘未通过该院提起上诉,该院也没有接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卷通知。
  
  
  
  以上就是我所能搜集到的关于此事的所有情况,依据相关报道内容来看,司法上仅仅走完第一步,即国家公诉完成了对造假者责任的追究。罗彩霞同学所致力的民事诉讼还是前途未卜,她何时能讨回她的各项补偿,她何时能用自己的身份证办银行卡,这一切明着去办貌似还没有人家当初暗箱操作简便,要还原整个事件还需很多东西。
  
  曾经就是在杂谈,一度形成了“挺罗派”和“挺王派”,挺罗的人站在正义的制高点上大骂种种的潜规则与不公正,挺王的人则艰难地爬上道德的制高点斥责罗彩霞的穷追不舍对王佳俊所造成的伤害,更多基于对王MM的同情。更有甚者直接发帖称“因为王佳俊比罗彩霞漂亮,所以我支持王佳俊”,这样的逻辑背后是怎样的居心,不置可否,即使不是别有用心,也存在搅混水看热闹的嫌疑。期望真相越辩越明,常常却是水越搅越浑浊,曾经在《读书》的某期上看过一则专门谈论“辩论”的小短文,作者称《现代汉语词典》中对“辩论”一词的解释在当今中国很难得到印证,相反作者赞扬《辞海》编者的聪明,压根不收录“辩论”——有些话,点到即可!
  
  当“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已成真理,人们已近很难分清这是无奈的自嘲,还是无情的控诉。在很多场合罗彩霞一直提及自己的家境,也有和王佳俊对比的意味,她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把自己被顶替归结于自己没有一个强势的爸爸,而王佳俊真的会为自己有那么一个“好爸爸”而窃喜自豪了吗?
  
  物极必反,权力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已悄悄的埋下了祸患的种子。正如几米所言,你守护如泡沫般脆弱的梦境, 快乐才刚开始,悲伤却早已潜伏而来。王家人与其整日心神不宁地过活,还不如早日承担过错来得痛快。罗彩霞事件以后,各地出现的不同版本的顶替上大学事件屡见不鲜,背后还隐藏着多少个王佳俊式的顶替者,没有人知道,但我们可以怀疑,不在少数。当权力与金钱冲锋陷阵之时,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如果这个社会的法则已经如此,失望之后只剩下绝望,幸而看到显规则在显现,柳暗之后有花明吗?
  
  最后,祝福坚强勇敢的罗彩霞同学能得到她想要的,无论怎么说,她的抗争都给这个病态的教育机体注入了一颗止疼剂,也让一些装聋作哑的部门不得不采取一些行动去应付那些赤裸的东西。这个事件中没有赢家,受害的不知是被顶替者,但愿,“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的悲剧不再重复。

 

NO5.山外青山楼外楼, 西湖飙车几时休?
  
  杭州飙车事件大致过程
  
  25岁的谭卓2006年毕业于浙江大学信电系,毕业后进入这家公司工作,在研发部门是一名骨干。5月7日,谭卓所在的杭州依赛通讯公司组织看电影《南京!南京!》,看完《南京!南京!》,谭卓的心情有点沉重,他和同事们告别后步行回住处。他走到了文二西路紫桂花园路口,离他住处不过五百米的地方。谭卓应该对随即而来的危险没有丝毫察觉,伴随着轰鸣声和一声巨响,他被一辆疾驰而至的三菱红色跑车撞得高高飞起,然后重重地落在坚硬的马路上。
  
  5月7日晚9点20分,当地一知名网络论坛就有人发帖,简单地写出此事的经过。而从5月8日天亮起,这起事件的主要推动方,便由传统媒体转向了网络。
  
  5月8日中午,随着肇事者胡斌的身份被披露,号称“杭州史上最强的一次人肉搜索”拉开了帷幕。
  
  5月8日下午两时许,杭州警方召开事故发生后的首场新闻发布会。警方发言人在回答肇事者胡斌车速的问题时,称“初步判定为70公里每小时左右”,他的依据是,胡斌本人以及一起飙车者的口供。网友们觉得不满意的是,70码的速度能导致谭卓被撞出20多米?飞到两层楼房那么高?70码和与之谐音的“欺实马”迅速成为网络热词。
  
