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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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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湖边 于 2011-11-7 18:0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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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体育馆惨死少年 只因凶手关系强硬至政府不闻此事
岳阳市体育馆凶杀案 十月二号死者江晓龙下午在体育馆溜冰场溜冰,因体育馆有人发生纠纷,有人叫死者上去,跟他在一起的女孩见他一直没回来,就去找他,没看到死者。过了一会,觉得情况不妙,再去找他,就发现死者躺在地上,周围都是血,他的手捂着心脏的位置。死者直到火化眼睛跟嘴都没有合上。最后法医验伤,死者身中五刀,光心脏就两刀。等到救护车来,死者送到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那时,死者在医院抢救,四个凶手携带凶器到三医院嚣张的看死者死了没有,死者的朋友看见了他们,就当场抓获二男一女。还有一男翻墙而逃。三医院医护人员、保安及死者父亲亲眼所见。落荒而逃时掉下一步手机和一把弹簧刀。抓获凶手的人还被凶器弄伤。
我们多次去政府上访,每次都是敷衍了事。信访局协调会议信访局政法委书记拍板说10月8号给我们结果,我们相信党和政府,一直在家等,但一直没有回应。
10月9号去体育馆 要求体育馆看监控,他们一直没有出面,说没有责任 。体育馆归金鹗山派出所管辖之内,我们要求金鹗山派出所抓凶手,金鹗山派出所要我们去找岳阳楼区刑警大队,当天会议,李警官要求我们家属自己筹钱将死者火化。他说的话公平吗?其次,某领导说凶手手指不能自理,要求死者把唯一的房子卖了,陪凶手医药费。(其实手指是在三医院抓获时弄伤)
10月10号我们又去市政府上访,政府要求我们把尸体火化 但是我们不肯,他说不听他们的,就不管此事。10月12号再去市政府。跟政府签了协议,政府要求我们一定要15号之前火化,没火化后果自行负责。也答应我们火化了就给我们看监控,前提是只要火化了。当时我们怕监控作假,并不想火化,但政府说监控已交给刑警大队。最后我们10月14号迫不得已将死者火化。我们向政府申请困难救济金。政府经过多次会议,分两次给了三万块和三万五的救济金。
10月18号上午我们去楼区政府要求抓凶手,还死者一个公道、要求看法医鉴定、看监控。答应我们下午3点到刑警大队看监控。下午我们去了刑警大队,首先我们要法医鉴定,不给我们看。后来要求看监控,监控没头没尾,就中间一部分。公安机关作假,把重要部分给切了。我们在仅有的监控里看到和死者那天同行的女性朋友说的一致:死者没有参与斗殴,但公安机关一直说死者参与了斗殴,把一切责任都推到死者身上,现在已经死无对证了。监控没有打架的画面,什么都没有看到,就看到死者一个人走到厕所去,过了至少三分钟,一群人朝着厕所的方向过去,再后来就什么也没有看到。不把后面的监控给我们看,原因就在这里???我们要求看详细的监控,骆警官说唯独那天那个重要的摄像头烂了。有可能吗?当时火化之前说 监控都在,为什么火化之后,一切都变了。后来我们问 都17天了,为什么还没有网上通缉,他们说凶手用的是假名。从已抓获的凶手口中得知,他们是同班同学。试问从小学到初中用的同一个名字 会是假名吗?
我们争执了很久,他们就叫刑警大队的副局长,副局长用法律镇压我们,拍桌子说给我们脸不要脸,我们再闹事,就把我们抓起来。抢我们的摄像机和手机、还打人。还说在逃的凶手不是凶手。不是凶手的话为什么要带凶器翻墙而逃?不是凶手的话为什么不录个口供就可以走人了?
其实在逃的那个凶手是政府某领导的儿子,他们已经打通了关系.一切都在他们掌握之中。
去年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之子,因为一时失误撞死了一女生。同样都是领导之子,同样死者是平民百姓。为什么这次政府,电视台置之不理。
我是死者的姐姐,我们家就只有我们两个,从小在一起长大,打过骂过到21岁,好不容易可以给父母尽点孝道,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我至今都不敢相信我弟弟离开了我。还有我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有多少人懂得?其实我们家没有多大的要求,我只希望能抓到凶手严惩凶手,不想弟弟死的这么冤。其实弟弟很乖,不打架的不闹事的。不知道那天是怎么了,把自己的命都送进去了。我们家没有什么钱,就一栋房子,爸妈没有单位。这次,为了弟弟,就算把唯一的房子给卖了也要为他讨回公道。就算倾家荡产也值得。虽然政府有给救济金,但我们宁愿不要一分钱,只要弟弟健康的回来。
没有电视台帮我们,我们只能靠自己微博的力量 在网上发表。再加上朋友的转载 引起关注。虽然我知道这或许根本没什么用,但为了弟弟,什么都愿意试试。哪怕只有零点一的希望。
公安只手遮天,跪求再世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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