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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新闻] 我县警方侦破系列“钓鱼”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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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21: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湘阴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韧)曾因盗窃罪入狱两次,但不思悔改,趁天热又“钻研”起了盗窃的“新手法”,通过“钓鱼”的方式盗取钱财。日前,县公安局抓获了一名利用“钓鱼”方式行窃的男子,成功破获系列盗窃案9起,涉案价值2万余元。

  可疑的窗户洞

  7月11日早晨,南湖洲镇杨柳村的吴同学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放在床边的手机莫名其妙地不见了,和手机一起“消失”的,还有爷爷搭在房门旁的衣服裤兜里2400元现金,她连忙向警方报警。接警后,警方迅速开展侦查,通过到案发现场勘察和走访,民警发现吴同学家的门窗没有撬动的痕迹,屋内也没有外人进入的迹象,唯一的疑点就是纱窗户上,有一个被火烧过的拳头左右大小的洞,据吴同学回忆,手机被盗前正是放在紧靠窗户的床边充电,而装有现金的衣服则放在窗户正对面的大门旁,根据被盗物品失窃时位置和距离等现场勘察结果,警方分析:小偷很可能是通过窗户用“钓鱼盗窃”的手法作的案。所谓“钓鱼盗窃”,即通过用钓鱼竿等长棍从窗户口伸进屋内“挑”起物品或“粘”住物品的方式实施盗窃。

  家中搜出22台手机

  案发后,民警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利用情报信息平台,对该案认真分析研判,初步确定具有多次盗窃前科的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年38岁的周某曾因盗窃罪于1997年和2006年两度入狱,由于多次“进宫”,他的反侦查意识较强,案发后就人间蒸发一样躲藏了起来。办案民警紧盯犯罪嫌疑人周某的朋友及社会信息不放,通过信息研判,成功发现了周某的藏身之处。7月19日上午,民警在文星镇某出租屋内将周某抓获,当场从房内收缴各类品牌手机22台。经审查,自今年7月份以来,他采用钓鱼的方式多次在文星镇、南湖洲镇、鹤龙湖镇等乡镇盗窃作案,盗取手机、皮包、现金等物品,共作案9次,非法所得2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夏天谨防“钓鱼”窃贼

  这种特殊的钓鱼竿到底是如何“钓鱼”的呢?负责侦办此案的李警官告诉记者:从外表上看,它是一把普通伸缩的钓鱼竿,作案时盗贼会把它“嫁接”上钩子或者黏性极强的塑料胶块。钓鱼竿最长可伸长至5到8米,只要窗户是开着的,拿着钓鱼竿伸进窗户,把衣服轻轻一钩就可得手,如果是不容易钩起来的物品,则要换成黏性极强的塑料块,桌上的手机等物品就很容易被“吸走”。从盗贼的下手目标来看,通常发生在农村地区的住宅一楼,“天气热,家家户户睡觉几乎都不关窗,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作案时,小偷会选在凌晨三四点屋主熟睡时,在农舍间寻找作案目标,用打火机将纱窗烧一个洞,然后利用钓鱼竿、竹竿等工具,从窗户伸进房间将屋主的手机、钱包、衣服等物品钩走。

  据介绍,夏天,是“钓鱼”盗窃的“高发季”。警方提醒:要防范此类盗窃,居民首先要及时检查家中门、窗是否关好,尤其是居住在一楼的居民。其次,家中的贵重物品要保管好,最好放在抽屉锁上就会免于被“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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