  就在这天下午,网友人肉搜索发现,胡斌有高速飙车的“前科”:在过去五个月里,胡斌有过三次超速违法记录。最离谱的一次发生在去年12月7日的下午3时许,他当时驾驶的浙A608Z0在沪杭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飙到了210码!而那个路段的限速为120码。按照法律规定,超速50%以上,就要吊销驾照。有网友依据一个非常复杂的公式计算得出结论:如果胡斌是以70码的速度开车,那谭卓就是用40码的速度撞了过来,这可能连“飞人”博尔特都做不到。接下来的几天里,各种各样的测速方法在网上出现。
  
  5月11日,印有一个仪表盘模样的“70码”T恤现身网络。其间,有网友号召开车族,在戴好防护设备的前提下,实际体验70码刹车距离。
  
  5月14日晚上,消息灵通的浙江媒体便得知,由七名专家组成的司法鉴定组已经完成了包括车速测定、车辆改装和性能评估在内的鉴定。专家组经过对车辆撞痕、现场勘测和监控录像的测算后,认定胡斌所驾三菱跑车的速度在每小时84.1-101.2公里之间,于是很快“扒实马”的网络名词再次出现。
  
  5月15日上午,杭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继续通报“5·7案件”的进展情况。该局新闻发言人表示,犯罪嫌疑人胡斌已于15日被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并公布了事故发生前后肇事车辆行驶轨迹监控视频,就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就“70码”说法向公众道歉。
  
  7月20日下午3时30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5·7”交通肇事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胡斌亲属,被害人谭卓亲属、生前同事等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宣判。
  
  7月31日电 今天上午10点45分,“5-7”交通肇事案的肇事者胡斌被押送至杭州某监狱开始了正式服刑的第一天。
  在此期间,关于庭审中的胡斌是替身的说法甚嚣尘上,尽管没有确凿证据,而且法院也坚决地否认“替身说”,然而,网友们的求证并没有停止。
  8月24日,利用网络捏造、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谣言的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他在天涯的ID好像是“刘逸明”),日前被鄂州市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好复杂的发展过程,我利用了将近一早上的时间才把各个媒体公开报道的飙车案事件发展过程整理出来,就这还省掉了很多。怎么之前也没有人把这些整理一下下,也好让我把更新帖子的速度提到70码。高人明鉴,很多人都猜到了我接下来要追记这件事情了,所见略同啊。
  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正等待毕业,待业待富在家,同时也在用另外一个“农之殇”得ID写一个关于农村的帖子,一些网友把关于这个事件的链接发到跟帖里面让我关注这个事情。其实,当很多人回帖大量使用“我以70码的速度把LZ的帖子顶到5米高,20米远”的时候,我早已预感到了某种情绪在喷薄。
  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标贴,尤其杭州这样既具历史文化气息,又富有现代生机的城市,更是被各种荣誉包裹,古时候的天堂,而今的宜居之城,财富之城、创业之都……甚至连上海的俞正声都在公开场合羡慕蔡琦能把马云这样的人物收归麾下。而今,天堂却生成了另外的意味,当人们斥责杭州天堂称谓的时候,他们讽刺的并不是杭州本身,那座城市并没有错。
  当浙大学子在网络上发帖悼念谭卓不幸的时候,当网友们及社会各界通过各种方式追问真相的时候,当胡斌母亲那40分钟神秘通话成为一个不能说的秘密的时候;我只是进入帖子默默地留下了自己对谭卓的悼唁,只是静静地等待着“欺实马”的真实速度,只是试图辨别“交通肇事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我所能做的只是这些,仅此而已。身在杭州的一个朋友说让我毕业后去杭州,他帮我找一份工作,再帮我介绍一个杭州本地的女孩子做女友,我开玩笑说:好的,拿到毕业证我就以70码的速度赶来。听到我这么说,他似乎有些不高兴,因为他认为我是在贬损杭州,仅仅3年,他对杭州的感情已经如此之深,杭州这座城市的魔力与魅力在此尽显无遗。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8月4日晚上9点20分左右,杭州莫干山路浙江广电集团门口,在一辆保时捷卡宴的冲撞下,17岁女孩马芳芳惨叫一声,身体飞出20多米远,鲜血飞溅在爱心斑马线上。尽管马芳芳没有“浙大”,没有校友,可是她的惨死依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场关于“斑马线”的激烈争论又在西湖上空飘荡,杭州这座无辜的城市再次因为“马路杀手”事件成为人们非议的对象,但这座城市的管理者却在借此大秀其秀。
  逝者已去,生者前行。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惟愿现实中也少一些横冲直撞——谦卑,从自己开始!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1: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NO6.巴东“烈女”的幸与不幸
  
