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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牧

房产税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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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0 15: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身边有几个在上海有几套房子的朋友,本来准备今年再找地段买房子的,前段时间还到处去看房,主要原因是钱不敢放手上,又没有别的地方可投资,现在的政策一出来,买房子的事提都不敢提了,当然,也没有打算卖手上的房子,因为怕政府算旧帐。没有了外地人去湘阴炒房的话,按湘阴本地的购买力,不知道湘阴本地的开发商又能顶几天?

 

政府还可以帮开发商一把,让湘阴的农民都来城里买房,以解开发商的燃眉之急?纯属扯蛋!人家美国1个农民可以养活12个城市人,日本3农民可以养活7个城市人.

所以美国是工业农业出口大国,日本是工业出口大国.农业进口大国.中国6个农民只能养活4个城市人,少1个农民食品价格将暴涨25%,农民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跑城市吃屁!中国城市化40%就已经到头了,1个国家的城市化,不是看城市多繁荣,而是看农业多发达.

 

发表于 2011-1-30 14: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显然,相对于1月26日如约而来的国务院房地产“新国八条”的猛烈,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味道似乎淡了很多。即使是看起来的重手,在政府日益频繁的房地产调控举措和房价越调越涨的互映下,来自公众的质疑也愈加严厉。

从本质上看,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实际上对住房投机需求是极具杀伤力的。然而,由于社会群体明显分为有房者和无房者量大群体,且很多人将房产税、降低房价看作是对私人财产的公然侵犯,加之地方政府对房价下跌可能导致严重危机且中断地方土地财政来源的担心,房产税在一些城市的推进由困难重重转为轻描淡写。即使是试点的城市,也会由于征询各方意见导致的中和作用,最终不能起到调控房价的作用。

虽然房产税不能对降房价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如果将房产税政策加上“新国八条”新增的内容,特别是对二套住房差别化信贷政策,以及从严制定和执行的住房限购措施,对于上海这样的一个房价过高、泡沫巨大的城市,新购住房需求的增长将面临空前的压力。

可以这样设想:二套房购房既面临着信贷成本大增的限制,又要被新征房产税;在三套住房禁止购买的情况下,市场上的需求未来将主要趋向无房族的首套房置业——这势必打击大量投机囤房群体的士气。在房屋转让“出口”被各种手段堵住的情况下,投机者出逃的机会可能已经丧失,唯有在冰封中持续等待,再等待!

当冰封融化之时,是否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崩盘的来临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个人觉得,如果能执行到位,所有的条款中,限制外地人买房和本地人买房的套数的杀伤力还是很大的,按目前的房价,本地有购买力的人还有多少人没有房子?没有买房子的本地人中,又还有多少人能买得起房子?刚需是存在的,问题是刚需的付不起钱,付得起钱的不让买了,好玩了!

 

发表于 2011-1-30 14: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出逃,又是雪崩,又是暴跌50%......房地产调控的政策,一是信贷,二是限售;继厦门市外地人只能够买一套商品房后,上海市今晚也推出外地人只能够买一套商品房的政策。 已经类似于凭票供应了,说明什么问题? 供应急缺!供不应求!!! 你说房价会不会继续上涨? 本地的身份证值钱了!


呵呵,这个朋友还是头脑清醒的。
所以,中国的经济为什么指望不上头脑像猪一样的经济学家,这个不是没有缘由的。
事实上,市场经济的信条就是买卖自由,但是这个出台的政策却在戕害自由交易的精神。对于政府而言,永远不用告诉市场什么‘不能做’,但是可以用市场手段发布广告,有些事情做了不合算。‘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这个执行标准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这种靠官员扭屁股拍脑袋保证执行效果的‘政策’,最终必然沦落到依靠官员的屁股上来,最终是靠不住的。


政府能做的,莫过于信贷,税收,和户口。前两条虽然体现了行政意识,但是需要依托市场来实现,后者则依托国家暴力力量。
现在政府的做法,恰恰是把投机力量包饺子了,他们想逃都逃不出来,因为缺乏接盘者,形成事实上的楼市堰塞湖。
政府应该开一个口子,允许投机客跳楼大甩卖。就像***这样的经济学昏账,有经济实力,如果某位投机客肯5000元一个平方抛售***旁边的物业,为什么就不能允许***购买呢?

