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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新农作合医疗费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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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4 11: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卫生厅消息,2010年我省参合农民人均住院补助上升至50.2%,其中县、乡实际住院补偿率已达64%,参合农民受益度进一步提高。今年我省将总结推广单病种限价管理、住院总额预付、床日费用控制等支付方式改革措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2-3年内,全面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p>  去年初,省卫生厅发布的十项卫生惠民工程中提出,全省平均住院费用补偿率从2009年的41.6%提高到50%以上,其中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实际补偿率达到60%以上,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参合农民达4911.47万人,参合率由上年的91.22%上升到95.37%,平均住院费用补偿率上升至50.2%,县乡实际住院补偿率达到64%,结合新农合补偿的实际,我省有慈利、新宁、双峰等33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农合门诊、住院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等工作。</p>
<p>  我省新农合将进一步完善单病种限价管理机制,积极推行住院医疗费用总额预付包干制度,重点针对医疗费用水平较高、上涨幅度较大、住院率增涨迅速的地区开展试点,结合当年新农合基金规模,根据有关各定点医疗机构近年来新农合费用的流向及支出情况,下达该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新农合住院医疗费用总额预算,不论其实际医疗费用支出多少,新农合都以此预算数作为支付的最高限度。</p>
发表于 2011-1-4 16: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不知2011年怎么样
 楼主| 发表于 2011-1-4 17: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比2010年完善
发表于 2011-1-4 2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nbsp;</p>
<p>要是能提高一下补偿金额就最好了,</p>
<p>&nbsp;</p>
<p>或者可以定几个不同的缴存档次及相应的补偿档次由居民自己选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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