  邓玉娇事件始末
  2009年5月10日20时15分,巴东县公安局接邓玉娇电话报警,称自己在“雄风”宾馆水疗区杀人了。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带员及时赶赴现场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留置嫌疑人并将警情上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当晚,巴东县公安局政委张友刚、副局长宋俊率侦技人员赶至现场,组织案件侦查。
  初步查明:
  犯罪嫌疑人邓玉娇,女,生于1987年7月11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木龙垭村10组8号,系野三关“雄风”宾馆服务员。
  死者邓贵大,男,生于1965年9月12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将军路141号附72号,生前系野三关镇政府项目招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伤者黄德智,男,生于1968年3月3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名相路146号,系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职工。
  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侦查中,侦技人员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内有治疗抑郁症的药物,结合调查情况,已决定将邓送往相关医疗机构检查鉴定。
  5月11日,巴东县公安局已责令“雄风”宾馆停业整顿,接受调查处理。
  5月21日,恩施州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谭先振、纪委书记王建民赴巴东调研。5月21日,邓玉娇的代理律师夏霖、夏楠从看守所会见出来,痛哭失声,爆出“邓玉娇遭受性侵犯”的内容,形势急转。
  5月22日,巴东政府成立了“邓玉娇案“新闻信息发布中心,抽调县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的工作人员值班接听电话,每晚工作至12时。
  5月23日,巴东官方网站长江巴东新闻网在得到张树梅完全同意之前,即发布声明,“解雇”夏霖、夏楠两位律师。
  5月25日晚8时,两名律师在向巴东警方递交黄德智涉嫌强奸的控告书中披露了具体内容,认为黄德智的行为已经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未遂)。
  
  6月16日,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16日上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邓玉娇案”,并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
  从5月10日至6月16日,发生了律师忽然被“解雇”、野三关镇打记者、巴东城“半戒严”等事件,公众和巴东政府情绪日趋对立。邓玉娇案逐步演化为邓玉娇事件,巴东政府陷入了空前的信任危机。
  巴东城的37天,是风云诡谲的37天。
  
  
  记得当时“邓玉娇”三个字是各个论坛的敏感字,甚至连媒体对此也是只能望而生畏,因为不确定现在还能不能发出此帖。
  对于曾经已经说烂了的话题,我晓得自己还应该补充什么,我也没有时间去考虑过多,诚如一些网友所言,这等大事不是我等小民可以言说的,反过来讲,不让你说白不让你说,说了也白说。至于此一事件到底牵扯了哪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不敢妄做揣测,或许最核心的是官民关系,反映最激烈的是司法与舆论的关系。
  
  正如《南方周末》报道中当地小镇的“麻木”(湖北的一种三轮机动车)司机对一拨拨前来的全国记者不以为然:多大点事儿啊,你们为么子感兴趣?是的,这是一起被放大的公共事件,一起很小的杀人事件之所以能迅速升级放大只是因为被杀者具有特殊的身份以及当地警方对事件的不正当处理。事发时的真实场景已经很难还原,邓玉娇遭受了怎样的凌辱在一些人而言只是言语措辞上的调整而已,是“按坐”还是“推坐”,一字之别,谬之千里。
  
  邓玉娇免于处罚,很多人长舒一口怨气,是什么的胜利不敢随意标签,但可以肯定的是,胜利只是暂时的。司法上的自由裁量权到底有多大,此案或许可以告诉人们一个维度,自由裁量背后的代价此案也可以做一些诠释。据说邓玉娇案的审判结果使得中国的法学界都产生了重大分歧,一派认为判罚过轻,不应免于处罚,另一派则认为是民意的胜利,当法的标准任由言说,法的公信力在安?
  
