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台一部“人情味”颇浓的养犬法规 今年10月29日通过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全文只有14条,不仅简洁明了,而且是一份与众不同、“人情味”颇浓的养犬法规。 贵阳市人大法制委主任杨厚楣说,贵阳市有关部门最初提交的养犬规定草案也是参考北京、上海等城市的规定制订的,但在向市民征求意见时,市民争论激烈,市人大最终采纳了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几方面意见,做了较大修改。正式出台的规定“人情味”更浓,不是一味冷冰冰地禁止,而是更强调疏导和市民自律。 小狗紧随主人却也忙里偷闲 ——实行养犬登记管理,但不收注册登记费和年审费,只收卫生费。目前几乎所有出台养犬法规的城市都规定养犬者需交纳一定的注册登记费。贵阳市民提出,单靠高额的管理费无法从根本上限制养犬数量,只能加重百姓负担。但是养犬将对环境造成一定破坏,应收卫生费作为补偿。贵阳市规定不收任何注册登记费和年审费,养犬注射狂犬疫苗,领取《家犬免疫证》后,养犬人向环境卫生服务部门缴纳卫生费,再到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即发给犬牌。
——不划分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据了解,目前其它城市养犬法规均划分了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重点区域实行限养、禁养和严管政策,对一般区域政策适当放宽。贵阳市人大采纳市民意见,养犬法规只限在城镇范围实行,包括中心城区和区(县)政府所在地,对农村养犬不限制。 ——只禁养烈性犬,不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目录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目前其他城市养犬法规中大都同时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但贵阳不少市民向人大反映,烈性犬对人威胁较大,应该禁养;大型犬只是体格较大,其性情并不暴烈,有些还很温顺,没有较强的危害性,不应强行列入禁养范围。 ——不限制养犬数量。几乎所有的城市都规定,每户居民只能养一只狗,但贵阳市的养犬规定却没有限制。一位小姑娘写给人大的信中说:“我们全家三代人可以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小狗为什么不能和亲人在一起。”多数市民认为,限制数量执法不易操作。 ——居委会及业主委员会成为养犬管理主体,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开展依法养犬教育,通过召开居民、业主会议等形式,订立养犬公约。一些老百姓提出,养犬不仅是个人的事,也是社会的事,实行居民自律式的养犬管理更容易被群众接受。 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打狗运动”,到现在一些地方出现“流浪犬收容站”,人们对“狗”的态度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养犬立法也应多些人性化,才能使狗与人类更好地和谐共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