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从这里开始是我自己的观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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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从湘汨两方的论点出发,汨罗要求以历史习惯为依据,湘阴要求以法定权限为依据。两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剑拔弩张,很难调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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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其实两地本是一家分出,本应合作多于其他地方,但是可惜因为种种原因,湘汨两地之间往往比其他地方矛盾要大。同是一条湘江,在上游湘阴与望城就有乔口岭北合作湘江渔都,而到了下游湘阴与汨罗却为了砂石矿争吵不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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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双方看似各有各的理,其实都没有道理。</p>
<p>汨罗说以历史习惯,可是汨罗的历史是从湘阴分出去的,湘阴都分了1500多平方公里山川河流田园村庄出来,难道会为了20多公里河道无理取闹吗?汨罗如果要湘江汨罗段全部的资源,就应该从行政区划方面着手,积极推动湘江汨罗段全部划归汨罗,不能造成行政管理和自然资源的分割。不然那一段湘江自然资源遭到掠夺性开发,生态环境恶化的结果却要湘阴来背骂名,湘阴人不是傻子,谁愿意当这个冤大头!</p>
<p>湘阴说行政区划,可是湘江汨罗段离湘阴距离遥远,却在汨罗的家门口,湘阴去管理这些区域,只能靠水路,附近靠岸的地方都没有,确实是一个不合理的行政区划,就如同现在的湘阴归属岳阳一样。湘阴不能强迫汨罗去开发半条湘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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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所以,双方应该放下对眼前利益的冲动,要将眼光放长远,不要看见税收就把<font color="#ff0000" size="5">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市)</font>的基本国策丢到姥姥家去了。从法律上来讲,湘江汨罗段是汨罗共有的是无可正义的,有黑纸白字的法律法规协议可查。汨罗现在将湘阴行政区域内的资源开发权卖出,相当于分家的弟弟把哥哥家里的东西卖掉一样,从情理法上都是说不过去的。而汨罗对于湘江汨罗段,是天然的管理者和开发者,没有半段湘江行政管理权属,对于开发湘江资源,保护湘江生态环境都是不利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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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从以上分析出发,我认为目前短期措施应该是湘阴汨罗两地应该合力联合起来,成立跨区域联合开发保护机构,对湘江联合进行保护性开发。而长期措施是联合推动岳阳市对目前的不合理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段适当调整湘江汨罗段靠近汨罗部分(从其他区域补偿湘阴),将湘阴划给长沙。不能让不合理的行政区划引发社会矛盾,制造社会危机,阻碍经济发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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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4-11 19:54:47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