  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每一次大的公共事件背后都有公安机关的影子,而他们也往往成为群情激奋的对象。小时候,人常言公检法怎么怎么样,以至于长久以来我都把公安部分当成司法机关,后来才知道,公安机关属于行政机构——常识性错误,汗颜。但是,现实中公安机关的权力却大的无边,比如,公安部长身为国务委员,有权参见国务院常务会议,很多省市区的公安厅长身兼身兼政法委书记,政法委统管法检公,集权之下怎言司法独立?
  
  人民、群众与官员、干部相对;公民与公仆、公务员相对,如果他们把你当成人民,那只是因为他们把自己当成官员;如果有一天,他们称你为公民了,那才是他们把自己当成公仆了——公民渐渐觉醒,公仆在哪里?
  
  烈女抗暴之前,已有杨+抗暴的惨案;烈女抗暴之后,只有以暴才能抗暴的无奈何时终结,还是那句话,有些事情,我们只能期待着……
  
  在此问一句:邓玉娇,你现在过得可好?

NO7.被时代,你最想被怎么样?
  
  被就业、被增长、被全勤与被XX
  
  被就业 事件简单回顾
  2009年7月12日,网友“酱里合酱”在天涯杂谈发表题为《怒问,谁替我签的就业协议书》一帖,庆幸自己“被就业”,直指就业率数据造假
  7月17日,《南方都市报》做了题为“毕业生发帖“被就业”顿成网络流行语”的报道,被各大网站与论坛转载,腾讯网的转载一天内获得了2万多条跟帖,大都在痛斥就业率
  
  7月18日,发帖者再次发出了《关于“被就业”的补充说明,谁阻止了深入报道? 》一贴,力求推动事件发展
  
  7月23日,《东方早报》在关于一则此事的报道中披露了发帖者的学校
  
  7月24日,发帖者发出了 再致关注“被就业”的网友与媒体(附最新进展情况) 一帖(此帖曾在头条),对此一事件做了进一步说明
  
  同日,被曝光的学校在其网站上贴出了一则所谓的回应说明,承认了就业单位不存在的事实,但却把责任推脱到了学生和辅导员身上
  
  7月27日,人民日报在“视点”版除了一则“揭秘‘被就业’的报道,整个事件渐进尾声
  
  7月27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教育部对高校出现就业率统计误差实行一票否决制。她说,绝大多数高校的就业率统计数据是认真准确的,据教育部的了解,“被就业”的问题只是个别情况。
  
  10月1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来到潍坊对就业情况进行督察,在和大学毕业生群体座谈的时候,尹蔚民谈到了目前网络上的流行词语“被就业”。他认为,最近通过一系列的走访了解,人力资源部今年公布的大学生就业率是可信的,大学生就业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糟糕。
  
  
  
  当然,在这期间,《南方都市报》一直有跟踪报道,还有诸如《西安晚报》、《电脑报》、《竞报》等媒体的直接报道,也有一些媒体采取综合多家媒体报道作报道的形式,都想在此一事件中分一杯羹
  
  期间,各个媒体对于此事的评论文章数不胜数,包括凤凰、网易、搜狐在内的各大网站都对此事件做了专题报道
  
  被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七月份发布的数据,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9667元,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885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8%;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638元,增长了12.9%;上半年农村居民现金收入人均2733元,同比增速为8.1%。同上半年GDP7.1%的增速相比,工资收入增速跑赢了GDP,似乎是今年工资变化的特征之一。继“收入被增长”之后,国家统计局11月公布的“10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18亿元,同比增长16.2%”,再度引发网友“消费被增长”的质疑。
  8月23日,凤凰网财经头条刊载了凤凰卫视《问答神州》专访国家统计局长马建堂的新闻,在访谈中国家统计局长马建堂坦言听见网友说“被增长”感到很脸红,算是对此的正面回应
  
