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个电子眼,是保护还是窥探? 谢浮名 6月20日,一批“电子眼”在湖南烈士公园启动安装,一个月之后,63个“电子眼”将在园内正式“服役”。公园管理人员说,园内安装“电子眼”, 是为了保障游客和设施的安全(三湘都市报)。 耗资三百万,安装63个电子眼,到底是保护还是窥探? 不错,安装了电子眼,可以真实地记录犯罪分子的违法乱纪行为,为案件侦破带来种种方便。但是,首先得看公园里是否为藏垢纳污之所,罪犯集中之地。从现状来看,公园里确实曾发生过犯罪事件,但和其他地方比较起来,发案率并不见高。在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花这么大的成本安装电子眼,是不是有小题大做的嫌疑?如果因为要防止犯罪而安装电子眼,那么,据报道,现在存在着婚内强奸无法界定的问题,我们是否也在每个夫妻的卧室安装上电子眼,把人家夫妻的性生活拍摄下来,作为界定是否婚内强奸的依据呢? 公园是休闲娱乐的场所,游人来到园内,为的是休闲消遣,谈情说爱,消除、放松工作、学习带来的疲劳紧张。安了电子眼,游人的活动时刻有双“眼睛”盯着,肯定会不自在,甚至觉得 芒刺在背。以常态论,情侣们最钟情公园,为的可以自在地卿卿我我,搂肩搭背,有点小动作正常得很。因此微茫夜色里,淡淡树影中,多是谈情说爱的小儿女。如果一切行动都清清楚楚地暴露在别人的眼球里,就连挖鼻子也要先看看周围有没有摄像头,有几个热恋中的情侣敢于当众表演他们的感情和小动作?游人来公园,接受公园的一切正常的管理没有怨言,但不能连他们的隐私也出卖给公园。游人的正常行动没有接受窥探的义务。 更为严重的是,管理者摄取了影像资料后,这些资料的管理是否妥善,应该慎重考虑。曾有报道,上海出现过学生在安装了电子眼的教室内发生性行为遭偷拍,并被公布到网上后女生自杀的事件。因此,不管以什么样的理由安装‘电子眼’,首先不能以牺牲个人隐私为代价。 毫无疑问,仅仅为管理方便,而在公园里安装电子眼,是一种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严重地侵犯了游人的隐私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