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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新闻网讯(记者 易劲军)十八届三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以下简称“单独二胎”政策),新政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日,记者采访了县计生局和部分市民,并带来相关专家对政策的解读。
新政三解读
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人士指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此次的新政应该简称为“单独两孩”更为准确。 “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新政。
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各地启动实施时间不宜间隔太长。县计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湖南具体的实施措施不会太久,省计生委已与省人大衔接,最快争取在春节前完成通过法定程序。届时我县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实施。
县计生局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长抓不懈。启动实施单独二胎,并不意味计生工作有所放松;在全省“单独二胎”具体新政实施之前,我县生育政策继续执行现有《条例》的规定。
多少“单独“生二胎
据初步统计,我县符合“单独二胎”政策的家庭大约有4600个。县计生局调查结果显示,我县符合新政条件的育龄妇女中,大约有2800多人愿意生二胎,达60%左右。其中,年龄层次跨度也比较大,从刚生过宝宝的20多岁的年轻妈妈,到孩子已经上初中、年龄40多岁的女性都有。
在县城某机关单位上班的成小姐,即将结婚,但她母亲很纠结,一直高兴不起来。因为女婿不是独生子,女儿作为独生女,与他结婚无法生二胎。看到“单独家庭”可以生二胎的政策后,心情终于舒展开来。
“单独二胎”新政如若在我县实施,是否会带来人口的暴涨?县人口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新政育龄妇女的生育确实会带来出生人口数量的增加,但数量不会太大。就我县来说,预计每年仅增加出生人口500人左右。
生或不生,你看着办
“生或不生,爸妈很纠结。” 日前,很多媒体作出类似的相关报道。县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不予限制,给予居民选择空间,生不生,居民可自行选择。
“仔仔,爸妈给你生个弟弟妹妹,好吗?”这是记者在采访我县有再生意愿家庭中听到过最多的一句话。家住城关的谢女士今年38岁,老公是独生子,今年40岁,女儿已经读初一了。夫妻俩都有正式工作,经济条件还不错。新政策出来的当晚,凌女士全家一致决定,要生二胎。她老公还主动提出,在第二个孩子出生之前戒烟戒酒,他们全家现在就只等政策正式落地。 为什么这么大年纪还要生?谢女士说,想让孩子有个伴,他们可以相互照顾,有什么事可以有个商量,且家里多一个孩子,气氛也会好些。 特别是谢女士的公公和婆婆认为, “421”家庭会给孩子的未来带来巨大的压力。
“不生了,不生了,生了养不起啊!”在某中学教书的毛先生说。毛先生的妻子是独生女,没有固定工作,俗称“半边户”。出于抚养成本过高的考虑,他们夫妇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一致决定不再生育。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没有抚养成本忧虑的夫妇也没有再生意愿,他们认为,事业正处于上升期,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再生育。
县计生服务站的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女性最佳生育期是24岁-29岁,最好能在35岁前完成生育,高龄孕妇生育的风险相对较高。
“生“逢其时须申请
记者从县计生局解到,“单独二胎”再生育的申请方式和其它符合再生育政策的申请方式大体一致。
符合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在女方达到生育年龄后,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夫妻中男方为本县居民,女方为外省居民,婚后居住本县的,可以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婚育证明,向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生育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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