  被全勤
  网友“西贝先生”在论坛上讲述了自己朋友的遭遇。他发现朋友的带薪年假竟然一天都没休过。“有带薪假怎么不休?年底还要拼个全勤奖不成?”他打趣道。谁知朋友一阵吼:“年中申请过几次都被BOSS驳回,我这是‘被全勤’的,晓得不?”好一个怨怒夹杂的“被全勤”!网友“西贝先生”感叹。
  
  
  “酱里合酱”没有想到的是,他一则牢骚帖竟然会引来如此巨大的“打假”风波,错就错在他在错误的时间发出了错误的话题。各大网站刚在7月10日转载了关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68%的新闻,他就在12日爆出了自己“被就业”的料子,敏感的《南方都市报》记者借机做出了相关报道,事件迅速放大,有评论员直言“被就业”给高校就业率当头一棒。
  媒体的狂轰乱炸,网友的强烈谴责,一场轰轰烈烈的打假行动换来的只是“个别情况”的定论,这恐怕也是“被个别”。记着当时有人安慰“酱里合酱”说:不要难过,不必伤心,因为续梅也是“被发言人”,上过大学的谁不清楚就业率那点事。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是怎么统计的,或许没有人知道,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只是其中之一,还有各种各样的临时性就业证明,甚至其他口头数据。对于这些,教育部、人保部的官员会不知道么,他们不止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还睁着眼睛说瞎话。众所周知,国际上通行的就业率统计方式是登记就业率,失业率采取的是调查失业率,而我们正好相反。对于为什么不与国际接轨,有关方面的理由是人员不够、技术不足、条件不允许等等,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你知我知天知地知。
  此一事件之后,酱里合酱 本人受到了很多校友的指责,其中最让他哭笑不得的是,一些低年级学生说他这件事断了他们“被就业”的路,即他们可能无法通过人事代理签假协议的方式落户大城市。但是,却没有人问,落户大城市和签假协议真的水乳相容,不可分割吗?但是,我相信,这不是问题,造假可以继续,因为不会有人追查,甚至还可以因此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奖励——当一切评判是非曲直的出发点仅仅遵照是否符合自己利益的时候,这个社会已无所谓真善美、假丑恶。
  时至今日,酱里合酱的假协议还在那个人才中心,而他已经去过那个地方3次了。那里的人告诉他,取回档案要开档案接收单位的接收函,改签协议要新单位的接收信。他和那里的工作人员辩论了很久,依然没有拿到那个被统计进就业率的假协议。按照人才市场工作人员的说法,就业之后,就不许你失业了,找不到新到位,你的假协议永远会证明你已经就业。在酱里合酱去那个人才市场的时候,他看到了长长地队伍,他试着打听了几个人,都是来改签协议的,大约可能也许应该那些人不是“被就业”的。
  无独有偶,“被就业”之后,网友们热议的对象又先后换成了“被增长”、“被全勤”,被时代果然来临了。有人直言被时代是权利意识的觉醒,我却笑了笑说,这只是无奈的哀鸣而已;也有人一针见血滴说,被XX的根源在于被代表,可是,欧美各国的民主制,也是代议制民主嘛,难道我们中国原产的具有特色的手表带着真的没有进口的手表好使,谁知道周局长的“江诗丹顿”是哪国的?
  前几日,正当人们沉浸在哀悼“导弹之父”钱学森大师的时候,教育界的“洲际导弹”却随着“导弹之父”之父的逝世陨落。说实话,我很感激周济捣蛋,是他的扩招让我这等差生得以享受大学生活;同时,我也很恨他,是他的高教产业化政策让我背负上学债务却又无法找到工作还债。全民教育,想法真的很好,做法却很差强人意,当国家把提高国民素质所要承担的经济费用转移到如同大众头上的时候,我宁愿当一个“低素质(文化)”的人。历史经验表明:“大跃进”之后,只剩下“放卫星”了,下一个是神州几号,会登月吗?
  
