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燕赵都市报》报道 3月15日,羁押于河北省宽城看守所的云南籍男子石光辉,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月25日,记者从宽城县委宣传部了解到,3月24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河北省检察院对石光辉尸体进行检验,排除石光辉因暴力致死。
医院诊为脑积水
据宽城宣传部门介绍,2009年8月15日,石光辉因涉嫌非法运输爆炸物被逮捕,同日羁押于宽城看守所。2010年2月2日,宽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判处石光辉有期徒刑5年。2月4日,石光辉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3月9日,石光辉向看守所民警报告双腿行走不便,看守所立即组织人员将其送往县医院就诊。经医院检查,确诊为脑积水,遂住院治疗。3月15日7时50分,石光辉经治疗无效临床死亡。县医院认定死亡原因为:因梗阻性脑积水、脑疝致呼吸、循环中枢衰竭死亡。
最高检指导尸检
石光辉病发后,宽城警方一方面配合医院积极进行治疗,另一方面立即将石光辉生病情况通报宽城检察院,并于3月9日通知石光辉家属。石光辉妻子和内弟于3月16日11时许到达宽城。3月19日晚,石光辉父亲和两个弟弟先后到达宽城。
3月20日,家人见到石光辉尸体后发现,尸体上有多处淤血,由此对石光辉死因提出异议,并向宽城检察院书面申请要求鉴定。宽城检察院委托承德市人民检察院聘请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组成专家组,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出专家指导下,于3月24日对石光辉尸体进行解剖检验,排除石光辉因暴力致死,其他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