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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七十亿美金,假如你有这么多的钱,你会拿它们做什么呢?你是否在富有的时候会想到正在忍受饥饿和疾病的人们,你是否会伸出援助的双手呢?请大家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下面是一篇针对巴菲特捐出三百七十亿美金而写的文章,作者为慈善家“爱代购”的CEO,希望大家支持一下,共同关注慈善事业。 巴菲特的三百多亿善款只是沧海一粟 (原文参见慈善第一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49553a1b01000443 ) 三百七十亿美金,说捐就捐了。世界第二大富豪、美国“股神”沃伦.巴菲特宣布自今年七月起,捐出其财产中的百分之八十五,约三百七十亿美元作慈善用途。即使在富人满地的美国,这也创造了有史以来个人慈善捐款额之最。不捐则已,一捐惊人。 几个月前,胡润“2006中国慈善家排行榜”一经问世,立刻搅得神州大地争议四起。无论名列榜单前茅的余彭年、黄如论、杨澜;还是名落孙山的黄光裕、严介和、陈天桥、丁磊。公众对富人们的捐赠态度空前一致:捐了的觉得捐少了,没捐的唾骂之。在捐赠问题上,中国的富人们承受着不小的社会压力,巴菲特这一惊人之举之后,估计中国富人们要承受更大压力了。 其实,我们对富人捐赠合理态度应是:富人捐赠是权利不是义务,来者欢迎,无论多少。鼓励捐多,不责难捐少。 富人捐赠是权利不是义务,其主要义务是办好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纳税支持国家和地方财政、提供能够推动社会发展/百姓生活的创新产品等等。捐赠是在满足这些主要义务之后的额外贡献,我们应该鼓励而不是强求。如果前面这些真正的义务做不到位,那么即使捐赠了,也无法长久或者并不值得表扬。当然,如果觉得富人们的钱来路不正,必须捐出来才能平衡,那就不是慈善讨论覆盖的范围了,那属于司法范畴。 与此同时,我们应强调非富人捐赠,也即是百姓捐赠,因为这才是代表了一个社会的慈善氛围和整体道德水平。美国不是只有一个巴菲特,成千上万的捐赠者构成了真正的捐赠主流,捐赠并非富人的专利。美国目前每年的捐赠总额在2500亿美金左右,而巴菲特庞大的捐赠额按照每年履行额约在15亿美金左右,即使如此巨大的捐款也只占到总捐款额很小的比例,不到1%。 一个国家慈善事业的发展程度,并不完全由慈善捐款数额决定,更重要的是广泛参与的程度,只有鼓励更多的社会公民参与到慈善事业当中,才能真正促进社会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 百姓慈善的方式必然引发捐赠内容的转变,捐赠内容必然走向立体化、多样化。有钱的出钱,钱多的多出钱少的少出,钱不在小善心为大;有力气的出力气(义工),有物的出物(闲置资源再利用),有专业能力的出专业能力(IBM前著名CEO郭士纳曾专门撰文论及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慈善事业)。作为发展中的企业或者是普通百姓,我们没有大钱,但是我们有力气、有物品、有专业能力,我们都可以骄傲地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在很多情形下,捐助金钱只是基础,但被救助者往往更需要知识、技能等等。 相对于捐赠金钱,更为切实可行的方法是闲置资源再利用,这不仅往往是受助者所需要的,也不用额外增加捐赠者的经济负担,更有利于社会财富最大化和建设真正节约型的和谐社会。 在当前社会经济结构中,资源配置并不均衡。这造成了大批闲置资源(如二手的电脑、家具、生产设备等)处于无价值的闲置状态,而一旦通过慈善捐赠的形式,将闲置资源流转到受助者手中,这些原本无价值的闲置资源将再次具备使用价值,无形中实现了社会的第三次分配。这种多赢的方式将使得捐赠门槛不再高,难度不再大,必将团结无数的“巴菲特们”投身于善事。 “巴菲特们”不是狭义地代表捐出巨款的富人们,而是代表愿意做善事的所有人,包括普通百姓。捐出财富的经济价值可以衡量高与低,但是善心就是善心,无法区分也没有必要去区分大与小,天下善心原本就一样。 慈善不是富人的专利,也不是他们的义务,几个富人善不代表这个社会善,几个富人恶也不代表这个社会恶,这个社会的代表是广大百姓。当百姓们都量力而为积极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时,相信也会有更多的富人积极参与进来。当善良、助人等情怀在多数人中流淌时,这才是一个美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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