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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江河九曲 于 2011-10-31 10:26 编辑
长沙县星沙156台旧出租车将换新车 新车拟采用古铜色捷达汽车
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庆红主持召开第8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听取长沙县到期出租汽车经营权续牌工作有关情况汇报。记者获悉,长沙县拟于11月份启动出租车经营权续牌工作。长沙县政府正副县长及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两名县人大代表及两名县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据了解,长沙县现有出租车236台,根据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期限规定,其中120台今年11月到期,36台2012年4月到期。由于2012年4月到期的36台车的车容车貌车况较差,经广泛征求意见,从业人员表示愿意提前办理续牌手续。长沙县拟于11月统一办理上述156台出租汽车经营权续牌手续,并将2012年4月到期、现提前更新的36台车剩余5个月的经营期延续到下个经营期中。
经认真调查研究和多方征集意见,从出租汽车的实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同时,为尽早与市出租汽车行业接轨,实现“同城同网”,此次续牌更换车型拟采用油气混合1.6升三厢捷达汽车,车身颜色拟采用市内出租车主流古铜色。
为确保续牌工作平稳过渡,长沙县将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考评体系,对经营企业和驾驶员进行考核,不断促进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出租车是城市文明窗口和形象载体,其服务质量的高低、行业形象的好坏,将折射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张庆红要求,对出租车经营管理工作要召开市民听证会,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对出租车公司及司机要设定准入门槛,制定详细的考核量化管理体系,车辆必须实行四年强制报废。要加快建立出租车行业稳定、规范、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出租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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