  被时代,其实,我准好了,我想被居住,想被恋爱。当关于《蜗居》的争吵越发激烈的时候,我真的很羡慕那些可以在大城市蜗居的人,因为我可怜到甚至连“蜗居”的资格都没有;当玄彬和宋慧乔在这个夏天高调恋爱的时候,我除了投去羡慕的目光,送给这对金童玉女更多的当是祝福,祝愿他们成为韩国的版的山口百惠和山浦友和。
  
  又是一年毕业时,据说当下的上届就业率是74%,而今年的毕业生有630万之多,希望他们主动就业,不要混的跟我一样还要人家“被就业”。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8.有车的司机朋友,你为什么不肯搭载顺路的我?
  
  钓鱼执法事件
  
  被钓者1 张军
  2009年9月8日,上海一位白领张军(化名)因好心捎了一位自称胃痛的路人,结果遭遇“倒钩”———运管部门钓鱼执法,张军被扣车罚款一万。事件引发强烈反响,上海的报纸、电视台、电台都介入报道,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批评这样的执法手段。
  
  9月16日晚,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建强走进上海本地电视台的新闻节目,对主持人提出的几点质疑均以“不清楚”、“不能透露”、“这是工作秘密”作答,大多网友对此表示不满,并称此事仍然疑点重重。
  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10·14”事件的调查报告。当晚,央视新闻频道和经济频道都聚焦了上海“钓鱼执法”,并在报道中对调查报告提出了质疑。
  
  9月28日,当事人张军在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退还罚款。在诉状中称:被告未经法定程序和认真调查,在非法剥夺了原告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的情况下,于2009年9月14日对原告作出了第2200902973号行政处罚决定。但并没有提出要求赔偿与道歉。
  10月9日中午,上海“闵行倒钩案”当事人张军(化名)的代理人、律师郝劲松接到闵行区人民法院电话,张军诉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案已经立案。从9月28日提交诉状起算,昨日是法律规定立案时效的最后一天。
  10月23日,记者从闵行倒钩钓鱼案原告张军律师郝劲松处获知,昨日,郝劲松收到了上海闵行法院寄来的(2009)闵行初字第76号通知,法院告知原定于11月2号开庭的计划取消,准备安排双方择日证据交换,何时开庭另行通知。
  
  11月16日上午,张军和他的诉讼代理人郝劲松来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和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建强及其代理人交换了证据。
  19日下午,上海闵行区“钓鱼执法”案在闵行区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一个小时庭审和半个小时的休庭后,法官当庭宣判,被告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在9月14日作出的NO.2200902973行政处罚决定违法。50元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钓者2 孙中界
  10月14日晚,上海市浦东新区发生一起涉嫌非法营运的执法事件,当事人孙中界在驾车行驶途中载运一名男子,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扣车。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14日当晚孙中界在上海闸航路上搭载的男子陈某某并非普通乘客。在当天整治非法营运的行动前,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名负责人就将执法的时间和地点通过另一名社会人员蒋某某告知了陈某某。当晚8时许,在闸航路188号附近,原南汇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将陈某某搭乘的由孙中界驾驶的一辆牌号为浙ADS-595的金杯牌面包车截住,并暂扣了该车。孙中界当晚回去后,自伤手指以表清白。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6日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联合调查组”关于10月14日“孙中界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区政府关于此事件的处理意见,认为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10月20日公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为此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
  
  当事人孙中界在得知消息后向新华社记者表示,对结果“非常满意”,孙中界得知处理结果后激动不已,当场落泪。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上海浦东新区政府承认孙中界的确是被“钓鱼”后,众多被“钓鱼”车主大受鼓舞,昨日, 100多名中招者聚集在原南汇区城市管理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还车或退回罚款。

         自媒体曝光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后,“钓鱼”在网络和现实中催生新商机,不少商家利用网友的创意,制作出各种“防钓”标识。成都一私家车主姚先生的“防钓鱼”车贴很有创意:“本车拒绝一切搭载求助,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尤其是胃疼的!”
  “钓鱼执法”案在社会引发了广泛讨论,知名作家韩寒在博客写道,在这个社会上,如果你生病了或者家里有急事需要搭车,有人愿意让你上车是很罕见的,这样的人是珍稀的物种,是单纯的好人。闵行区交管部门做的事情说简单点,就是将这些单纯的好人从茫茫车海中分辨出来,拘押下车然后罚款一万。

NO9.当见义勇为遇到“不救活人,只捞尸体”
  
