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交通运输业
[BR] 一、营业税重点检查部分
[BR] 1、检查营业收入报表,与有关的原始单据(如发票、车票、收据等)核对。
[BR] 2、有否将费用或罚款等支出直接冲减运营收入。
[BR] 3、其他业务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BR] 4、价外费用有否申报纳税。
[BR] 5、有否将应税收入长期挂在往来帐上,不申报纳税。
[BR] 6、有否将应税收入冲减当期费用。
[BR] 7、与运营业务相关的劳务有否申报纳税。
[BR] 8、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劳务有否申报纳税,其劳务的价格是否合理,如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应予以调整。
[BR] 9、应属于本期的收入有否推后或提前。
[BR] 10、检查有关的运输合同,特别要检查有关联运、跨境运输业务的责任条款、结算方法等。
[BR] 11、联运业务有否以实际收到的收入作为营业额申报纳税。
[BR] 12、有否将非联运业务也扣除支付的有关费用再申报纳税。
[BR] 13、联运业务和跨境运输业务有否以对方填开的运输发票或税务机关认可的抵扣凭证作为冲减全程运费的依据。
[BR] 14、从境内运输货物或旅客出境有否作为在境内提供劳务进行申报纳税。
[BR] 15、提供应税劳务而取得非货币性收入,如实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有否申报纳税。
[BR] 16、检查税率是否正确,如搬家业务是否错按服务业税目征税。
[BR] 17、有否将挂靠单位的营业收入并入自营收入申报纳税。
[BR] 18、收取挂靠单位的管理费有否申报纳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