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子电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1年5月9日被湘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经湘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案由湘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赵子电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1年6月29日向湘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湘阴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湘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子电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属实,予以确认。被害人焦翠娥死亡后经湘阴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死者焦翠娥属于交通事故所致的颅脑外伤(颅骨骨折,硬模下血肿,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因颅脑外伤,中枢神经受损,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经湘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 ,被告人赵子电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此案侦查终结移送至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后,公诉科通过审阅案卷,公诉检察官认为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过失犯罪,被告人赵子电17岁,案发前两个月前还是一位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的莘莘学子,怀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正为备战高考而刻苦学习。但是命运给这个平凡、孝顺的稚子以无情的捉弄:父亲赵荣患的白血病病情加重,急需抢救,这将原本家境窘迫的他推上了绝路,让他承受了他这个年龄不该承受的重任,不得不辍学,离开心爱的校园和朝夕相伴的老师、同学,成为家里唯一的顶梁柱,用稚嫩的双肩挑起养家糊口、拯救父亲的责任。没有驾证的赵子电在邻居借了一辆两轮摩托,搭载自己手工制作的竹席,起早贪黑的出外摆摊售卖,然而这点微薄的利润对父亲高额的医药费而言无疑是杯水车薪。祸不单行,2011年5月6日,赵子电驾驶摩托车装载辛苦编好的凉席在湘川公路长康镇石思村石牛组地段送货,因横放在车后的凉席超宽,赵子电驾驶摩托车与被害人焦翠娥相遇时,避闪不及,致使车后座的凉席将焦翠娥刮擦倒地,造成其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 故发生后,被告人赵子电主动送被害人焦翠娥去医院,尽力负担被害人的各项医疗和丧葬开支,属于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好,社会危害性不大,在司法实践中是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可依法从宽处理。公诉检察官审阅案卷后全力帮助这个可怜、孝顺的小伙子,挽救这个艰难的家庭,希望促成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间达成和解,减轻对赵子电的刑事处罚。
但是,此事对被害人一方造成了巨大伤害,被告方除了赔礼道歉,不拿出钱赔偿无法缓解被害人家属的怨恨。而对赵子电来说,已积极拿出家中用于治疗父亲的钱竭力抢救伤者,但因被害人伤势过重而抢救无效死亡,所花费用如打水漂,加上被告人父亲身患白血病,经济早已是债台高筑,不但急需的巨额医疗费用无法保证,再也拿不出钱来赔偿。而被告人赵子电在此次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即将接受刑事法律的处罚,这不但毁灭了赵子电辍学救父的愿望,而且让他陷入了前途渺茫,生存的希望濒临绝境,是否他会作出一些极端的事来?加之他被羁押,家中重病父亲的治疗事宜又由谁来承担呢?
面对这些棘手的问题,公诉检察官即向部门负责人及院领导汇报,汤尧光检察长听后高度重视,当即决定对此案要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采用刑事和解处理,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公诉检察官曾多次将当事人双方约至办公室,耐心细致的做被害人家属的工作,力图化解被害人的敌对情绪,缓和双方的矛盾冲突。在调解中,重点介绍了被告人赵子电的家庭情况以及他在生活学习中的优秀表现,出具了赵父患白血病的诊断证明,向双方解释了交通肇事罪的相关量刑依据以及刑事处罚带来的后果。针对被告人家庭的实际困难,不能满足被害人家属赔偿要求,经过检察官的努力劝导下,被害方虽然同情理解,但被害人家属家庭困难,无法对赔偿金额作出让步,使和解一度陷入困局。
鉴于本案在检察机关无法达成和解,公诉检察官决定将此案快速移送法院,借助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丰富经验,来促成此案在民事方面达成和解。检察官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关爱的原则,执行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在法院审理期间,与审判人员多次进行沟通,建议法庭调解,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
针对被告人赵子电家境贫困且其父亲身患重病无力承担赔偿金额的现实情况,公诉科号召本部门干警为其捐款;并请求县民政部门救助,还号召其村组织、村民对其捐款,加之赵子电的亲友帮助,共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丰映平37000元。在各方努力之下,当事人双方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家属丰映平对其余损失自愿放弃,并对被告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湘阴县检察院出具的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得到了法院的采纳,一审判决被告人赵子电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宣判后,公诉检察官又积极与其他部门联合,努力作好赵子电的心理矫正工作,建立一对一交心平台,通过谈心、介绍工作等方式,淡化其罪过心理,培育其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该案的妥善办理,得到了被告人及其家属与被害人家属满意。被告人赵子电非常感谢检察院领导与办案人员的无私帮助,赵子电一家特意制做一面“公正执法重挽救、春风化雨促和谐”的锦旗和一封内容真挚的感谢信,点放着鞭炮送到湘阴县检察院汤检察长的手中
被告人一家向湘阴县人民检察院汤尧光检察长送锦旗
据悉:此案曾得到了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媒体宣传报道。今年7月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湘阴县检察院报送的未成年人刑事和解作为代表湖南的典型案例被制作成专题片在会议上展播,这是继2011年该案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最佳优秀案后的又一殊荣。
同时,该院在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创新办案模式,创新救助机会,修复社会创伤,注重保障诉讼权利,彰显司法公正与温情,维护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张雨荷、彭进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