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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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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8: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阴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阴办发〔2012〕13号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湘阴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3月19日

湘阴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0〕36号)、《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岳办发〔2011〕34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乡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坚持权责一致,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确定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坚持开拓创新,大胆探索,稳妥推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乡镇机关改革
1、乡镇设置。按《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湘阴县进一步完善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岳委〔2007〕8号文件)和《省民政厅关于湘阴县城西镇更名为鹤龙湖镇的批复》(湘民行发〔2011〕14号)、《省民政厅关于湘阴县界头铺镇更名为金龙镇的批复》(湘民行发〔2011〕15号)的精神执行。
2、合理划分乡镇类别。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全省乡镇类别的批复》(湘编办〔1999〕3号)精神,按乡镇人口、财政收入和国土面积三项综合指数确定乡镇类别,全县19个乡镇分为四类:文星镇、鹤龙湖镇、岭北镇、新泉镇、湘滨镇、南湖洲镇为一类乡镇;东塘镇、三塘镇、石塘乡、静河乡、樟树镇、杨林寨乡为二类乡镇;六塘乡、白泥湖乡、金龙镇、袁家铺镇、长康镇、玉华乡为三类乡镇;青潭乡为四类乡镇。
3、着力转变乡镇职能。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不同类型的乡镇,要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
4、科学设置内设机构。乡镇机关设置4个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稳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党务、政务、群团、财务、统计、后勤和政法、治安、维稳、信访等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农业、工贸、财政、经济管理、安全生产、旅游、土地承包、农民减负、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等工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事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计划生育网络及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规模较小的青潭乡只设一个综合办公室。
乡镇设立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5、乡镇领导职数。按照一、二类乡镇不超过9名,三、四类乡镇不超过7名的标准配备。在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实行交叉任职。人大、政协、武装部有关工作负责人员的配备,在规定的乡镇领导职数范围内统筹考虑。
6、乡镇行政编制。根据《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新核定各县(市、区)乡镇行政编制的通知》(岳编办发〔2008〕20号)和《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剂增加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的通知》(岳编办通〔2010〕187号)精神,重新核定全县乡镇行政编制为607名。乡镇财政所有关人员编制数额待上级部门核定另行下达。
7、重新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乡镇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按行政编制总数的5-6%的标准配备,核定36名。原有人员按聘用制管理并采取多种途径逐步消化。今后,确需补充的新进人员按新进人员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原则上实行劳务派遣。
(二)规范派驻乡镇机构
1、按乡镇设置财政所,使用行政编制,实行县乡两级共管、以乡镇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2、按区域设置公安派出所,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实行县垂直管理。
3、按区域设置基层人民法庭,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实行县垂直管理。
4、按乡镇设置司法所,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5、按乡镇设置地税分局、工商所,使用行政编制,实行垂直管理。
6、按乡镇设置国土资源管理所,使用事业编制,实行县垂直管理。
7、按区域和水系设置水务管理站和中心电排站,使用事业编制,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8、按区域设置林业管理站,使用事业编制,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除国家和省、市有明确规定外,派驻乡镇的机构其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征求乡镇党委意见。
(三)乡镇事业站所改革
1、合理划分职能。依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合理区分乡镇站所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实行分类管理。将站所行政执法职能交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将行政管理职能交乡镇政府承担,将经营性职能推向市场,乡镇站所只承担公益性职能。经费由县、乡两级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预算。要积极探索实现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形式,政府可以通过委托代理、合同承包、向市场购买等方式取得公益服务,逐步实现财政拨款由“养人”为主向“养事”为主转变,今后一律不设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2、综合设置乡镇事业站所。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要求,结合我县乡镇实际,各乡镇统一综合设置4个由乡镇管理为主的公益性事业机构。
①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加挂规划建设环保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牌子)。主要负责文化、广播、电视、规划、建设、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所牌子)。主要负责劳务介绍和输出、农民工权益保护、社会保障、新农合、低保、救助、助残、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③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服务,为已婚妇女开展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指导育龄夫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加挂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牌子)。主要负责农业、植保、农机、畜牧、水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新核定各县(市、区)乡镇行政编制的通知》(岳编办发〔2008〕20号)精神,按规定比例精简后,重新核定全县乡镇从事公益性事业(包括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公益性站所和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水务管理站、林业管理站等)的人员编制为919名。由县编委结合乡镇类别,综合考虑人口、面积、财政收入等因素,重新核定到各乡镇。
三、妥善安置分流办法
(一)清理清退非在编人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临雇人员、借调人员、挂靠人员等都必须清理清退。在全面清退非在编人员、重新核定编制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员定岗工作,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
(二)合理安置分流人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确定,原则上实行竞争上岗。由各乡镇根据《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岳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岳阳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实施意见》(岳人社发〔2011〕103号)等文件规定制定具体方案,报县批准后实施。要合理安置在竞争中落岗的人员,不能合理安置的,通过自然减员逐步消化,直至达到规定的人员编制标准。对于自愿与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关系的,要严格程序,完备法律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积极为分流人员创造条件。各乡镇各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精神给予一定的补偿。要积极探索为乡镇分流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办法,注意帮助分流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权益,并尽力帮助他们重新就业,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于整体分流从事经营服务、经办实体的,要在税收、办证等方面给予优惠。分流人员自谋职业的,纳入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的范围,享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此次乡镇机构改革后因机构编制精简形成的超编人员,采取多种形式逐步分流安置。人员分流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四、严格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
(一)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增长。县机构编制部门将对招录乡镇人员进行严格的控编审批,严禁超编超职数任用、调配、录(聘)用人员。确有空编的,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方可招录人员。
(二)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的约束机制。组织、人社、机构编制、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约束机制。只有在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人社部门才能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核拨经费。
(三)对乡镇编制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机构编制台帐和数据库,做到机构编制台帐与人员花名册相符,与单位实际相符。机构编制变化情况要适时公布。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与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和使用挂钩。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机构编制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
五、组织实施
成立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田自力、黎作凤任顾问,尹家辉任组长,闵秀明、彭岳武、彭方建、周太平任副组长,余建新、易赤红、胡迈之、吴志辉、刘定武、许长虹、邵凿耕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编办,刘定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机构改革的日常工作。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要集中时间和精力,精心组织,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改革于今年3月底前到位。县纪委、监察局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对改革中各项政策规定、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纠正不正之风,特别要防止借改革之机扰乱财经秩序、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责任。

发表于 2012-7-12 09: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 是好事!
发表于 2012-7-13 09: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 看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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