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6月24日凌晨,从四川来昆执行任务的缉毒民警李国清,酒后与酒店保安发生打斗,在此过程中李国清拔枪射杀一名保安。昨日,昆明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缉毒民警故意杀人案。庭审中,李国清称保安的死亡,有可能是枪走火造成的,并非他故意开枪导致。
经检察机关查明:嫌疑人李国清被捕前曾是四川省凉山州公安局禁毒民警,此前曾任刑警大队和禁毒大队的大队长。2009年6月,李国清与同事到昆明出差,并在吴井大酒店住宿。6月23日晚,李国清一行和四川禁毒驻昆部门的同事一起吃晚饭,席间大量饮酒。
6月24日凌晨,李国清与同事回到酒店。在酒店大堂里,李国清借着酒性殴打了酒店保安王某。之后保安高邦、张德怀等人闻讯赶到,双方发生打斗。在此过程中,李国清追赶保安高邦到大堂侧面楼梯下的隔间内,掏出随身携带的六四式手枪,开枪打中高邦的面部,导致高邦开放性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李国清提起公诉。
庭审中李国清表示,因为当时自己喝了很多酒,根本记不清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我一坐到大厅沙发上,一个男子(酒店保安高邦)走到我身边,就向我收‘保护费’,双方争辩了几句,他就动手打我,还叫来很多人来打我,我的同事见状后,赶紧上前劝解。我被对方的人打倒在地上,爬起来后,我从包里掏出随身携带的枪,本来是想朝天鸣警,不知道咋回事,子弹击中高邦。”
根据公安机关的鉴定报告显示,李国清的衣服上有火药残留物,而手上却没有,李国清认为可能是他拔枪后,死者来抢夺,导致枪走火打死了死者。但这种说法遭到公诉人的反驳,公诉方证据显示:事发当晚,李国清喝醉了坐在沙发上时,大声地对一个叫王某的保安喊道:“你过来,陪我说说话。”王某没有理睬他,引起他的不满,抬手打了王某一巴掌。
之后双方发生争斗,保安高邦等前来帮忙,混乱中李国清掏出一把枪,对准高邦开枪射击,子弹从高邦的头穿过,致使高邦倒地身亡。
庭审中,李国清的辩护人称李国清是凉山的缉毒英雄,希望法院从轻判处。据悉,案发6天后,李国清的家属及所在单位就对死者高邦的家属进行了65万元的经济赔偿。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云南信息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