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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希洛 于 2013-1-6 15:09 编辑
第一章:总则 一、名称
俱乐部正式名称为“湘阴追风户外运动俱乐部”,简称“追风户外俱乐部”
二、性质
追风户外运动俱乐部由热爱生活,渴望交流沟通,热衷于各种户外休闲体育运动的群体组成,是户外运动休闲爱好者的家园,是一个非盈利性质的环保、休闲、探险型户外运动组织。
三、俱乐部宗旨
追风户外运动俱乐部的宗旨是健康、环保、平等、友爱、宽容、互助。
四、俱乐部的目的
追风户外运动俱乐部的目的是倡导文明愉快的生活方式,倡导亲近自然、磨练体魄、挑战自我的积极进取精神。
五、俱乐部活动和服务
1 俱乐部为探险者和旅游者提供户外活动方案策划,技术培训、长期组织会员和户外爱好者开展户外探险与野外休闲活动;
2 俱乐部组织登山、溯溪、露营、野炊、漂流、探洞、山地车越野、远足、自助结伴、休闲郊游、骑单车旅行等。
第二章:会员制度 一、会员制模式
俱乐部建立会员制,以一定数量规模的会员为基础,以会员的自身优势及爱好为前提,合理配置,优化组合开展各项户外活动,分层次分类型为会员提供有区别性的服务,与会员建立紧密型联系的娱乐型俱乐部。
二、会员资格
1 俱乐部会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
2 俱乐部会员必须注重环保,热爱运动,崇尚自然
3 俱乐部会员必须遵守俱乐部章程,并填写相关资料
4 俱乐部会员必须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户外活动的爱好场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 俱乐部会员必须是在湘阴东湖边上已注册会员的成员,且必须至少有一次户外经历
三、会员入会办法及退会办法
入会
1 希望加入俱乐部的人士,向俱乐部提出申请,认真阅读俱乐部章程,如实填写相关资料;
2 俱乐部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认为个人会员申请人满足会员资格的各项要求后,即正式成为会员;
3 会员联系方式和地址改变时,请及时通知俱乐部以便联络。
退会
1 不符合俱乐部会员资格者;
2 主动退会;
3 严重违反俱乐部公约者,故意损害俱乐部利益者;
4 不爱护环境者,活动中不服从领队安排者,活动中不团结集体。
四、会员的权利
1 会员AA制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户外活动;有权提前得到俱乐部的各项活动通知;
2 会员有权在参加由俱乐部组织的活动中享用俱乐部的公共装备;
3 会员有权享受俱乐部提供保险、互助等保障服务;
4 会员有权对俱乐部的各项制度有建议权,对俱乐部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装备、安全保障等方面均有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
5 俱乐部针对会员提供的其他服务。
五、会员的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遵守俱乐部章程。遵守俱乐部的户外活动安全纪律。注重环保,爱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
2 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并自觉维护和扩大俱乐部声誉和形象,不得损害俱乐部利益;
3 会员之间相互帮助,共享有关户外活动的知识信息;
4 关心俱乐部发展,与俱乐部保持经常联系,协助活动宣传、拓展会员等力所能及的事情;
5 及时向俱乐部反馈活动成果及出现的各种情况,向俱乐部或东湖边上论坛提供照片或游记,充实俱乐部活动资料;
6 合理使用并爱惜俱乐部公共装备,如有人为损坏,酌情赔偿;
7 每次参加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时,需买好保险并与俱乐部留下家人或朋友的联系方式。
六、会员管理
1 对会员根据不同分类建立会员资料库,对会员个人资料保密;
2 根据会员要求以电话、QQ、电子邮件、联谊会、主题活动等形式形成与会员的长期、稳定联系;
3 认真倾听并记录会员意见、建议并及时根据会员要求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4 对有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俱乐部安全规定、严重缺乏团队精神、故意损害追风户外声誉或利益的行为之一的,俱乐部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5 俱乐部应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要求会员购买相应的保险,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但对于会员自助型户外活动因各种原因出现的事故或伤害,俱乐部不负任何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
附则
1 因俱乐部仅仅为非营利性户外活动组织,加之户外运动的危险性比较大,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自然因素以及其它因素造成的疾病、伤害和事故,俱乐部不负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
2 俱乐部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俱乐部建议会员按需要自愿购买相应的保险。
3 活动参加者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4 在未经俱乐部许可的情况下,其他任何会员或非会员不得以湘阴追风户外运动俱乐部的名义组织和策划各类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当事人自负,与俱乐部无关。
5 任何人员只要参加俱乐部的活动就必须无条件遵守本公约。
注:解释权属湘阴追风户外俱乐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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