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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新闻] 县司法局局长张水平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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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8 20: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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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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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访群众。
<div id="ozoom" class="content">  作为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县司法局担负着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知道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管理公证、律师以及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以及社会矫正等工作。日前,记者就县司法局的工作采访了该局局长张水平同志。  问:人民调解在便民、亲民、利民,有效梳理社会矛盾,及时调处纠纷,维护当事人权益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你局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
  答:近年来,湘阴县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工作”,2013年,湘阴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3600余起,调解成功率98%,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各类矛盾纠纷将更加突出和尖锐,要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进一步增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参与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继续坚持乡镇半月一排查,村(居)一周一排查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隐形矛盾。三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把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发动群众共同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养,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四是加大法律知识和矛盾纠纷调处能力的培训。今年我们将继续拿出专项资金,对全县广大人民调解员分批进行培训,以此提高人民调解员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知识。
  问:开展社区矫正,可以有效防止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把更多社区矫正对象从罪犯转变为社会人。湘阴县司法行政机关今年将如何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使该项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答: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在我国,社区矫正是将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罪犯置于社区内,由社区矫正机构在相关社会团体、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到目前,湘阴县已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397人,期满解矫156人,移交经常地监管2人,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2人,撤销假释、收监执行1人,目前在册236人,没有一名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湘阴县社区矫正工作先后评为省、市先进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我们主要是坚持四“强”:一是强化监管,对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面实行GPS手机定位系统管理,在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中设下了一道不可逾越的电子围墙,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全天候监管。二是强化教育。严格按照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和谈话。三是强化监督。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机关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出现的违规情况及时纠正。四是强化惩处。对不服从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严重违犯社区矫正规定的罪犯及时启动收监程序,坚决予以收监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问:刑释解教人员历来是一个敏感的特殊群体。他们走出高墙之后,是真正改恶从善安居乐业,还是重新走向犯罪道路,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程度。司法行政机关今年将如何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答:如何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促进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是湘阴县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截止目前,我局共接管刑释解教人员220名,安置率达帮教率达95%,重新犯罪率为零,为维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重点在“信息联通、人员交接、分类评估、过渡安置、跟踪帮教、社会帮扶”六个方面下功夫,健全和完善安置帮教基础信息数据库,认真落实“必接必送”的要求,努力做到无缝对接。我们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体系;实行责任倒查和通报制度,切实做到不脱管、不失控。其次,加强舆论引导,宣传刑释解教人员中遵纪守法、勤劳致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消除社会偏见和歧视,从多方面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刑释解教人员,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为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湘阴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律师工作者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今年湘阴县将在加强律师管理方面有哪些做法?
  答:今年,我们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为契机,引领和带动全县广大律师立足本职,发挥优势,为湘阴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组织律师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探索建立律师参与配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引导律师介入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的评估,及时提供“社会稳定风险提示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继续组织好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接受信访部门的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二是组织律师积极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组织律师深入到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培训、法律咨询等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组织律师积极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五是组织律师努力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广泛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法律服务活动,重点围绕招商引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城市建设拆迁、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中出现的法律服务需求,让更多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问: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如何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你局有哪些具体做法?
  答: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决不能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重要指示,今年来,我局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为缓解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实施了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畅通工程。在全县建立健全了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体系,同时在工会、妇联、看守所、律师事务所等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构建了覆盖城乡、多层次的法律援助网络;同时建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实现了咨询、接待、案件受理一站式服务,畅通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方便群众就地申请。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申请审批流程,全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打得起官司的工作目标。2013年,我局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其中涉及农民工案件70件,残疾人和低保对象93件,妇女儿童17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近100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200余万元。三是注重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管理,落实法律援助援务公开、听庭和回访等制度,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从制度和监管层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质量,让人民群众更加信任和通过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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