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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01: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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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1、建立环境准入和退出机制。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环境否决机制,将环境容量作为环境准入的必要条件;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制定污染企业产能退出补偿办法,促使高污染项目退出市场。2、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投融资机制。强化资源有偿使用和污染者付费政策。严格执行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进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市场化运营。完善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创新征收管理方式。3、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建立环保决策约束机制、环保专项考核机制和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目标任期审计制度;完善环境质量公报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告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树立和倡导生态消费观,发展民间环保组织,推行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制度;建立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及项目环评机制,实现与长株潭环境协同治理。4、推行绿色水、电价格机制。落实差别电价和超能耗惩罚性电价政策,在需求侧实施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办法,按国家部署推行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加价制度。对居民生活用水在实现抄表到户合理制定不同级别的水量基数及其比价关系,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对非居民生活用水在科学核定的同时,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三)推进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目标:增强产业集聚功能,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品牌战略。
重点:1、建立优化产业布局的协调促进机制。探索建立企业、项目、资源、技术在区域内转移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增强产业集聚功能,促进产业集中、集约发展。国家和省支持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大产业项目实行优先布局。2、建立产业准入制度。以市场机制为引导,对政策鼓励类的企业,在项目核准、土地供应、资金筹措、技术创新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政策限制类的企业,严格控制其扩张,限期进行工艺技术改造;建立淘汰产业退出机制,强制高能耗、高排放的企业逐步退出。3、制订产业引导办法。制定“两型”产业标准体系,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和支持“两型”产业优先发展;制定和实施营田片区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设置产业准入条件;建立产业调整和升级引导基金,以股权或债权的方式投资,重点支持“两型”产业和“两型”企业。
(四)推进土地、林地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目标:以土地、林地节约与集约利用为核心,利用原国有农场土地国有的性质,探索新型高效的土地流转模式和绿色核算体系,统筹土地、林地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引导林业要素的合理流动与集中,实现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林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围绕发展环境友好型农(林、牧、渔)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广先进种养模式和先进技术,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屈原现代农业发展。
重点:1、探索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建立节约与集约用地指标控制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限制、禁止用地目录。建立土地、林地集约利用、节约利用指标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并将评价、考核结果与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开展建设用地整理,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深入挖掘土地、林地再利用潜力。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税费奖惩机制和考核机制。2、完善耕地保护机制。推进农用地分类保护和耕地有偿保护试点,建立耕地保护有偿调剂制度;探索耕地占补平衡的各种途径和方式,建立补偿机制;完善耕地开发整理制度,建立土地开发整理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实施耕地整理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3、完善土地市场机制。完善征地拆迁和土地储备制度。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土地市场体系和土地价格体系。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平台,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林权流转改革;推动农村房屋产权流转;探索农用地转用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储备库。4、改革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机制。结合原国有农场的土地性质,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和流转制度,建立流转交易平台,探索建立经营田合理流转的新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五)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
目标:创新融资方式和渠道,吸引金融机构、中介机构落户,形成投资格局多元化、方式多样化、融资定量化,构建大资本循环体系。
重点:1、搭建投融资平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和社会民间资本,组建产权明晰、功能齐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的市场化投融资平台,同时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等相关制度。2、创新金融服务机制。推进辖区内农村信用社改组,探索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商业银行创新绿色信贷机制,开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农户住房抵押贷款等贷款品种。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大力发展信用担保机构等中介机构。3、优化投融资环境。鼓励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到营田片区设立分支机构。构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快社会信用支持体系建设,制定激活民间资本的具体措施。
(六)财税体制机制改革
目标:推动财政机制科学化建设,坚持财政监督常态化检查,加强区乡财政精细化管理,科学调度,充分发挥财政保障功能。
重点:1.深化区乡财政预算体系改革。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区乡政府预算体系,科学划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完善相关操作办法;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推进公务卡管理改革。2、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功能。制定财税优惠政策,发挥财政政策功能,吸引各种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进入,引导环保、高科技、都市农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娱乐休闲业等产业的科学合理布局。建立“两型”企业(项目)认证制度,对通过认证的企业(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3、完善区乡公共财政体制。从经济建设性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投资主要投向民生工程,政府所有收入包括土地拍卖收入一律纳入预算管理;推行“乡财区管”改革;尽快消除基层财政困难。
(七)推进城乡统筹体制机制改革
目标:将营田片区打造成湖南省充分就业示范区,按照“城市化的乡村、乡村式的城市”的思路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重点:1、完善城乡规划审批程序,创新城乡统筹的规划协调机制和城乡规划实施、监管机制。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约束力,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2、改革政府主导的城市建设体制,广泛吸引外资、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对接和共享,形成“镇—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3、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加强廉租房建设,保障流动人口的安居需求。4、加强村镇规划,引导农民建设富有地方特点、民族特色、传统风貌的安全节能环保型住房,重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规划水平和发展质量。
(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目标:完善协调合作机制,明确职能职责,精简环节,简化流程,形成高效精干的工作网络。
重点: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对所有审批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不能审批的实行全程免费代理审批。2、探索公共服务社会化。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引导多元主体有序参与部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推行政府向市场购买公共服务。3、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以生态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公共服务等工作为重点,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引导管理机构把工作重点放到为市场主体营造环境和改善服务上来。推行干部聘任制和绩效薪酬制。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利用湘江、三洲河、生态绿化等自然景色,以三洲河的滨河风光带,省道S307线绿化景观带为轴线,以生态农业为基质,以生态廊道为骨架,以湿地、滨河公园、广场绿地、街头游园、社区绿化为斑块,构建“基质--斑块--廊道”点线面相结合的网络化景观生态格局。
1、规划形成“一心、二带、多轴、多点”的景观结构体系。
一心:指三洲河湿地公园。
二带:三洲河湿地景观带、湘江滨水景观带。
多轴:连接水域、廊道之间的生态景观轴线。
多点:遍布片区内部的景观节点、公园等。
2、 生态景观功能分区
湘江、三洲河生态区、农业生产及人文生态交错过渡区、村庄人文生态区三类功能分区。
湘江、三洲河生态区:以水域风景建设、恢复地带性原生植被为主,建立合理的植物群落结构。
农业生产及人文生态交错过渡区:保持稳定且符合生态农业要求的农业景观,是片区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树种选择上,注意物种多样性与经济效益,速生林与原生林,风景林与生态林相结合;在空间布局上,注意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的关系。
村庄人文生态区:充分利用区内自然地物的结构特征,合理规划布局公共绿地系统,提高村庄建设用地的绿地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以合理的生活生产服务半径圈为组织框架,走“居住组团”式发展道路。
3、生态修复
水体生态修复:利用生态修复的办法改善水质,沟通部分池塘,改善水质;种植水生、水际植物;引进培养底栖生物体系,并结合湘江水域联网工程,建立长期保证水质的措施。
植被生态修复:清除入侵性较强的水生物种,引进具有湿地特色且适合当地生长的湿地植物群落,丰富自然植物群落种类。
生物多样性修复:建立水—微生物—植物—动物之间的物质和能量循环系统,形成多级食物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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