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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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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2 2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楼主| 发表于 2008-7-12 2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楼主| 发表于 2008-7-12 2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BR]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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