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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称五六月将密集出台引导民间投资细则 能源金融等列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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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5: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2年05月23日   作者: 阅读:70  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江国成)记者22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继铁道部、卫生部之后,有关部门为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而制订的细则将密集出台。
  据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开展工作,5、6月份将陆续制定出台一批实施细则。发展改革委负责的“在安排政府投资时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加强民间投资监测分析”、“鼓励引导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等工作任务即将出台实施细则。
  另外,有的部门取得阶段性进展。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已起草完成实施细则初稿,并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证监会、国资委的实施细则正在履行报批程序。电力、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实施细则制定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
  交通运输部已于4月13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在发挥民间资本作用,推进交通运输发展,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服务、新兴业务等领域,为民间投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在鼓励民间投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方面,国务院3月28日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将“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作为重要内容,提出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2010年5月印发实施。民航、医疗卫生、工程技术研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民间投资统计工作等方面,已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同时,17个省份出台了当地细则。
  这位负责人说,“新36条”贯彻落实工作的整体进展还不够理想,一些配套政策措施尚未出台,特别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金融、能源等重点领域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与国务院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与民营企业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今年2月,国务院明确了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民间投资实施细则的时限要求,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批转的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七个领域列为2012年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任务,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实施细则。
  为落实国务院要求,发展改革委今年年初召开了由中宣部、国办(督查室)和承担实施细则制定工作任务的43个国务院部门或单位参加的会议,全面部署了上半年出台实施细则的有关工作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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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台时限临近 发改委敦促“新36条”实施细则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方面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再度知会43个部门,并表示“新36条”贯彻落实工作的整体进展还不够理想,要求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制订工作。另外,由国家发改委主导的“民间投资监测分析”“鼓励引导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等工作也即将出台实施细则。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上半年只剩最后一个月,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分工责任,抓紧制订出台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细则。”
  此前,在国务院召开的座谈会上,国务院有关负责人指出,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与此相适应,要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这不仅能缓解经济发展的困难,而且能够推进整个事业的发展。“新36条”没有落实,民间资本进入就遇到“玻璃门”、“弹簧门”。国务院有关负责人强调,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实施细则制订出来。
  最近,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卫生部相继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相关领域的实施意见。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称,为发挥民间资本作用,推进交通运输发展,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服务、新兴业务等领域,为民间投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另外,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已起草完成实施细则初稿,并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证监会、国资委的实施细则正在履行报批程序。电力、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实施细则制订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
  “当经济处于下行周期,如果政府能够大力放宽民营企业进入金融、医疗、服务业的准入标准,能够真实有效地为中小企业减税,对中国经济下阶段发展将是一个极大利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卢中原说。
  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王晓涛表示,总体而言,民间投资仍然面临不同的发展难题,对大型民营企业来讲,在其一直期望进入的基础性行业领域的占比有待提高。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8.9%,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1.9%,比去年同期提高4.6个百分点。据初步统计,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 应 业 中 占13 .6%,在 教 育 中 占12.3%,在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中占11.8%,在金融业中占9.6%,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占7.5%,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占6.6%。对中小型民营企业来讲,由于融资渠道狭窄所带来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一直制约着其发展。
  记者了解到“新36条”即将满两周年,但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实施细则仍未出台。如电信、金融、电力等行业依然很难看到民间资本进入的身影。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国务院要求43个部门的实施细则今年上半年出台,但制订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不理想,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落实工作亟待加强,社会各界尤其是民营企业对此高度关注。各有关部门要按国务院要求的完成时限,制定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出台的实施细则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有关部门前阶段对民间投资的困难和障碍进行了专门调研,归纳出阻碍民间投资发展的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行业准入存在不少障碍。特别是在一些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着制约民间投资进入的“玻璃门”或“弹簧门”问题。二是融资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银行信贷更多投向大项目和大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显突出。三是民间投资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民营企业的投资转型升级步伐需要加快、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民间投资的管理水平有待整体提升。四是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需要不断改进,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陈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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