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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毅哥 于 2011-11-17 13:39 编辑
来信编号:5210 来信时间:2011-10-12 19:46:50 浏览人数:63 | 来信主题:求廉租房 | -|来信内容|- |
本人成辉,现年37岁,粮食局下岗职工,丈夫周铁君原肉食公司下岗职工,2010年在四川打工时发生意外死亡,现家里有年老疾病缠身婆婆及在读高中孩子,生活十分困难,多次申请廉租房无望,只得求县长大人帮忙,我们全家叩谢。 | -|处理意见|- |
请房产局处理答复,由信息科回复来信人。
黎作凤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 -|回复内容|- |
县长信箱转来的110807号信件我局收悉,现就来信人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2011年6月28日,我局工作人员会同文星镇工作人员、社区房产专干对2011年江东社区廉租房申请对象成辉进行了上户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
成辉,女,身份证号码43062419731114004X。丈夫2010年外出打工意外死亡,现本人在桥东市场家俱店打工,工资1000元/月,但要养活下半年即将升高中的儿子和年迈的婆婆,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现全家三口人租住在尚书路东27号,年租金2800元/年。
经房产局、文星镇、社区三家共同评议,该户申请对象基本符合保障条件。目前,已告知申请对象准备相关资料,将其纳入了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并考虑在适当时机予以优先安排。
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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