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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9日至12月9日,省委巡视第八组对湘阴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湘阴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看高看重,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县委认真组织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王歧山同志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明确要求,县委一班人深刻认为,巡视工作既是对湘阴县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视关心,也是对湘阴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健康体检,切实增强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提高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县委切实承担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黎作凤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尹培国,县委副书记闵秀明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下设巡视整改办公室。县委书记切实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先后9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各种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先后16次亲自过问督办。县委常委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主动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对照整改事项,各负其责、积极整改。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联动、高效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及早行动、积极整改。县委对巡视问题整改认识高、行动快、力度大。一是坚持边巡边改。省委巡视第八组进驻期间,交办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特别是交办县纪委的信访件,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力量,迅速成立6个调查组开展调查,处分30人,诫勉谈话11人,化解信访问题51个,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二是坚持交办即改。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按照“分片抓、归口管”的办法,对巡视整改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分组督导,建立了“销号”制度,一天一跟进、三天一督办、一周一调度,确保巡视整改快速推进并取得实效。三是坚持巡后立改。省委巡视第八组2月26日向县委反馈巡视意见后,当天下午,县委书记黎作凤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迅速拟定整改方案;县委连夜召开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把手会议,对巡视意见逐条逐项梳理分解细化,制定了初步整改方案,此过程中作凤书记4次进行催办。2月29日上午,又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集体审议整改方案,会后县纪委、县委办再次对整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3月3日县委召开全县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巡视整改工作。
(三)强化责任、分类整改。县委对巡视反馈意见逐条细化,制定了《湘阴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和交办问题清单的所有问题,细化为5大类21项主要问题92个具体整改事项,明确7名牵头县级领导、8个牵头单位、29个配合单位,建立了“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使是整改时限长一点的问题,也制定了分阶段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将责任明确到点、到事、到人、到时,逐一整改。
(四)及时公布、开门整改。我们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在县电视台、湘阴周刊、湘阴手机报、掌上湘阴、湘阴县作风监督网等媒体上及时公开。同时,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设立意见箱,广泛听取广大干群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提升了全县广大干群对巡视整改工作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
(五)严明纪律、督促整改。县委在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上严肃提出,巡而不改,不如不巡,凡明扛暗顶、拖而不改的,就是对抗巡视组,对抗巡视组就是对抗省委,一律严肃追责问责。整改期间,约谈单位负责人57人次,面对面进行督办。
二、从严从实,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缺失的问题。一是织密制度笼子。县委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分析会制度,常委会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把责任传导到终端。进一步加大了市委“三个办法”、县委“一意见三办法”以及《关于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三十条意见》《湘阴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关于实行“四评四查四看”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试行办法》《湘阴县开展窗口单位“最佳最差服务型”机关评议活动方案》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县政府出台了《县政府序列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廉洁规范从政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强化了行政审批、专项资金、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招投标等方面的管理措施。二是强化教育引导。县委出台了《2016年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建工作、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纳入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培训教育主阵地作用,在科干班、青干班、村干班等培训班上,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开设了《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员党性教育课程。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县委常委与所联单位负责人层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三是整改缺失问题。针对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干部监督管理“宽、软、松”的问题,县委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针对个别村干部在换届选举中目无组织纪律等问题,县委召开了全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动员大会和换届工作培训会,下发了《湘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重申了“九个严禁”“五个必须”的换届纪律。截至目前,未发现一例无组织无纪律和扰乱换届工作秩序的问题,乡镇党委换届风清气正,圆满顺利完成。
2、关于“七个有之”现象有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问题。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从3月中旬开始,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办配合,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了“七个有之”专项检查,遏制了“七个有之”现象发生。同时,出台了《县委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制度》《湘阴县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扩大了党员群众代表对干部提拔、交流、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规范用人行为。2015年12月以来,县委对调整的干部都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拟任干部先经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格的廉政审查,经“五人小组”会议讨论酝酿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遏制了拉帮结派、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现象。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县乡换届工作,组织全县干部分批次、分单位观看了《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不可触摸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同时,利用2012年我县换届选举中发生的诬告、诽谤他人典型案例,开展了以案释纪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社会反响很好。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部分单位违规使用公款的问题。一是严肃处理违规问题。针对个别单位违规使用公款的问题,已予以立案调查,全额追缴了违纪资金。针对个别工程建设指挥部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对在岗在编的公职人员一律全额追缴并上解国库。针对个别单位存在超标准列支招待费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湘阴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健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来客接待,严格财务审批。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巡视整改意见反馈后,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迅速组成联合检查组,及时开展了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13家,现场纠正问题26个。三是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了《湘阴县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湘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对预决算不按要求公开、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严格追责。四是严格专项资金报备。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湘阴县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抄报监察审计机关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2015年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报备。五是推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县财政每月对各单位的公务卡刷卡率进行检查,对公务卡刷卡率偏低的单位由县纪委对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并通报全县。
2、关于有的干部违规经商入股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湘阴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入股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自查,签订了承诺书。目前涉及经商办企业人员12人。重点督促县财政局清查本单位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查实该局涉及经商办企业情况6人,对其中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2人已责令退出经营。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民间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进行了全面摸底造册。先后两次召开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交办会议。3月17日,集中约谈在中介公司借款或担保借款未还的副科级以上干部24名。
3、关于“个别干部通过插手工程项目和砂石经营等经济活动谋利”问题。一是出台了《湘阴县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结算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湘阴县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工程项目管理。二是开展重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在对新白水江大桥建设项目在检查后立案查处2人,行政处罚150万元,追缴税金331万元,组织专家对变更的金额进行了专业审计,督促其补办和完善变更审批手续。三是对砂石经营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问题严肃查处,县纪委将县海事处原主任易某涉嫌贪污受贿线索移送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对涉嫌索贿的工作人员陈某进行了严肃查处。四是针对过来对盗采砂石行为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处理处罚标准不一的问题,出台了《湘阴县采砂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八不准”》规定,下发了《湘阴县砂石盗采打击联合执法方案》,遏制了权力干预和人情干扰现象。
4、关于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全面清查。对我县2008年至2012年政府性投资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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