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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行车,你最讨厌的不良驾驶行为是什么?”日前,记者就此问题在城区采访,大多数市民回答,最讨厌的就是滥用远光灯的“灯霸”行为。
“灯霸”约占五成,或无知、或炫耀、或自私、或报复
据交警部门介绍,目前,湘阴县机动车驾驶员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行为较普遍,大约占到五成左右。记者亲身体验,夜间会车时,有时,即使自己已变换近光灯向对方示意,对方仍“我行我素”。
交警部门还分析,滥用远光灯群体中,有一部分是新手,在驾校培训时,多是白天训练,对远光灯的使用规定比较陌生,分不清远光灯和近光灯的区别,只知晚上开车要开大灯,属于无知型的。还有部分司机因为自己开的车档次高,大灯装备好,甚至改装疝气灯,故意开远光灯进行炫耀。还有一部分司机特别是货车司机,喜欢使用远灯光,是贪恋自己眼前一片光明好赶路,而非常自私,无视对面驾驶员的感受。此外,还有部分驾驶员有报复心理:“你照得我不舒服,我也照得你不舒服”,自己也以远光灯来“回敬”对方。
“灯霸”极易成“马路杀手”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司机违规使用远光灯,就会让对方司机或骑车人眼睛出现瞬间盲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011年公安部权威统计显示,我国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30%至40%,且呈不断上升趋势。
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50元——200元罚款,记1分。但在实际操作中,执法难度较大,不易取证,很大程度上要靠驾驶员自觉。
交警支招怎么应对“灯霸”
万一被远光灯晃了眼怎么办?交警支招:当面对远光灯照射时,驾驶员可以把目光转移,避开强光的刺激,握紧手中的方向盘,保持车子稳定,适当放慢车速,过后眨几下眼睛消除强光刺激,最重要的是不要惊慌。而对于骑自行车的人或行人来说,建议在晚上出行时,一定要紧靠道路右边走,以最大限度避免车祸发生。
车灯是汽车的无声语言,是透视社会文明的目光。交警呼吁广大驾驶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规范使用远近光灯。(易劲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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