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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波仔别

【关于新规】2013开车学车必看:新交规解读交警在线答疑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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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9 19: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79.    记分周期怎么计算?

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9 19: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80.    一次违法处罚涉及两个以上违法记分,都要记吗?

答: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9 19: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81.    记分周期内的分值会影响到下一周期吗?

答: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9 19: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82.    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记分或者不罚款吗?

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9 19: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83.    在异地申请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有什么要求?

答:目前,随着物流业的迅速发展,很多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长期不在登记地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在驾驶证或者车辆临近检验期限时,需要从营运地返回登记地办理审验业务。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123号令规定将在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运车辆纳入营运地管辖,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所有人首先要向营运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并填报包括营运企业、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这些基本信息开展提示服务和日常教育。在办理备案登记满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9 19: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84.    驾驶证丢失后补领需要多长时间?

答:123号令实施后,对驾驶证遗失或损坏的,驾驶人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1日内即可领取到新的驾驶证。此前,车辆管理所办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业务的时限均为3日。近年来,随着车辆管理所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等网络和技术手段的不断完善,以及车辆管理所工作岗位的优化调整,在更短时限内办理这些业务的条件已经具备。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缩短为1日,方便丢失驾驶证的申请人能够及时补领到驾驶证。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9 19: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84.    驾驶证丢失后补领需要多长时间?

答:123号令实施后,对驾驶证遗失或损坏的,驾驶人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1日内即可领取到新的驾驶证。此前,车辆管理所办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业务的时限均为3日。近年来,随着车辆管理所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等网络和技术手段的不断完善,以及车辆管理所工作岗位的优化调整,在更短时限内办理这些业务的条件已经具备。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缩短为1日,方便丢失驾驶证的申请人能够及时补领到驾驶证。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9 19: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86.    如何查询办理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答:目前,公安交管部门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公示业务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表格、条件、依据、程序以及收费标准等事项。
一是在车管所、交通服务站等办公场所公示业务办理事项,设立业务导办台,方便申请人咨询;
二是省级、市级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互联网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申请人在网上查阅有关规定、驾驶证记分等信息,下载有关表格;
三是一些公安交管部门还开通了车管电话服务热线,供群众咨询,并受理部分业务。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9 19: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87.    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规定?

答: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前,禁止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考虑到进入新世纪我国高速公路路网建设速度加快,以及个人拥有的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多,群众自驾出行越来越多,很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都要出行,特别是自驾游等中长途出行,需要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不再限制驾驶人实习期上高速公路行驶。但从驾驶人实习期在高速公路驾车发生的事故看,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驾驶技能不高、经验不足引发的,123号令借鉴了国外的做法,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不过,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9 19: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88.    公安交管部门将如何检查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是否有陪驾?

答:法律的实施需要国家强制力保障,但更多需要公民自觉守法。落实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规定,同样靠驾驶人的自觉遵守。公安交管部门主要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进行抽查,发现处于实习期且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已经或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123号令规定,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劝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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