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正仁(中)与工作人员对矫正人员进行走访 摄影 叶旭峰
编者按:
在湘阴县政法系统,有一批兢兢业业、勤于奉献的干警,他们或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第一线;或走在社区、村组群众中,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头雁,为全县社会大局的稳定,人民生活幸福安康贡献力量。本刊从今天起特开辟“政法干警风采”专栏,反映他们的事迹,敬请关注。
他,1985年开始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曾在乡镇司法员岗位上摸爬滚打二十多年;他,先后十多次受到嘉奖,获2011年全县敬业爱岗道德模范提名奖;他,被称为湘阴县矫正行家……他,就是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许正仁。
“社区矫正是一项与监禁矫正相对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许正仁介绍。2011年3月,许正仁从杨林寨乡司法所调入县司法局担任社区矫正股股长。“当时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操作模式,全靠自己摸索。”许正仁勇敢地挑起了这副重担。不熟悉电脑,许正仁便向别人学习操作;视力不好,他便戴起自己的三百度老花镜。敲键盘、上网学业务,许正仁掌握了查找资料、打印文书、建立电子档案和报送信息的基本技能。“只要有心,没有什么事是办不到的。”年过5旬的许正仁总这样鼓励自己。不到2个月时间,许正仁制定了一整套人员摸底、建档造册、人员接管、教育监管、矫正解除的工作方案和计划。
2011年5月中旬,各乡镇1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需要接管。白天下乡,晚上在办公室准备资料,许正仁一心扑在工作上,连续50多天没有好好休息。当时儿子要结婚,家里很多事都要准备,许正仁忙碌得连周末都抽不开身。“我一请假,工作就得耽误了,没人能接手,家中的事还有儿子可以多担当。”回忆起当时的事,许正仁对儿子满怀愧疚。
“监管社区矫正人员是我们的工作,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服务社会是我们更重要的工作。”许正仁说。新泉镇群建村社区矫正人员刘某,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于2011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11年8月至2013年8月在新泉镇司法所接受矫正。刘某刚到社区矫正股报到时,情绪非常低落。许正仁发现异常后,便询问起来。刘某三个小孩都在校读书,公公患病,婆婆残疾,全家生计全靠丈夫务农。许正仁便耐心劝导,帮其树立努力改造、重新生活的信心。因刘某曾担任过幼儿园老师,有一定的教学经验,2012年9月,许正仁和新泉镇司法所长陈润山多次与教育部门联系,推荐刘某到文星镇高岭幼儿园担任保育员工作。“是司法干部挽救了我,我一定遵纪守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社会多做贡献。”刘某在思想汇报中写到。
面对社区矫正人员,许正仁经常宣讲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教育矫治。同时坚持把好拟缓被告审前社会调查、矫正人员入矫教育、矫正人员日常监管、矫正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四个关,共为人民法院提供了463例可资采信的依据。 “看到矫正人员解矫,在社会上重新做人,便觉得我做的事很有意义。”采访中,许正仁多次说到。
■ 蒋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