  “牵尸要价”事件
  
  10月24日,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广电本科5091和5092班的同学策划了他们大学生活里的第一次秋游野炊。“救命啊!”2时20分左右,一阵急促的呼救声传来。姜梦淋和同学们循声望去,只见两个少年从距岸边不远的江中小沙丘上失足落水,渐渐漂向江心。姜梦淋还没有回过神来,身边已经有人冲了过去。跑在最前面的是17岁的李佳隆和20岁的徐彬程。两人没来得及脱下衣服,就跃入滚滚江水之中。随后,张荣波、方招、龚想涛等人也跳进水中。此时,城建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大一学生陈及时也听到了呼救声,跃入江中奋力游向落水少年。李佳隆和徐彬程入水后,直接游向离岸最远的落水少年,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孩子得救了。但湍急的暗流将这些本来水性就不好的学生置于危险的境地。水性较好的徐彬程见状又返回江中,拉起一名不相识的同学奋力游向岸边。而从河湾对面游过来的陈及时,被漩涡一下子卷到江底。几乎是同时,岸上不会游泳的同学迅速手挽手组成“人链”,向江中延伸,试图救起离岸较近的落水少年。本来姜梦淋和另一名女同学处在“人链”的最前面,但19岁的何东旭立刻把她们换了下来。突然,“人链”断裂了,位于前端的9名同学齐齐落入江中。正在这时,3名冬泳的荆州市民闻声赶到,与岸上的同学一起陆续救起6名落水大学生。然而,何东旭、方招和陈及时却沉入滚滚江水之中……
  
  10月27日,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授予长江大学徐彬程等15名大学生“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英雄集体”荣誉称号,追授陈及时、何东旭、方招3名同学“舍己救人英雄大学生”荣誉称号。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同时号召全省大学生向这个英雄集体以及3名舍己救人的大学生学习。
  
  10月27日晚,上千名长江大学学生自发聚集起来,燃起3000多支蜡烛。悼念他们心中的英雄。何东旭所在班级40多名同学流泪发誓:“我们一定要做得更好,勤奋学习,将何东旭舍身救人的精神发扬下去。”
  
  10月31日,湖北荆州市成立关于“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联合调查组,向事发现场目击者、当天参与救人的学生、长江大学老师,以及捞尸船船主进行了调查,联合调查组组长今日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介绍,目前调查已经有了初步结果。
  
  据介绍,打捞工作是由一家名为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的,该公司08年6月注册,是荆州市唯一的打捞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沉船和沉物的打捞。通过调查,实施现场打捞的渔船是打捞公司临时雇请的两只船只,此次捞尸收费3万6千元。该公司以前也在该区域从事尸体打捞工作,关于以前的打捞尸体收费正在调查。
  调查表明,在接到接到报警后,当地消防、海事等相关部门作出了及时的反应,救援人员在8-10分钟赶到了事发现场,由熟悉水性的消防战士多次下水进行救捞,但没有搜救到落水失踪人员。
  
  11月8日,荆州八凌打捞公司法人代表将“10-24”事件中获得的36300元“天价打捞费”交到市公安局,并表示悔改之意。当天,在打捞救人牺牲大学生尸体时,八凌公司人员要价36000元,并索要300元的烟酒和矿泉水费之后再开工,且先交钱后打捞,为索钱曾两度中断打捞;其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行径受到了群众的指责和媒体的批评。前日在荆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对该公司不道德行为提出强烈谴责。
  
  11月27日上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表彰大会在湖北省荆州市举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分别授予“10·24”长江救人群体“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群体”和“湖北省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荣誉称号。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贾春旺、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等为英雄颁奖并讲话。
  
  
  
  到此似乎我真的要向大家说一声“抱歉”了,发觉自己所罗列的网事都是悲情的、压抑的,甚至于自己在码字的时候都感到难于呼吸,双手微颤——可能是天太冷了吧!亦或是地球引力出问题了,我觉得自己跑偏了,言辞已经与开始所言的温暖与希望愈行愈远,罪过啊。其实,在开始着手写这个帖子的时候,我已经提前筛选好了要记述的事件,内心的标准是什么,连我自己也不清楚,只是觉得这些事件应当引起一些些反思,哪怕只是流星划过一般的触动。
  
