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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疑私自制售“寡国土证” 致市民购地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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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2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购地地籍档案无法找到,土地出让金也流向不明,连土地证上的面积也从2亩变成了1.3亩,这一串串疑问困扰着南海西岸街坊梁某。一年多来,他频频通过网络上传相关录音、照片、举报信,质疑高明区国土部门私自制售“寡国土证”,并导致其15年前购买的土地“缩水”。

昨日,高明区国土部门就此事做出回应,称这起信访风波实为梁某在变更办证登记过程中存在误解而引发。目前,该部门正配合当地纪委调查,并积极与梁某交涉解释。

购地15年后地籍档案查不到

梁某告诉记者,父亲1992年以每亩7.2万元向当时的高明县河江管理区购买土地2.038亩。该地位于目前的荷城街道河江开发区高明大道北,土地初始发证时间为1993年的3月18日。

去年4月,梁某父亲去世,他便和母亲到高明国土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要求办理继承该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变更时,土地用途仍为住宅用地。但当梁某领到新证后,却得知地块的现行规划用途是工业用地。为此,他要求查阅当年的地籍档案。结果,该档案在高明国土分局信息中心、地籍管理股及荷城街道土地开发事务所都未能查到。

令梁某感到更意外的是,当年他父亲购买的是2.038亩地,如今新证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仅为1.344亩。于是,他开始怀疑其所持有的土地证并不合法,并认为国土部门可能存在黑幕,通过不法手段使其购买土地“缩水”。

投诉一年多 发帖直指国土局违规

今年7月以来,梁某频频上网发帖,并上传与高明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对话交涉的录音、获取的资料照片及向当地纪委写的举报信,希望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开通后,他又登录该网站投诉。

在网帖中,梁某提出以下质疑:一、当年的河江管理区地位相当于一个街道办,而土地买卖本应是国土局专属的,那么河江管理区是否存在非法卖地;二、当年他父亲买地时,没有发票是否存在手续不合法;三、地籍档案找不到,土地出让金也去向不明,国土部门为何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四、原来国土证还注明购地2.038亩,换新证后为何成了1.3亩,这意味着用地面积严重缩水。

昨日,梁某向记者透露,当年,和他父亲一起购地的一共有32位业主,从目前他了解的情况看,当年这些业主购地面积与使用面积之间都存在“缩水”问题。

 

发表于 2009-12-18 09: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开心的是,网络的发达使得老百姓的话有渠道可以表达

比较遗憾的是,他所表达的并非某些人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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