发表于 2011-1-31 10: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税等待全国实施 专家称未来存量房必然征税

  房产税实施3日以来,上海等楼市出现冷清局面。而从上海、重庆改革试点方案看,房产税主要对增量住房征收,对存量住房触及较少。

  不过,专家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当房产税进入到全面实施阶段后,存量房是必然计入征税范围的。

  未来存量房必然计入征税范围

  以上海为例,目前存量房在上海房产税方案中的计入方式是,如果本市居民新购二套房,新购住房要和存量房合并计算,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话,则对超过标准部分征收房产税。

  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了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二者都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房产税事宜上推荐的专家。其中,张泓铭兼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国家建设部专家委员会成员,从事房地产市场研究三十余年,多次参加上海房产税政策研讨。

  两位专家都对记者表示,如果单纯对增量房而不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显然是不公平的。但他们也表示,目前上海作为试点,在试验阶段主要采取针对增量房征税的举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希望对社会的震动面小一点,阻力也会小一些。不过,张泓铭表示,一旦房产税正式全面实施,一定包括现在房屋数量已经超标的人群。

  张泓铭对本报记者表示,从专业人士的角度加以判断,现在住房已经超标的人群,即便是以后不新购住房,也是要缴纳房产税的。

  一旦存量房也纳入房产税征收范围,是否依然会依据人均60平方米的现有杠杠来确定纳税?张泓铭称,目前确定的人均60平方米的标准,是经过反复研究比较的数据,因此未来即使有变动,也应该是与之相仿的数据。“比如55平方米或者65平方米,但是应该是跟60平方米差不多的数据。”

  而尹伯成则对记者表示,现在先征收增量,而不征收存量,是因为有一些技术难题还没有解决,而且阻力会很大。他也强调,如果房产税全面铺开的话,存量总是要计入的。“但这需要全国人大立法来解决。上海在试点阶段计入存量,这一点可能性不大。”

  那么未来多久之后房产税会针对存量房开征,尹伯成表示:“不一定几年,因为不知道房产税何时会全面铺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7日晚间就房产税改革试点答记者问时表示,试点开始后,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国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再统筹考虑对基本需求居住面积免税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

  新华社文章称,有专家预计,短期内会有一批城市陆续加入房产税试点行列,各地方将陆续有政策跟进,掀起新一轮税制改革。

  对于上海是否会将存量房计入征税范围以及何时计入,记者昨日致电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但该局办公室有关人员并未给出明确答案,而是说以现有文件的说法为准。

  此前新华社在一篇《聚焦房产税改革“破冰”》的文章中也指出,从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房产税的实践看,房产税是对个人拥有的住房普遍征收,无论是增量和存量住房都在纳税范围之内。

  全国版方案是什么?

  一旦全国其他地方跟进,房产税方案会是什么样子?

  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通过微博明确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没有任何负责人说过“一线城市房产税或向上海看齐”的话。

  此前一天,有报道说“住建部官员称一线城市房产税或向上海看齐”。

  陈淮表示:“房产税下一步走向,一定是只能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绝不会由任何研究机构或学者‘透露’。”

  陈淮还表示,解析房产税不能仅拿渝沪方案说事,既然是试点,就带有完善摸索的含义。还是多立足国情、规律去认识才更有意义。

  尹伯成则认为,此次上海、重庆两地试点的办法不相同,也可能预示房产税将来在全国推开时,国家只做一些原则性规定,而赋予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实施权限。

  不过,即使是已经出台了方案的上海,房产税的版本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目前上海版本的房产税方案中,还是有一些不太明确的地方,比如,在上海房产税方案中,对于新购的首套住房并没有给出明确的面积限定,而这一点是不是会鼓励购房者一步到位购买大户型?

  张泓铭表示,自己推测会有一个细则出来对房产税的征收条件做进一步的细化。张泓铭解释称,27日晚间出台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是一个基本政策,里面只是一些原则性的东西,具体如何做还需要有一个细则。“比如关于新增首套房屋的购买,我个人想法,会与人均60平方米联系起来。”张泓铭说,预计之后出台的细则对很多种情况,比如征税时是3个人,但突然减少了一个人的人口变动情况,都会有详细的展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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