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指示精神,认真执行湘阴县《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的有关决定,优化我县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到我县第一职业中专(该校系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示范性职业中专)任教,为做好这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湘阴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甘文伟
副组长:郭 立、廖树清、甘国显、吴志辉、李治年 郑友才
成 员:徐信斌、张仕平、陈洪幸、廖金华、杨 彪 欧正祥、甘应培、方 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甘国显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1、计划:共招聘专业教师8人,其中专业理论课教师5人、实习指导教师3人。
2、岗位:机械加工技术:2人(其中实习指导教师1 人),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1人,
餐饮服务与管理:1人(实习指导教师),
服装制作与营销:2人(其中实习指导教师1 人),
电算会计:1人,
工业产品设计:1人。
三、招聘对象、原则和条件
1、招聘对象:
①全日制本科(含2010年毕业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2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专业教学经验,取得了相应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③全日制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专业实践经验,取得了相应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④具有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曾在国家级、省级、职业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
①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②新招聘的专业教师,一律安排到相应专业任教,且必须任教5年以上方可调动,期间不得脱产学习。
③新招聘的专业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定为实习指导教师,同时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满方可续聘为公办教师。
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招聘原则:
①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②坚持从严从紧按需录取的原则。
③坚持“双师型”教师,“复合型”技师优先录取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本省应聘对象必须持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专业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及报名费300元,于12月10日—20日到湘阴县职教中心报名。
外省应聘对象可通过网络或电话报名,报名时需将上述证件的电子稿件发到电子邮箱:HNGYP@126.COM。(应聘前必须按要求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专业职业资格证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2010年应聘毕业生凭学校证明带相关证件报名。
报名联系方式:地址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镇冬茅东路 426号,联系人 甘应培,联系电话 0730-3379181 手机13762038185。
2、资格审查:由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比例:原则上按1:2以上的比例组织考试,达不到此要求的由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予以调整计划。
4、理论笔试:
①时间:12月24日上午9:00-11:00
②地点:湘阴县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③内容:中职学校相关专业教材的基础理论,成绩占招聘总分的50%。
5、技能测试:
①时间:12月24日下午1:30开始
②地点:湘阴县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③内容:中职学校相关专业教材的技能训练项目,成绩占招聘总分的30%。
6、试教:
试教人员的确定:分专业按理论笔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30%计算总分,分专业按招聘计划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教对象,不足1:3的全部参加试教。
①时间:12月25日上午9:00开始
②地点:湘阴县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③内容:本专业中职教材。抽签确定课题和试教顺序,备课时间为60分钟,授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成绩占招聘总分的20%。
五、录取办法
应聘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理论笔试占50%,技能测试占30%,试教占20%。
1、分专业划线,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相应专业只有1人报考的录取分数必须达及格分数(即满60分)。
3、聘用对象须经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4、公示录取对象名单,实行双向选择,签订聘用合同,充实到湘阴县第一职业中专相应专业教学。
5、聘用对象如资格不符,面试、体检不合格,公示后有不良反映,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替补。
六、待遇保障
凡聘用教师均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待遇与本单位在岗教师一视同仁。试用期满,转为正式教师。
七、纪律要求
1、大力宣传毕业生就业招聘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2、严格按照招聘方案操作,认真组织实施,接受群众监督。
杜绝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现象,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取消选聘对象资格。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选拔优秀人才,各单位、毕业生及家长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湘阴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