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谷阳 于 2014-4-4 15:54 编辑
图/清安
1.1.1项目名称与开发单位 项目名称:鹤龙湖农副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湘阴县鹤龙湖S308线以南,东闸港以东,规划总用地面积76124.18平方米,约114.19亩。
开发单位概况: 湖南驿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现注册资金贰佰万元,公司实行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公司共有干职工16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8人,公司法人代表余润四,实行经理负责制,公司下设财务科、经营管理科、工程技术科。
1.1.2建设内容、规模及资金来源 建设内容及规模: 兴建一个鹤龙湖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项目总建筑面积92226平方米,其中,住宅及门店建筑面积84735.2平方米,市场建筑面积7390.8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面积1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 估算项目总投资:13125.4万元。 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依据 (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办投资[2002]15号印发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2)、国家计委、建设部计投[1993]530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 (3)、湘阴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4)、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 (5)、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
1.3可研究范围与工作概况 (1)、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包括:鹤龙湖农副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的条件、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等。
(2)、可行性研究工作概况 根据委托,我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建设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了有关资料,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要求及项目地的地理、水文、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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