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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 所有队员必需热爱球队,热爱足球.</p><p>2. 队中设主教练一名,副教练两名,领队两名--总管队内各项事务。队长一名,主管场上事宜。领队同时协助场上队长场上工作。队内所有队员必需服从领队和场上队长的领导,不服从者一律开除。</p><p>3. 我们是以“东湖边上”为依托的球队,要以论坛利益为最高利益。</p><p>4. 每人每月交纳15元会费作为球队发展基金。</p><p>5. 队员必需有足够的时间参加球队的活动,(队员必需保证到场达到50%出勤 率,超过一定时间不参加球队活动的视为自动离队),并赋有维护球队声誉的义务。</p><p>6. 球队活动通知一经发出,队员必需确定其是否参加,不能参加者及时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临时不能参加者,必需在比赛前8小时主动与领队或队长联系说明情况。对于不能参加活动也不请假或报名不到者视为违纪一次。</p><p>7. 请假人员如果临时又赶到活动现场者,由队长视场上情况按排其上场时间。队员必须服从,如不合理可在赛后反映,否则视违纪一次.</p><p>8. 队里要求统一购买队服及对抗衫时,费用不交,队服不买者一律开除。队伍外出活动时,如果需要经费AA制时,队员应服从安排.有异议者找领队或队长反映,不得私下乱发牢骚,扰乱"军"心,否则视为违纪一次. </p><p>9. 在比赛中队员必需尊重裁判和对方球员,不要惹事生非,在队内队员必需相互团结,尊重球队领导。如发生打架,骂人事件,由全体队员共同商讨处理办法。对所有的比赛,应该全力以赴,在场上漫不经心,作风懒散者视违纪一次.</p><p>10. 新加入的试训队员基本试训期为1个月,具体期限由场上队长视情况决定。试训队员也按队规管理。</p><p>11. 违纪一次者论坛警告一次,停赛一场;违纪二次者,论坛公告批评,停赛一场,然后暂停其主力位置一场;连续违纪三次者,开除出队;累计三次违纪者,留队察看,暂停其主力位置,在察看期间不思回改继续违纪者开除。</p><p>12. 违反球队队规被开除者,,衣服收回,返还队服费.(看衣服新旧程度和时间长短).自动离队的队员,衣服收回,不返任何费用.</p><p>13. 球队的备用物品(球,药品等等),因为个人原因损坏的要赔偿,例如:球,在正常比赛和训练的时候,除不可抗拒因素损坏外,要按价赔偿. 在个人保存的时候出现丢失或者损坏也需要赔偿,在不是集体活动时最好不使用集体物品.</p><p>14. 因为个人利益,破坏或影响“东湖边上”论坛以及“东湖边上”足球队形象的队员将直接除名。希望所有队员对球队都本着负责的态度。纪律不外乎人情,凡事大家有商有量,一起为球队的发展做出努力。</p><p>15. 队员必需每周在“东湖边上”论坛发出支持论坛及自己球队的帖子,违者按违纪处理。(当然要求时间允许及上网方便者)</p><p>以上队规如有不尽完善之处将及时修正。<br/>(本规定解释权归领队及队长所有)<br/>同时有好的意见者可以跟帖的形式发表,视情况酌情考虑.</p><p>附:“东湖边上”足球队队员福利<br/>1.拥有专属于足球队的基金供所有球队成员使用.(基金来源包括赞助,论坛捐赠以及会费)。<br/>2.保证每月有一场以上的正规比赛。 </p><p>附:外援管理办法</p><p>1.已先加入其他队的为了振兴湘阴足球事业而在己队没比赛情况下服从本队的基本队规算外援。</p><p>2.外援也必须购买我队队服,队费可以不交。</p><p>3.比赛或训练前后的FB活动,所以参与成员按AA制平分。<br/></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17 13:40:35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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