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金龙新区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滨湖示范区的核心区域,是我县对接长沙发展的“桥头堡”,加快滨湖示范区金龙新区的开发建设,对于进一步敞开我县南大门,加速融城对接,推动湘阴科学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二五”期间,湘阴县委、县政府将按照“两型引领、规划主导、市场运作、产业先行”的原则,全面推进金龙新区特别是起步区的开发建设。起步区分南、北两个片区,规划建设面积5.71平方公里,整体推进产业发展、商贸开发和城镇建设,计划三年完成南片开发建设,五年完成北片开发建设。新区的产业定位是发展以电子信息、机械制造为主导的“两型”产业。 为了加快金龙新区建设,经湘阴金龙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报请县长办公会议同意,决定将金龙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面向社会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湘阴金龙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招商内容:招商的工程范围包括金龙大道建设工程、金凤大道建设工程、安康路建设工程、金龙新区南片工业区排水排污主管网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投资金额以预算结果为准。上述工程的资金筹集、建设和经营管理实行整体招商。 三、招商条件: 1、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 2、中标方必须向新区提供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征地拆迁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其借款批次、时间及每批借款的数额由新区确定,合作方不得提出异议,从借款之日起,按年利率12%计息。 3、中标方中标后,须依法依程序确定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单位须具有相应的国家二级以上资质。 4、所有招商的工程由新区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预算单位按湖南省现行的相关定额下浮5%办理结算。 5、工程建设由中标方负责垫资,中标方须保证工程建设资金足额到位,以确保工程按时顺利完工,工程款从共同收储土地的出让收入中支付,工程款不支付利息。 6、新区领导小组计划在南片产业区临芙蓉北路地段的商服用地范围内收储一定面积土地(具体面积以足以保证支付借款及工程建设资金为原则),合作合同签订12个月后启动收储工作,合同签订24个月后,依法依程序对收储土地进行招拍挂,土地收储工作由新区配合县国土局土地收储中心负责,土地收储资金由中标方提供,土地收储资金不计利息,收储土地成本地价核定为20万元/亩(人民币)。土地出让后,收益金中部分资金作为合作方的投资回报(具体比例报名时面询金龙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储土地在实施招拍挂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方取得使用权。 7、其他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 五、其他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1年 9月8日至2011年 9月 12日。(节假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湘阴金龙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界头铺镇) 3、报名人应按上述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报名。 4、投标方在报名同时,须将2000万(人民币)信誉保证金汇入湘阴金龙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所指定的账户,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新区领导小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信誉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中1000万元用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计利息,另1000万元作为借款开始计息。
联系方式 邮编: 414600 传真: 0730-251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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