  知道这件事情是因为前些天论坛里有很多关于“见义勇为”的讨论主题帖及“悼念某某某”的追思帖,看过之后大感震撼,那些90后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另外一种“非主流”。紧接着,一则用手机发布的关于当时现场还原的帖子引来了广泛的关注,矛盾的焦点随之发生了转变,一系列疑问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比如,当地公安及海事部门当场后为何不立即施救而是做了三个俯卧撑就打道回府了,周围的渔民为什么打完鱼之后开始打酱油了,以及打捞公司那惊宇宙泣万物的“先交钱,后捞尸”、“只捞尸体,不救活人”的赤裸XX(我翻遍汉语词典,没找到合适的形容词)。
  
  后来,随着事态的发展,很多疑云渐渐拨开,公安海事人员说自己未带救生器材设备,无法完成救人打捞任务,所以只能采取观望措施;当时在附近的老渔民也称自己夜里出海打渔,白天在补觉,而且也采取了营救措施,并非传言中的见死不救;至于打捞公司的种种劣行,有关部门也意思性的作出惩罚措施——吊诡的是,调查结果显示当地的唯一的这家打捞公司却没有合法的资质,而且还采取各种威逼利诱的手段垄断这一水面尸体的打捞权,甚至变相警告当地渔民“少管闲事”,以免影响自己生意。MS时至今日,有关部门对这家既黑户又黑心的公司还没有做出令人满意的掩饰。
  
  鲁迅说过:“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然而一次次血的教训,让我们开始相信人性竟然可以如此邪恶。因为南京彭宇案,我们知道“跌倒的老太不要轻易去帮扶”;因为上海钓鱼执法案,我们知道路遇“胃疼的人不要停车搭载”,因为我们害怕这是陷阱,这是钓钩。因此,尽管本性善良,但我们却小心翼翼地行走在社会道德救赎的边缘。
  
  对于“先交钱,后捞尸”以及那张令人惊悚的“牵尸要价”图片的各种谴责已经举不枚举,多我一个实属多余;对于应当“见义勇为”还是应该“见义智为”的关乎道德与价值观层面的讨论,我觉得应是见仁见智,只要不是见利忘义就好。“英雄”走了,他们留给这个社会的是什么,我认为不只是有关方面大力宣扬倡导的那一种“鼓励XX”、“弘扬XX”,有些东西不是靠刻意的宣传就能立竿见影的,或将适得其反!
  
  看了一些报道,溺水事故发生地水面下暗藏的那个水下壕沟才是吞噬三个年轻生命的罪魁祸首。而这个水下暗沟正是由于上游江水下流时遇到前方水道中障碍物的阻止回旋所冲刷出来的,这一水域,江面风平浪静,水下则暗流涌动,水流湍急。我在此想说的是,当地海事等部门难道不清楚这一水下死亡之地,为什么不在此处设立醒目的提示牌以提醒人们这里危险勿靠近。如果之前不知道,之前没有做这些细节性的大问题,之后呢?除了做好对遇难学子家属的慰问安抚工作的同时,做好一些预防杯具发生的具体性工作才是他们的第一要务,这才是对逝者最好的安慰!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郑重声明:
    本人系文盲,文中多数字不认识,多数词不明白其含义,跟帖行为纯粹是身体缺乏营养,倒置肌肉神经抽搐,被动随手敲击键盘所致,并不意味本人同意、支持、反对,或了解、知晓文中观点,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联系原作者本人。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包括并不限于民法、刑法或婚姻法,及文中提及或未提及之法律)。
     另:最近电脑黑客肆虐,因此回复内容可能为黑客发出,而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谢绝跨省追捕,如拟了解详情,请直接与计算机黑客联系。谢谢。
发表于 2009-12-1 13: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眼痛心酸!
发表于 2009-12-1 17: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一声长叹,

中国有风险,投胎需谨慎!

发表于 2009-12-2 14: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呀

我才知道一点点

发表于 2009-12-3 09: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叹一句,唉。。。
发表于 2009-12-3 09: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啊,不是靠一点点人就改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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