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湘阴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县安泰宾馆一年轻女性房客死亡,接警后,我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初步查明,死者张宇,女,18岁,汨罗市汨罗镇雁塘村三组人,系湘阴县“旭东大酒店”歌厅服务员。2011年11月17日晚11点左右,张与同事陈某及陈某男友吴某出外宵夜,三人均喝了三瓶250ml“酒中酒霸”高度白酒、当晚12点多,三人打的至泰安宾馆一套间休息,因张宇无法行动,吴某将张宇背进一间房中独住,自己则与陈某同住另一房间。次日10:20左右,吴某醒后去叫张宇起床,发现张已死亡,即拨打“120”和“110”报警。
我局获悉情况后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委、县政府迅速派政法委干部率公安民警和文星镇干部赶到现场处置,同时将情况通知死者家属。下午,死者家属、亲友等60余人赶到湘阴,随后汨罗镇政法委书记、汨罗镇派出所所长及村支部书记赶到湘阴协助处理。协商过程中,因意见分歧较大,死者家属、亲友情绪激动,将旭东大酒店大门堵住,打砸毁坏酒店财物,殴打酒店员工,经县委政法委、公安民警制止后才平息事态。此后,我局在县政法委领导下与死者家属就该事件处理再三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19日凌晨,死者家属不同意做尸检即返回汨罗,尸体仍停放在殡仪馆,事件处置受阻。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不存在公安民警殴打家属的行为。
湘阴县公安局
201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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