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湖南奥莎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奥莎富士电梯及零部件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台奥莎富士电梯及零部件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湖南奥莎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奥莎富士电梯及零部件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界头铺镇金龙新区,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用地面积300亩,总建筑面积80000m2,建成后可年产10000台电梯整机及配件。项目采用钢材(主要是钢板)为原材料,经过下料、机加工、焊接、表面处理、涂装、组装等工序加工后得到产品电梯整机及配件,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住宿楼及附属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奥莎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阴县金龙社区管委会 邮编:4146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4号 邮编:41001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勘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